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設計者的設計者?

這是我在無神論哲學家道金斯的書《上帝的錯覺》看到的理論。他提出的觀點是,如果上帝設計了宇宙,那麽誰設計了上帝呢?所以上帝設計宇宙的觀點不合理。

道金斯的理論乍看之下很有道理,實則經不起推敲。我們為什麽非要探究是誰設計了設計者,才能夠說出這東西的設計者是誰?

例如《上帝的錯覺》這本書就是道金斯本人創造的,我們不知道道金斯的父母姓甚名誰,但並不妨礙我們知道道金斯就是這本書的設計者。

或許有人會說,因為道金斯在當代发表了這本書,我們當然知道他就是設計者。但是歷史上有些書是作者托名所寫,例如《金瓶梅》署名“蘭陵笑笑生”,但也不妨礙後人研究其真人,難道我們得連作者的祖宗家譜都一并找出來,才能夠說誰是《金瓶梅》的作者嗎?

一些人會反駁說,「宇宙的設計者」不同於與「書本的作者」,因為“誰是宇宙的設計者?” 是探究終極起源,而“誰是這本書的作者?” 則止於這本書的創作。所以我們要問誰是上帝的設計者,而不必探究誰是小說作者的父母。

可是,「設計」這個概念本身就是指個體的自主創造意識。假設現在有個電腦程序A ,它可以寫出另一個程序B,如果程序A的作者小明在編寫程序 A 時植入了編寫 B的代碼,那麽程序 B 的作者仍舊是小明。相反,如果 程序A自己“覺醒” , 在毫無外力幹涉的情況下編寫出程序 B , 那麽A就是B的設計者,而不是小明。

所以,問題的根本不在於探究設計的“終極起源”,而是對“起源”的追溯應該終止於何處?如果對一樣事物的解釋都非得要往上不斷找出產生的原因,那麽所有的解釋都會瓦解,最後什麽也解釋不了。因此一切事物的終極解釋,最後都應該止於一個“自主意識”的個體,因為所有的因果鏈都從它開始,再繼續往前追溯就沒有意義了。

如果上帝確實設計了宇宙,而在上帝之上還有一個設計者,但是「上帝就是宇宙的設計者」這個觀點絕對是成立的。

理性可以設想,以下命題都是真的 :

  1. 上帝,創造了世界。

  2. 世界,包括所有因果關係事件。

  3. 基於1與2,上帝是處於因果事件(世界)之外的存在。

  4. 基於3,上帝本無需是(或不能是)被其他存在所設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