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黏牆,算什麼藝術——關於概念藝術的哲學

前言

前陣子紅極一時的娛樂新聞,是義大利藝術家卡特蘭(Maurizio Cattelan)名為《丑角》(Comedian)的「香蕉黏牆」三件裝置藝術品以三、四百萬台幣不等的價格成交,但其中一件的香蕉卻被紐約表演藝術家達圖納(David Datuna)在眾目睽睽之下吃掉了。隨後展覽畫廊的發言人趕緊澄清說,雖然香蕉被吃掉了,但藝術作品的「本質」並沒有被破壞,還提出作品證書,證實該藝術品的收藏者擁有隨時更換香蕉的權利。

這個看似荒謬的鬧劇,帶起廣泛的歡笑和娛樂,卻也留下許多值得討論的哲學問題。畢竟《丑角》整件作品似乎簡單到人人都可輕易製作,好像只要使用同款的灰色布膠帶,把菜市場買來的的黃色香蕉黏在白色牆壁上就能完成了。這樣的藝術品真的有價值嗎?藝術作品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一種簡單的答案,是指出卡特蘭的「香蕉黏牆」是「概念藝術」(conceptual art,又譯「觀念藝術」)。也就是說,這個作品的藝術本質不在於藝術品的物理性質,而是在於藝術家的「想法」(idea)或「概念」(concept)。

然而,這樣的說法是切中要點還是強辯?到底概念藝術是什麼?藝術哲學家和美學家們怎麼看?

概念藝術——想法才是本體

一九一六年,概念藝術之父杜象創作了著名的作品《噴泉》(Fountain)。他從衛浴公司展示間買下了一個白色的陶瓷小便斗(就像「香蕉黏牆」裝置藝術一樣,杜象也是買現成的產品來製作,所以看似不需任何技術),轉個方向,上面簽下假名R.Mutt之後,就送交獨立藝術家協會展出。雖然當時協會拒絕接受杜象的作品,因為他們認為這個作品不是藝術。但之後《噴泉》卻越來越出名,到了一九六〇年代,《噴泉》已經成為公認的二十世紀重要藝術品,也成為了概念藝術的「典範」。


title=“杜象著名作品《噴泉》的攝影留存。Photo credit: wiki

關於《噴泉》的藝術價值,哲學家有各式各樣的討論。哲學家賓克利(Timothy Binkley)就主張,在傳統上藝術一直以來都強調感官經驗,所以藝術作品的常見創作目標,也在於提供能讓人感官愉悅的各類作品,例如視覺上漂亮的繪畫作品、聽覺上優美的音樂作品、嗅覺上好吃的美食作品等等。要欣賞或了解這類作品,運用人類的感覺器官去直接經驗是必要條件。然而另一方面,有另一類的藝術作品強調的則是「想法」和「概念」,而欣賞或了解這類「非感官」藝術作品,運用人類的感覺器官去直接經驗就不是必要條件了。在後者,必要條件其實是人類理解「想法」或「概念」的能力。

賓克利進一步指出,為了正確評價和欣賞後一類的藝術品,我們必須放棄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也就是不再認為藝術品只能對應到那些感官經驗能直接察覺的物理性質。

如果一個藝術作品是畫作,那麼它透過視覺手法表現出來的物理性質就是我們應該欣賞的焦點。在此,藝術品主要對應到的就是可見畫作上的視覺性質(例如顏色、構圖、比例)。但如果一個作品的重點是「想法」,那麼它透過什麼樣的視覺手法來表達就不是這麼重要(例如可以透過香蕉、膠帶或小便斗),重要的是作者的「想法」或「概念」。

依照上述的區分,杜象的《噴泉》和卡特蘭的《丑角》都是屬於第二種藝術品,也就是非感官類的藝術品。它們要表現的不是各類感官上的刺激或愉悅,而是要表達某種想法或概念。這兩個藝術品對應到的不是可見的視覺性質。甚至我們可以說,即使摧毀了小便斗或吃掉了香蕉,藝術作品本身並不會消失,因為這裡的藝術品是抽象的想法和概念。

換句話說,想法才是本體,這也就是概念藝術的主要特性。所以要了解「香蕉黏牆」的藝術價值,我們必須去探索藝術家的「想法」,而非僅僅是注重感官層面的物理性質。藉由提出「想法才是本體」,概念藝術家也同時強調以下兩種概念藝術的特質:

