悲慘即是正義

#悲慘即是正義
#玄涵月
#厭世系列

有一個女人偷了商店內的商品,被店家逮個正著,經過詢問發現該名女子家境貧寒而且還有嚴重的身心症,在身不由己迫不得已的狀況下才盜竊。

眾人勸店員不要追究,但他指著女子表示,這已經是這週第三次,因為那名女子他已經損失兩三萬,因此老闆無法再原諒她,決定報警。

知道自己將被扭送警局的女子,難過的跑去自殺,眾人開始怪罪店員小題大作害死人,是惡劣店家,要全面抵制。

眾人的正義即是悲慘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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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社會這種行為到底是行善或是作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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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為造成了自殺的壞後果,在亞里士多德的正義觀中,偷竊之所以是不義的是因未被偷竊的人沒得到交易中應得的報償,而偷竊的人則拿到了比他付出給被偷者應得的更多的利益。因此偷竊是不義的。而由於偷竊這種小罪,就讓偷竊者付出生命的代價,也不是他應得的賠償。
我覺得問題點在於,民眾如果是認為未了偷竊這種小罪就付出生命作為賠償是不義的,可是檢方並沒有主動要求偷竊者要付出生命的代價,這個責任真的歸咎得到警察或商人身上嗎?

眾人想的是女子因報警這一行為受到了不值得受到的後果,但問題是這個後果是誰造成的,哪個人該未這個不義負責。眾人是預設了凡在因果關係上造成不義後果的人就該負責,即便他不是刻意為之的,還是他們認為其實商家也有犯錯,而因這個犯錯造成錯誤後果的人也要負責,所以商家犯了沒考量到犯人有身心症可能跑去自殺的可能,因而判斷犯人自殺的後果商家也該負責。
如果是後面這種,那麼民眾的考量就不只是因果上有承擔因果部分腳色的人都該負責,的簡單地只要造成更悲慘後果的人就要負責,的正義觀。而是基於人在合理範圍內應該避免卻不避免的錯誤,而造成的悲慘後果才要負責的正義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