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物演化論是真的,人應該總是遵守道德嗎?

  1. 根據生物演化論,人的道德判斷能力及依道德而行動的能力(合稱「道德遵守能力」),是自然選擇下有利於人類適應、生存、繁衍,因而演化而來的能力。

  2. 人的道德律,屬於可能被違反的規範,尚非人所不能偏離的自然律、物理律。換言之,人固然有道德遵守能力,也有故意偏離道德而行動的能力(下稱「道德偏離能力」)。

  3. 根據生物演化論,人的道德偏離能力,應該也是自然選擇下有利於人類適應、生存、繁衍,因而演化而來的能力。(否則,人的道德偏離能力,就逸脫了生物演化論所能合理解釋的範圍,成為演化論的一個例外。而若生物演化論是正確的,「造物者設計論」與「莫名無因論」都是錯誤的,那麼,一個可以自外於演化因果推導的生物機制,究竟如何可能、如何發生,就很難獲得理解。)

  4. 基於1與3,人的道德遵守能力與道德偏離能力,都是自然選擇下有利於人類適應、生存、繁衍,因而演化而來的能力。

  5. 基於4,人應該總是遵守道德嗎?

  6. 若5的答案為否,所謂道德,還能算是道德嗎?

哈囉,你好

我不是哲學專門的人,但是想從生物學的觀點來談談這個問題。

在討論演化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這種會影響生物生存的性狀是否會被遺傳。

打個比方,我們都同意練出一身肌肉的人,他生下來的小孩並不會一出生就是滿身肌肉。因為練出來的肌肉並不是一個可遺傳的性狀。我們頂多能說,這個寶寶可能遺傳自父母,未來也會一身肌肉。

而一般來說,經由學習而來的知識和經驗,很多時候並不能夠遺傳。像是你文內提到的「道德遵守能力」和「道德偏離能力」,這應該是經由後天學習而來。即使是一個人類的嬰兒,如果他從小生長在遠離人類文明的地方(像是在叢林被黑猩猩扶養長大),這個嬰兒長大後應該不具有所謂「道德遵守能力」和「道德偏離能力」。或者說,這個人他會具有道德的概念嗎?

回到文中的1和3,我們大概很難說「道德遵守能力」和「道德偏離能力」是源自於演化。應該說演化給人類學習「如何能夠增加生存和繁殖機會」的能力。而這種「道德規範」的遵守是在後天的學習中,人類知道在遵守所謂「道德規範」時有利於生存與繁殖,而不遵守的人可能會受到某種不利於生存的處罰。如果不遵守「道德規範」有利於生存與繁殖時,一個理性的人類大概是不會遵守的。

我認為,道德規範的遵守與否與演化不存在必然的關係,更多的是人在各種環境、情況下判斷何時應該遵守而何時可以不遵守。畢竟對生物而言,最大化生存和繁殖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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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目前這麼想:

如果把一個從小由其他動物養大的人類帶回人群社會生活,該人類有可能從此習得道德觀念而展開道德判斷、遵守道德與偏離道德等心理運作,而相對於此,從小即由人類養大的其他動物卻仍沒辦法因此而習得道德觀念而展開道德判斷、遵守道德與偏離道德等心理運作,那麼,我們說人類乃因演化而具有發展道德判斷所需的起始能力,其他動物則因演化而不具有發展道德所需的起始能力云云,這從生物演化論的觀點看,應該是個相當具有可信度的說法。

至於具體道德規範內容的心理鍵入,即使是人類必須後天才能習得或思索而得的成果,這其實也無礙於我們認定「道德判斷能力、遵守能力與偏離能力等道德相關能力的必要起點能力,是人類因演化而得的能力」。這道理正如:人雖非天生即會中文,但此仍無礙於「語言(發展)能力是人類因演化而得之能力」的可信度。

「人不應該總是遵守道德」,可能是道德規範的必要潛規則

—「道德的自我偏離期待潛規則」理論

職業籃球總冠軍賽,第七場第四節,時間剩下倒數3秒,a隊落後1分,球在b隊手上。

a隊急喊暫停,教練比手畫腳碎碎念,外人固不知其所唸經文,但卻都可以輕易預見,接下來必有a隊故意犯規(以便凍結時間、反敗求勝)的犯規戰術上演。

試想:假如職業籃球的遊戲規則裡,凡是故意犯規者,都會遭到嚴懲,例如,犯規的球員必遭長期禁賽,甚至累犯的球隊必遭強制解散等,這樣一來,固然,遊戲規則的權威性(必須遵守性)可望獲得最高程度的擔保,但其代價卻是,職籃比賽上的可用戰術空間勢將被迫縮水,球賽的緊張度及可看性因此大減。長此以往的演變結果,極可能反倒扼殺了職籃市場的生機。