  1. 概念藝術追求「去物質化」(de-materialization)。傳統上藝術品的物質媒介和作品本身密不可分,例如油畫作品必定要透過油彩顏料等物質媒介來呈現。但在概念藝術中,作品的本體是想法,而不是物質。所以概念藝術中,只要能表達的想法一樣,換成任何媒介來表達皆可,這點在傳統繪畫、雕塑或音樂中都是辦不到的。

  2. 概念藝術讓藝術家「從技藝中解放」(free from the dependence on the skill)。因為想法才是本體,加上追求作品的「去物質化」,概念藝術家變得不需要依賴特定技藝來創作。例如杜象和卡特蘭都是利用買來的既成品(readymade)來創作。因此,概念藝術家能從傳統藝術家所需要的特殊技藝中解放出來,專注於想法上、概念上的創作。

自我反思和諷刺

哲學家戈迪(Peter Goldie)和謝萊肯斯(Elisabeth Schellekens)指出概念藝術還有另外兩項重要特質。這兩項重要特質也能進一步解釋卡特蘭「香蕉黏牆」的藝術價值。

首先,概念藝術作品經常牽涉到自我反思(self-reflectiveness)。自我反思經常被認為是人類獨有的能力,我們能去「想」自己的想法(反思自己的想法)、去想自己的感受和經驗。而將「自我反思」應用在藝術作品之中,也就是在創作中後設反思藝術和藝術家本身。過去,許多藝術家在創作藝術品的過程中的主要目標,是藉由創作產生觀眾感官上的和諧、愉悅或豐富感。但進入了現代,越來越多藝術家開始運用作品反思自己的創作過程,或反思藝術的傳統定義和規則。換句話說,這樣的藝術家會想要藉由創作,來表達創作過程的反思中會出現的抽象概念或想法。

例如根據許多藝術史學家和評論家的看法,杜象在《噴泉》作品中意圖1表達的正是要反思藝術定義,以及反思藝術家在藝術創作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當時,紐約獨立藝術家協會明確規定「任何藝術家」只要繳交創作的作品,並附上展出的費用,協會就會接受「任何作品」。杜象知道了這項規則,便挑釁式地將現成買來的小便斗簽名後寄給協會。他的做法帶有諷刺意味,試圖反思下列問題:「任何作品都能成為藝術嗎?」「小便斗這樣的東西要如何成為藝術品?」「創作者運用現成物,幾乎沒有『創作』的情況下,還能算是藝術家嗎?」

這樣的手法也展現了戈迪和謝萊肯斯所認為的另一項概念藝術的特質:諷刺(irony)。在此所稱的諷刺性質,指的是運用一種幽默、古怪、有趣的方式,展示一種非預期的結果,或是展示預期結果和實際結果的不協調之處(incongruity),以此引發荒謬或幽默的感受。

一般認為,杜象和卡特蘭的概念藝術作品,都包含了自我反思以及諷刺的趣味性。杜象拿小便斗來作為參展作品時,很可能就是在有意識地諷刺藝術創作本身:這樣就是藝術嗎?如果藝術家的新作品只要能進入體制內、進入展覽中就能成為「藝術」(預期結果),那麼我身為藝術家,即使把買來的現成小便斗展出,也可以讓它成為藝術品嗎?紐約獨立藝術家協會認為「任何作品」都能接受進入藝術展覽,是否過於天真?另一方面,卡特蘭的「香蕉黏牆」也有類似的諷刺意味,他試圖運用一種奇怪又趣味的方式提出對於藝術品本身、藝術家以及藝術市場的質疑和諷刺2,引發荒謬或可笑的反應。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杜象和卡特蘭直接撰文評論或討論藝術的定義,或撰文討論紐約獨立藝術家協會的規定,雖然文章也會是在表達「想法」或「概念」,但卻很可能沒有辦法達到上述的自我反思和趣味諷刺效果了。

畢竟,運用創作可能的藝術作品來質疑藝術作品的定義,是一種反思,但另外寫文章來質疑,則只是單純地批判思考了。而且後者通常傾向更具邏輯和理性思辨,而不強調幽默、古怪、有趣的諷刺呈現方式。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這些特質可以讓我們更容易「區分」出概念藝術,但不代表這些特質加在一起就會成為概念藝術的精確「定義」或是充分且必要條件。例如,「想法才是本體」可能是概念藝術的必要條件,但遠遠不是充分條件。事實上,許多藝術哲學家傾向認為,概念藝術的充分且必要條件無法精確給出,但我們還是可以區分出概念藝術。(關於「定義」藝術和「區分」藝術的討論,可參考我之前的[文章])(楊理然/什麼是藝術?福祿猴是藝術嗎? | 沃草烙哲學 | 鳴人堂)的討論。

