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與他的自由觀

「哥哥說你現在不看漫畫我就要劇透你」算阻礙嗎?

看了上面幾位的對話,我心生三個疑問想請教:

  1. 對於植物人,法律究要如何限制其行為選項,才算限制其消極自由?

  2. 我擅自把甲出租給乙的房屋換鎖鎖住,讓乙無法用其原來的鑰匙開門進屋,我除了違法限制了乙的消極自由,也違法限制了其他沒想要進屋的人的消極自由了嗎?

  3. 康德所謂的絕對命令,是否算是限制了人的消極自由?

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小明選擇看漫畫,霍布斯應該還是會說他的選擇是自由的,霍布斯說的阻礙都大多在被禁錮和法律規定方面,至於小明若是不管威脅而去讀書然後可憐地被劇透,霍布斯會說那是做決定後他自己需負責的後果,或是反過來說選擇看漫畫不讀書最後落榜,那也是小明自己需要承擔的。

進一步來說,如果我們設法只依照字面上去理解,說任何用「免於…」就算得上是消極自由的話,那麼消極自由的範圍會變得廣得沒什麼意義:霍布斯主張消極自由,因為是免於frustration;柏林是消極自由,因為免於interference;Pettit是消極自由,因為免於domination。

這樣的話,為什麼哥哥恐嚇他說不看就要打小明,然後小明跑去看漫畫,小明就不用承擔責任呢?

如果他承認,法律規定也是一種對自由的干預,我的問題也是一樣,法律並沒有真正禁錮你,他也僅僅是告訴你:如果你作 A ,那我就會對你作 B 。為何這種時候他的自由反而被干預了?

感覺翻成"共有自由"比較能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