如果這是真的,莫非說,為求市場的生存發展,職籃遊戲規則裏必須增加一條「球員與球隊不應該總是遵守球賽規則」的明文規定嗎?我想,非也。而且我猜,至今職籃界也沒訂出過這條規則。之所以如此,主因是,這條規則的內容,看起來太像是對於遊戲規則原應具有之權威地位的自我否定。正因如此,它的頒布,恐讓整個籃球規則反轉成為笑話,球賽裁判則跟著淪為猛開玩笑的小丑;而畢竟球迷們大多知道,除非是在特殊如表演籃球的場合,職業球賽雖是娛樂,其樂趣也絕不建立在一場鬧劇所能帶給觀眾的荒謬感。

那要如何是好?我的建議是,「球員與球隊不應該總是遵守球賽規則」的這條規則,固然不可或缺,卻也不能明文昭告,而應該是形成一條「不上檯面、卻有實效的必要潛規則」。

於是乎,諸君現在檯面上所能看到的,其實是如此這般的「配套性明文規定」:某些犯規,特別是那些有利於增加球賽相關樂趣的犯規,即便是球員故意擺明硬犯的,罰則也不嚴重,拿捏得恰到好處。(藉此好讓職籃界勇於、甚至樂於適時遵守「球員與球隊不應該總是遵守球賽規則」的這條潛規則。)

職籃規則因為職籃市場的存活壯大所需,發展(演化)出了上面這一條「球員與球隊不應該總是遵守球賽規則」的潛規則。那麼,可以接著思索的就是: 人類既然是在適應、生存、繁衍的自然選擇之下,演化而得到了「遵守與偏離道德的雙重能力」,是否也應在道德規範上默許一條「人不應總是遵守道德」的潛規則呢?

若是應該如此,就叫這想法為「道德的自我偏離期待潛規則」理論罷。

「人類不應總是遵守道德」的一個思想實驗

如果「『道德偏離能力』是人類歷經自然選擇,演化而來的能力」這一點,支持了「人類不應總是遵守道德」的這個規範性結論,那就讓我們思想實驗如下。

有一天,地球上突然出現一種正氣病毒,導致M傳染病。感染之人,唯一症狀就是「浩然正氣附身,失去道德偏離能力,總是不自主地就遵守了道德」。

目前是有正記消痔丸,卻無正氣消去丸,所以M病一時間尚無解方,加上傳染飛快,不速阻止的話,「大家全都得病,無庸克己復禮,便都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大同禪界,已是指日可待。試問:我們到底應不應該盡力研發解方,阻止M病蔓延?

乍見會想,既然「人類不應總是遵守道德」,那麼,除非阻止M病所需要的成本已經大到不划算了,我們當然應該盡力設法阻止M病蔓延,以免道德律從此成了自然律。

但若想仔細了,會有幾個不同的面向,可以拿來作為我們的探討重點:

  1. 假設演化史實是:「過去人類曾經出現過『無法偏離道德』者,而該種人類最終都因此一性狀不受環境青睞而遭自然選擇所淘汰,所以如今可以看到的活人,無不帶有道德偏離能力的基因」。如此,則M病的全面感染,恐將陷全體人類於「慘遭自然選擇淘汰」的覆轍,而這給了我們一個應該盡力阻止M病蔓延的有力理由。

  2. 但若演化史實是:「現今人類都有道德偏離能力基因,只是因為『人類根本尚未出現過不具道德偏離能力基因之人種』使然,並非因為曾出現過該種基因的人類全都因此性狀而遭自然選擇淘汰所致」,那麼,阻止M病蔓延(以使人類維持道德偏離能力),就會變得沒必要,甚至不應該了嗎?

  3. 當人類還具有道德偏離能力的時候,我們要達到總是遵守道德的高超境界,必需付出「認知道德之學習成本」與「實踐道德之意志維持成本」。既然需要付出成本,則於資源有限的環境限制下,人類欲能有效從事對於生存繁衍也屬必要的非道德(或不道德)活動,自須節制其花費於遵守道德的相關成本,以便適當配置各類生存繁衍所需的成本支出,才能增加生存繁衍的成功機會。所以,縱使假設「人喪失道德偏離能力之後,將因此慘遭自然選擇所淘汰」的可能性並不存在,單單基於各類生存繁衍必要活動成本的適當配置考量,人也不應該總是遵守道德,以免過度投注於道德遵守成本,偏廢了其他適存活動。而由於M病帶給人類的只是上述「總是遵守道德」的唯一症狀而別無其他,所以,M病的蔓延,正好能使我們一面省下遵守道德原所必需付出的成本,而又能自然而然地因為得病而不再偏離道德。自此角度言之,我們似乎並無阻止M病蔓延的理由【–除非,總是遵守道德的結果,對人類有重大壞處,例如,有使人類因此慘遭自然選擇淘汰的相當風險。而應注意的是:此種演化上的風險,即使「2之演化史實為真,1之演化史實尚未實現」為真,也不能否定其存在;更何況,「2之演化史實為真,1之演化史實尚未實現」,只是一個可能情況的假設而已,並未證實為真。】

