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無雙】10/15 宗教進入校園?教育部長:若公開透明,接受宗教中立

這一期的國會無雙影片有提到一個議題,「【國會無雙】10/15 宗教進入校園?教育部長:若公開透明,接受宗教中立」,提到有些宗教團體想在學校裡作生命教育的事,我覺得這個議題挺有趣的,有沒有人有興趣來寫?

這個我認為教育理論或許可以下手,但這個不是我的專長。

我會提出的點是在於這些宗教人士是否具備足夠專業而足以教導學生,還是單純去傳教?

我只有一些個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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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育三法 立院初審過

2014/10/16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實驗教育三法,除開放公立中小學也可辦實驗教育,也讓在家自學及公立國中小「公辦民營」取得正式法源,更加保障學生的教育選擇權、及學校辦學彈性。

實驗教育三法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開放公立中小學也可辦實驗教育,但每校學生人數不能超過480人,且同一教育階段各縣市公立實驗學校數最多不能超過總數5%,情況特殊報教育部核准,最多不能超過10%,例如某縣市有100所公立國中,開辦實驗教育不超過10所。

至於「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讓已試辦多年的在家自學取得正式法源,家長可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辦「個人實驗教育」,但每學年要提出年度學習成果報告,主管機關訪視不佳、限期未改善,得停辦實驗教育。

教育部統計,國內申請在家自學的中小學生人數逐年增加,92學年只有385人,如今已增為1543人。

另「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草案」,明訂公立國中小公辦民營相關規範,例如學校委託民辦後,續聘編制內教職員其退撫等相關權益,仍應比照公教人員。

但立委陳學聖質詢說,若有宗教團體不接受政府補助,且課程也符合規定,在事先告知家長、學生的前提下,讓學生在校吃素,闡釋與大自然共生的理念,當成一種生命教育,教育部能否接受?

教育部長吳思華說可以接受,強調教育部歡迎宗教團體開辦實驗教育,只要不把宗教當成正式課程、也不強迫學生參加特定宗教活動,同時接受教育主管關機及社會公開監督,教育部尊重讓學生吃素的辦學理念。

我的想法是道德不能讓宗教來教。原因有兩個:

  1. 教義無法為道德提供理由 http://phiphicake.logdown.com/posts/206362-why-religion-should-not-guide-the-morality
  2. 宗教的教育幾乎都是在教教義,不教思辨(除非冥想也算思辨)。

可我覺得這樣也不能禁止人家教宗教阿
比方老師上課說他看到大嬸跟她兒子去剃光頭,剃得很亮
這話也不能為道德提供理由,也不教思辨阿
除非你覺得宗教跟詐欺差不多,不然我看不出來憑什麼不准人家教。

我覺得生命教育應該不是教這個。我認為談宗教是可以的,但是問題是談宗教是否是基於生命教育的目標?
生命的漫長時間,可能宗教難以缺席,但是我們教的應該是如何面對信仰,而不是讓建立信仰變成被教的目的。

@kris 似乎不是這樣主張的,這裡的爭論比較像是:有人主張宗教可以進入校園來做道德教育,但 @kris 認為我們國家教育的道德不能讓宗教來教,只是在反對這種說法。

「教宗教」也是一種滿曖昧的說法,究竟是教「宗教的教義」還是「教人改信這個宗教」還是教「宗教的歷史人文」。

如果我沒弄錯,「生命教育」這玩意應該在課綱裡是有規定的,而吳思華這裡的意思應該是說「在課綱之外隨便你」。那如果朱老闆的意思是,宗教不該在課綱規定的生命教育課裡傳教而不上課,我可以同意。

這個主張也太強了吧XD 那這樣,要教些怪怪的東西也可以嗎?

我是簡化了吳思華的說法,他也說了會監督、要求透明,那他似乎覺得教是可以傳的。我也覺得沒理由不給傳。

「會監督、要透明」的說法也很吸引我。但是我後來想了想,覺得考慮到現在的教育環境,這只是托辭而已。

我對於「國家認定的教育」的想法,是這種教育裡面不能有價值觀的「教條式傳輸」。老實說,現在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就很容易教成缺乏思考的教條傳輸。當然也有一些國文老師,可以用很批判和開放的方法來教基本教材,但問題在於,我們很難監督這件事:老師採用的是哪種教法,不管是從老師提供的授課計畫,還是事後的紀錄,都很難判斷。

同時,我們也很難判斷老師有沒有利用職權「要脅」學生去「被傳教」。像是中正大學有一些關於宗教的通識課,幾乎都是有信仰的老師在教。我當然同意通識課可以教「基督教歷史」或「演化論VS創造論」,但是我們幾乎無法喝阻老師在上課的時候說:「關於今天討論的這個主題,我們教會這週剛好有一個演講,來聽的同學我會酌量加分」。

「會監督、要透明」理論上可能辦得到,但是就教育部過去對於宗教涉入教育的反應和態度,我並不覺得我國在短期內能在實務上達成。

這邊提供了一個非常巧妙的判準,用「價值觀」來避開會「教條式傳輸」的數學、英文;用「教條式傳輸」來避開涉及「價值觀」的社會、文學、哲學,終於將「傳教」打成學科中的次等公民。
可是教徒們卻也不會承認自己是「價值觀的教條式傳輸」他們也覺得自己是一種「人生哲學」,政府該如何判斷誰該被禁止?
不知道老闆有沒有讀過聖經,我看了一本,覺得他其實也算有自己一套邏輯,並非毫無思辨(雖然確實也不多)。

我覺得此語出自《那一夜,我們說相聲》,為李國修在「台北之戀」的段子裡的台詞。

基於自由主義精神,宗教的教學不應該流於傳教,而應該保留學生選擇要信或不信,以及要信什麼宗教的選擇自由。同理,涉及價值觀建立的各種學科也都應該秉持相同精神教授。因此我不反對宗教議題進入課程,但依文中的方式進入學生生活中我反對。

竟然被發現了

你講得好像我的標準是作弊才弄出來的。但我也說了,依照我的判準,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也過不了關。

我相信有很多人可以用純思辨的方式來教聖經。但這種能力並沒有反應在台灣主流宗教團體的表現上(不論是哪一種信仰的主流)。我接觸到的經驗線索幾乎都顯示,宗教團體的壯大,是基於他們使人停止思考的能力和傾向,而不是促進人思考的能力和傾向。所以我不信任這些宗教團體進入教育之後,會放棄教條式的灌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