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不相容論的論證如下
1.現在是過去與自然律的結果
2.我不能違反現在
3.如果我違反現在,就意味我違反了過去或自然律
4.但人類不可能違反過去跟自然律
5.因此我不可能違反現在(亦即我不會有其他選擇)
然後David Lewis引入局部奇蹟去說明"如何讓人類不違反過去及自然律也讓人有其他選擇"
例如:在發生某事實a前,有一個局部奇蹟發生,導致了我改變了想法去違反了事實a。但是,那不是我造成的,因為在發生事實a前自然律就已經發生改變,而就是這樣改變導致我違反原本的事實,所以我沒有違反"人不能改變自由律"的這個條件。最後得證:其實人可以有其他可能。
但我想問
1.有什麼說法可以說明在決定論的世界中局部奇蹟是合理的假設
2.他有成功論證人有自由意志嗎?還是只論證了人確實有可能做其他的事情?(因為我認為:就算局部奇蹟發生導致人有其他選擇,這也不是他的自由意志造成的)
不知道我有沒有曲解David的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