依然未決的問題

根據上述的分析,我們可以了解到卡特蘭的「香蕉黏牆」之所以有藝術價值,不在於他用了哪一個牌子的膠帶、用了哪裡的香蕉,或是作品的構圖或顏色對比如何如何,而是在於藝術家所意圖表達的想法和概念,其中又包含了自我反思和諷刺的趣味。

但關於概念藝術的討論,其實仍然遺留許多還未完全解決的藝術哲學問題,在這裡我簡短指出其中兩個。第一,概念藝術如果真的本質上就是「想法」和「反思」,那麼它和哲學會不會很像?甚至兩者之間沒有明確界線呢?

如同著名藝術哲學家丹托(Arthur Danto)提到,現代藝術已經逐漸演化變成幾乎像是哲學一樣了,因為前者也經常運用哲學式的反思,來探討藝術自身的地位3。然而雖然這麼說,卻幾乎不會有概念藝術家同意,自己所做的事情哲學家也辦得到。不過如果前者創作的東西比起後者創作的東西多出了一些性質,那麼是否概念藝術牽涉到的就不只是抽象想法和反思了呢?

此外,另一個類似的議題,是概念藝術真的能「去物質化」嗎?概念藝術品中的感官性質真的不重要嗎?

杜象和卡特蘭的作品或許離我們太遙遠,但在台灣我們也剛好有機會就近欣賞一件知名概念藝術家的作品。美國概念藝術家科蘇思(Joseph Kosuth)幾年前受邀在機場捷運A1台北車站的車道旁製作了概念藝術《紛紛從田裡飛起,2013》。科蘇思為了表達他想表達的複雜概念和想法4,取用了郭松棻小說《奔跑的母親》的其中一段以及其譯文。

下次若你有機會路過機場捷運A1站時,便可以停下來觀賞並思考一下概念藝術的價值所在,是否真的只是在於「去物質化」的想法或概念?還是說,概念藝術品的感官性質,例如《紛紛從田裡飛起,2013》的字體、排版、顏色、材料質感等等視覺元素,也是該概念藝術品之所以是藝術的關鍵原因呢?

title=“位於機場捷運A1的概念藝術作品《紛紛從田裡飛起,2013》。Photo credit: 作者攝影。”

Notes

  1. 欣賞概念藝術的重點之一在於理解藝術家的想法和概念。這樣一來,似乎必須預設藝術詮釋理論中的「意圖主義」。這樣的預設可能會導致爭議,但在此我不會詳細討論。關於意圖主義的爭議和討論,可參考烙哲學專欄中林斯諺的相關文章,例如這篇

  2. 關於卡特蘭「香蕉黏牆」的創作動機詮釋,可見此報導。但注意這樣的詮釋並不是任意的,而是必須根據作品的創作背景,適度地去詮釋作者的想法。例如許多評論家便把卡特蘭的「香蕉黏牆」作品和他自己最知名的作品——一座取名為《美國》的黃金馬桶——做類比,後者也是一個著名的諷刺作品。因為無法任意解讀,所以這樣的詮釋需要特定的藝術史知識或關於藝術家的背景知識。

  3. Danto, A. 1981. Transfiguration of the Commonplace, 56.

  4. 關於科蘇思想要表達的抽象概念和想法,可見相關報導。例如:Joseph Kosuth台灣首件公共藝術作品於機場捷運落成 | 典藏ARTouch.com

References

Binkley, T. 1977. “Piece: Contra Aesthetics.”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35 (3), 265-277.

Danto, A. 1981. The Transfiguration of the Commonpla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Goldie, P. & Schellekens, E. 2009. Who’s Afraid of Conceptual Art? Routledge.

Lamarque, P. 2007. “On Perceiving Conceptual Art.” Philosophy and Conceptual Art , 3-17.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chellekens, E. 2019. “Conceptual Art”,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pring 2019 Edition).

作者介紹

作者楊理然,加拿大亞伯達大學哲學博士,陽明大學兼任教師。研究興趣為美學、倫理學、政治哲學。作者信箱:[email protected]

感謝朱家安以及沃草烙哲學社群對本文的支持、鼓勵和建議,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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