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晶片、道德能力與道德責任

你於某次昏睡中,腦裡被偷偷植入了「理性晶片」,而該理性晶片的唯一作用就是「當且僅當你並不想去做你相信你應該去做的事時,理性晶片必然立即有效地激發你去做該事的意圖」。此後,在該理性晶片有效的期間內:

  1. 你自動自發自主地做了一件你相信你應該做的事,但那其實是件道德上錯的事,那麼,你應該為了做此錯事而負道德責任嗎?

  2. 你於某日發現了自己如此被植入理性晶片的事實後,因自知平時的自己實在欠缺夠強的道德意志,所以相信自己應該將該晶片保留在腦中,但,你畢竟並不喜歡有晶片被植入腦中的這種感覺,所以你仍想取出該晶片。此時,該晶片果然立刻激發了你將該晶片留在腦中的意圖,而接著,你被晶片激發了一個去做「你相信自己應該去做,但其實是件道德上錯的事」的意圖而做錯了事,如此,你應該為做錯此事而負道德責任嗎?

  3. 與2相反,你發現被植入晶片的事實後,相信自己既然是個自主獨立的人格,就應該設法儘快取出該晶片,以免續受控制。但因你畢竟道德意志薄弱而並不想趕快取出晶片。此時,該晶片果然立刻激發了你儘快取出該晶片的意圖,於是你很快成功地取出了晶片。接著,你果然是因向來的意志薄弱而沒去做你相信自己應該去做、且實際上也真的是道德上應該去做的事,那麼,你應該為此應做而不做的結果而負道德責任嗎?

  4. 基於對以上三題的思考,你認為,你真的應該取出該理性晶片嗎?此問題的答案,應不應該因為你的「道德認知能力」及「道德意志力」的強弱而有不同?

道德上會有"道德知識優先原則"的要求嗎?

人之所以會在道德上犯錯,撇除了是出於誤認道德內容以外事實而行為(例如將毒藥誤認為食物而餵食他人)的情形不談,可有兩類犯錯型態:

第一類道德錯誤:行為人誤認了道德規範的要求內容,卻以充足的道德實踐意志而去做了他信以為對的錯事。

第二類道德錯誤:行為人雖正確認知道德規範內容,卻因實踐意志薄弱而違反道德要求。

果然,則人為了避免於道德上犯錯,似乎應該先求減少自己對於道德規範的誤認(充實道德規範知識,增加道德規範的判斷正確率),再求強化自己的道德實踐意志。

但這又有以下問題值得思考、顧慮:

  1. 如果道德實踐意志不先強化,如何能有充足的道德意志去做「減少道德規範的誤認」的道德行為動機?

  2. 反之,若於減少道德規範誤認之前就先強化道德實踐意志,又如何能避免升高觸犯第一類道德錯誤的風險?

  3. 人的時間、精力等求知所需資源,都是有限的。將有限資源用於追求道德規範內容的知識,必將會排擠掉原可用來追求非道德知識(如科學知識、藝術知識、技能知識等)及其他非道德活動(如休閒娛樂)的寶貴資源。那麼,我們到底要花多少比例的資源來追求道德規範知識,才能符合道德規範的要求呢?我們有理由遵循「道德知識優先主義」嗎?

  4. 如果3的答案是類似:「道德上的要求是,我們只需讓自己的道德規範判斷正確率達到,比如說,百分之八十以上即可,無須非得極盡能事地追求道德認知的正確性不可」。那麼,當我們已經達標(百分之八十正確率),再以充分的道德實踐意志而「總是去做我們相信自己應該去做的事」之後,我們做了我們誤信為道德上正確的錯事,仍應為此而負擔道德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