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的是社會主義和自由主義
反對最兇而且最有力的是保守主義;
保守主義的核心忠誠和服從權威。
<<保守主義>>羅傑。史庫頓 著,王皖強 譯,立緒出版社出版
對於自由的概念;
p13
對於自由的限制,源於法律謀求體現(保守主義者認為法律必須體現)其意欲治理的那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規範
p15
英國人尊重的個人自由是特殊的個人自由,是漫長社會進化過程的產物,是各種制度的遺產,一旦失去這些制度的保障,這種自由不可能長久。這種意義(也是唯一要緊的的意義)上的自由,是公認社會安排的結果,而不是社會安排的先決條件。脫離了制度的自由是盲目的自由,既不體現真正的社會連續性,也不是真正的的個人選擇的體現。他不過是道德真空的姿態而已。
簡言之就是有點類似於桑德爾攻擊羅爾斯的無知之幕不可能成立的論述有點類似就是了。在契約論簽訂之前必須有個共同文化基礎才得以實現,而不可能憑空出現,也唯有在文化和制度的框架內才得以實現契約本身,而非契約本身可以單獨實現契約。
若從這角度來看的確保守主義回應自由主義是比較強的論述,直接攻擊了自由主義成立的基礎。但自由主義也不是沒回應的能力,光是宗教戰爭的史實就是很好回應的點了,而社會主義也可以回應,就是婚姻制度已經變成社會運作的框架和基本單位,而少數人如同性戀進不去這框架,這等於少數人被打壓甚至被排斥於這個框架之外,對這些少數者等於變相的迫害,從這角度來談,社會主義會支持同性婚姻。
不過在怎麼談,基督宗教都非台灣傳統文化,就算至今全台灣的信徒也就只有7.53%(維基百科給的數字),人數不多,也絕非佔據主流地位,但他的影響力很大的原因是在十九世紀以降歐美文化挾帶船堅炮利的優勢進入台灣和中國,在十九世紀末以後非西方國家勢必得用西方國家文化當作社會運作基礎時,基督宗教就發揮了他的影響力了,好比大學和國高中小,醫院以及各種各種社福機構的設立這都讓基督宗教能夠發揮著遠比他們信徒還多的影響力,再者一般對抗保守主義的大都是左派勢力,但台灣的左派勢力在國民黨打壓下根本毫無生存空間,因此變成基督宗教勢力獨大。
在這情況下,若保守派以保守文化為基礎論述反駁自由主義和社會契約論勢必還要繞個彎,就是要先論述西方文化遠比其他文化(或是台灣文化乃至漢文化)優越,然後再說那是普世價值,足以是保守文化的東西,這樣才行,實務上不少也是這樣論述的。但這點很明顯就是文化沙文主義了,這點也是很好攻擊就是了。
總而言之,把他們的論述拆解成零碎小元素各個擊破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