  4. 不過我終究懷疑,就算人類全都染上M病,從此無法偏離道德了,是否正因為「道德規範本就帶有『人類不應總是遵守道德』的潛規則」,從而,M病的那個會讓我們總是遵守道德的症狀,其實無非就是:我們仍然不會總是遵守道德?若是如此,我們得病與否,有無解方,其實都沒差了。(套句學姊的行話就是:M病治否,是個假議題。)

這裡有兩個問題

  1. 文化也依從演化論,孩子從父母、親友學到各種想法,這些想法會變異,有的變異比較有助於生存或是比較會傳播,於是隨時間過去,「適應力」比較高的文化會佔多數。(注意這適應力不見得是個人的存活率,像「不自由吾寧死」的概念可能有很高的適應力,但是會害人去送死。)

  2. 演化心理學一整個學門都認為有些道德可以透過基因遺傳。同理心不需要學。甚至有實驗發現老鼠都願意為了不讓另一隻不認識的老鼠受苦而放棄食物去救同類。猩猩看到對自己不公平的情況會生氣。

我也認為道德源於演化。我們追求道德時,只是為了滿足一種心理需求,道德是一種感覺,沒有其他外在的理由支持特定的道德立場。但我這種立場也產生一些麻煩的問題:

  1. 個體差異。就像每個人的身高不同,每個人的道德觀也會不同。這是否表示所有的道德衝突都沒有絕對的正確和錯誤,只有支持人數的差異?

  2. 性狀可塑性。就像人的心情會因為外在原因轉變,道德感也會。我在打仗殺敵的當下可能覺得「我們」的命和「他們」的命價值不一樣,為了保護「我們」,殺人是合理的;但是在跟家人吃飯聊天的時候,可能就覺得眾生平等,殺人是邪惡的。在兩個時間點我都可以覺得自己的想法符合道德(這種變化也符合演化),但這兩種立場顯然衝突。

  3. 這種立場可能變成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如果一切都是「我爽就好」,那堅持道德立場的意義在哪?為什麼要在對自己不方便的時候仍堅持自己的原則?為什麼要試圖說服別人或傾聽別人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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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道德事實是否存在?若是,是何種性質的存在?若否,道德命題是否屬於人類理性所建構?有無真假可言?是否僅是情感的表達?如何理解「推動人類遵行道德命題的規範性或原因力」?道德於本質上有無客觀性?有無準則性?對於這些後設倫理學上的議題,理論累積到現在,哲學家間看法仍有分歧,各擅勝場。

  2. 相對而言,比較不見爭議的,是以下三個事實的存在:
    a.人類有道德意識(雖然未必、但通常能夠認知道德命題的意義,且/或具有道德情感);
    b.人類有遵行(自己或他人所持)道德命題的能力;
    c.人類有偏離(自己或他人所持)道德命題的能力。

  3. 上述a.b.c三個事實,根據生物演化論,都屬於人類歷經自然選擇(遺傳、突變、適應、繁衍)而實現的事實。

  4. 基於1至3,我這裡並未意圖主張「道德命題是演化而來的人類適存性規範內容」,而是在主張:
    d.由於2與3是真的,所以我們並沒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人類應該總是遵守道德,反而有理由認為人類不應該總是遵守道德,從而肯定「道德規範本身,具有自我偏離期待的潛規則」。

  5. 至於d的命題如果為真,此命題能否相容於所有可能的後設倫理學立場(例如針對1所述議題的相關合理主張),這是我還沒把握回答、卻很有興趣處理、也很期待版友們加入討論的問題。目前我的猜想是:d命題,比起「人應總是遵守道德(e命題)」來說,能夠相容於更多的後設倫理學立場。

  6. 另一個很有趣的待解問題是:d命題本身,究竟是個後設倫理學主張,還是規範倫理學主張,還是兩者都是,或者以上皆非,而是屬於其他某種論域的主張?

自刪稍早的貼文。抱歉。

當我們全都喪失了違反道德的能力之後…

假如從2050年元旦起,凡滿周歲的人類,都不可避免地會染上一種無可救藥的「終身道德病,MD」,其唯一病徵就是:染病者必然奉行某一套「(形似)道德規範,MC」。
試想:

  1. 從該日以後,MC應被視為一種「自然事實」嗎?

  2. 從該日以後,MC(仍)應被視為一種「規範性事實」嗎?

  3. 從1與2的探討求解,能否用來證明:於現在,道德並非屬於「自然事實」,或甚至並不存在?(從該日以後的人類觀點看來,與從現在我們的觀點看來,此題的答案應否有所不同?)

  4. 若MC的內容就等於功利主義,是否意味自該日以後,人類確定喪失了實踐理性?

  5. 反之,若MC等於義務論道德規則,人類就仍保有實踐理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