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寫完以後還沒潤稿,晚點會再整理一下,大家可以先給我一些論述上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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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課綱微調爭議的發生,最主要的脈絡是,課綱微調包含了 民族認同的言論審查 。如果這個脈絡並未被捕捉到,對於課綱微調議題的認識,將不足以讓我們進入這次的討論,原因是,我們沒有辦法看到課綱微調的真正真相,而只會看到透過失焦訊息來搪塞邊緣問題的所謂「真相」。
這也說明了,課綱微調的問題,不僅僅是歷史問題,更包含了一個 政治問題 。
2 言論審查?
或許也有人會質疑,課綱微調其實稱不上是「言論審查」,因為老師依然可以在課堂上自由地按照他對教科書的詮釋進行教學,而沒有任何新的規定在課綱制定後新增進來。
要回應這樣的質疑其實不難,不難看出,課綱微調至少在三個意義上具有言論審查的性質:
- 教科書的直接出版審查:不符合課綱的著作無法作為教科書順利出版(可以多寫、不能少寫),而內容越精要的教科書,在競爭上越有利;
- 對講課內容的間接影響:若教師擔心在上課時說出不一致的論點會造成學生混淆的話,而他所能選擇的教科書都是按照課綱編寫的,因此,他沒有真正自由講課的自由;
- 對微調前課綱的內容再審查:以憲法架構為理由,對「專案小組」公佈審訂的課綱,以「檢核小組」進行用語和描述上的再審查。
上述1和2意義下的言論審查並不一定總是壞事,我們可以說義務教育的課綱基本上都在進行這樣的事情,因為政府確實需要某個標準來審出合法教科書。在這裡要問的問題是:你是否願意接受課綱最後的內容?
而3意義下的言論審查則是一個更複雜的問題,在這裡要問的問題是:「內容再審查」是否是合理的?
3 你同意微調後課綱中暗示的民族認同嗎?
我們幾乎無法主張,國家進行歷史教育只是在進行知識的延續,雖然歷史教育很可能包含某些實用的目的(鑑往知來、定位古今),但歷史教育更根本的,在於它無可避免地內涵了一個根本哲學問題的包裹解答,這個問題是:「我是誰?我們這個民族是誰?」
這是一個關於民族認同的問題,一個關於想像這個共同體如何建立的問題。理想的狀況下,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窮一輩子去追問、窮一輩子去回答,將這樣的結論說給親朋好友、前輩後輩,然後在討論中得到反駁或確認。
但是我們無法否認的是,我們進行討論所倚賴的語彙及史實描述,就因此必須是我們在認同問題的討論上所倚賴的。
我們如果仔細檢視歷史課綱微調的項目與內容,我們也不難發現,歷史課綱微調所修改的幾乎不是事實問題,也只有少量的國際觀點加入,大部份都是關於語彙與史實描述方式的修改。這些修改基本上做的事情是:強調「漢人」來台,強調日本「殖民」(不承認合法統治),荷西沒有「治台」只有「入台」(不承認統治),「明鄭」取代「鄭式」(承認明朝統治),「清代」改為「清廷」(承認合法統治)等。
這也可以看出,歷史課綱微調,實質上所進行的無非是關於民族認同的言論審查[^1],是單一的民族主義史觀的落實。而它希望我們認同的民族自我精神的暗示是昭然若揭的: 我們是延續了中國歷史(無論是文化還是因果)而來的台灣住民 。
微調前課綱的特色,並不在於它不碰民主主義問題,而是在於,它在方法論上刻意 懸置 了台灣的中國國族主義認同問題;微調後課綱則歡欣鼓舞地擁抱它。
4 可以用「程序不公開」主張「課綱無效」嗎?
最近經常聽到的說法是:
微調前的課綱是更不合憲的,因此我們 應該 接受微調後的課綱。
這種說法,等於是在主張:憲法其中的某些精神或是條文,為這樣子的言論審查提供了 充份的 理由。
中研院法律所的黃丞儀研究員反對這種說法,這種說法在課綱微調的支持者那裡不只並未受到重視,甚至也沒有得到過任何有價值的回應。他在〈從民族主義教科書中拯救憲法〉一文中主張:
- 如果認為憲法規定「國民教育有義務發揚(單一的)民族精神」的話,這樣的詮釋只是假借憲法之名、欠缺憲法精神之實的語戲(semantic)式詮釋,甚至,排除他種觀點的言論審查,有義務提出公益的理由,否則就是違憲的;
- 如果認為憲法第十一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隱含必須按此提出特定的民族主義史觀,完全是對憲法的曲解。
我們可以看到,黃丞儀主張的包括:憲法不只無法為課綱微調提供理由,根據憲法,甚至是能夠反對課綱微調的。這樣的主張,將一種觀點帶入了討論空間裡面來:政府不可以在沒有好理由的情況下,將它不同意的立場給審查、篩選掉。
因此,當課綱微調的反對者以「程序不公開」主張「課綱無效」時,完全是合理的。因為我們有理由認為, 唯有在公開程序、名單和會議記錄的情況下,才能確保在課綱的言論審查過程中,政府官員和專案委員並未透過濫用自身的權力去貶低一個還在爭議中的言論,才能確保這個言論審查是合憲、合法的。
這一點和「微調課綱的內容」無關,而是和修訂現場中,現場委員是以怎樣的討論、怎樣的理由、怎樣的立場來進行言論審查的,我們因此才得以判斷,這樣的審查究竟是合乎公益、合乎常識、合乎學界規範、還是合乎他個人在爭議議題中的特定立場。
也就是說,之所以可以用「程序不公開」來主張「課綱無效」,是因為「程序不公開」讓我們有理由懷疑或認為「政府是在沒有好理由的情況下、任意地打壓與排除與他意見不同的民族主義立場」。
5 怎樣的人應該反對課綱微調?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課綱微調在這裡有兩道完全不同的理由判斷,一個是:
- 立場不同意的理由:你是否不同意微調後課綱暗示的民族主義立場?
- 言論壟斷的理由:你是否認為微調後課綱,在沒有好理由的情況下,有排除掉其他的民族主義立場?
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即便你不同意微調後課綱暗示的民族主義立場,這也無法構成反對課綱微調的決定性理由。因為同意者與不同意者作為公民,他們的權利是被平等保障的,國家沒有義務因為你的不同意或是個人情感而改變法律或是命令。
因此我認為,第二個理由比第一個理由來得要好的多,如果你認為,政府在整個程序的過程中,事實上已經有言論壟斷、任意選擇立場的問題時(當然,這是一個經驗判斷,你也可以選擇相信政府並沒有這樣做),你就有充份的理由、甚至應該反對課綱微調。
在這裡,我認為還有一種理由是值得一提的:微調前課綱之所以比微調後課綱更好,是因為前者除了更合乎教育理念與民主理念、也更加符合歷史專業[^2]。
我同意這樣的理由可以充份反對課綱微調。只是「言論壟斷的理由」告訴我們的卻更強硬些:光是為了維護人民權利,你就有義務站出來反對它。
[^1]: 曾柏文,〈歷史課綱到底改了什麼?─ 新舊版本比較 (2014)〉
[^2]: 曾柏文,〈我們為何學歷史?── 教育史學格局、地理框架,與課綱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