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哲學
人們常說,現代世界是個多元社會,這世間存在著許多的價值觀和道德立場,而它們彼此之間可能有很大的不同、甚至相互衝突。有些人可能認為,人類對於這些衝突無能為力,因為彼此道德立場、價值觀的差異太大,不可能有方法改善;但也有許多的人不這麼認為,盡力提出一些可能的方案去解決。而約書亞‧格林的《道德部落》正是企圖在這個問題上提出一點藥方。
小心你的道德直覺
一般來說,當我們面臨道德爭議時,我們總習慣從我們的道德直覺出發,我們總是或多或少地會有某些感覺,認為某些事是對的/是錯的;同時,我們也會用這種直覺做出的判斷,去檢視、贊同、或批判反對他人所提出的主張。但是格林在書中卻警告我們,不要太過仰賴我們的道德直覺!怎麼說呢?透過心理學和腦神經科學的實證研究,格林發現了我們道德直覺是有侷限的,所以不能全然地相信它。一個比較容易理解的是,不同文化背景會產生不同的道德態度;如書中的某個實驗,比較了美國南方和北方的人們的「義憤」反應,結果發現有很大的差別,注重榮譽的南方人對於「被羞辱」的範圍可能就與北方人有異,這是文化情境下的影響。
除了身處團體的文化因素,仍有其他的因素使我們必須對道德直覺保持警覺。書中提到,即使人們盡力地想要達到自認公平合理的判斷,但仍然會不自覺地有偏私的情況。書中有個有趣的例子說明了這現象。研究者分別提出了兩種福利政策,一者優惠豐厚一者貧乏。在美國,自由派被認為較認同優惠福利措施,保守派傾向較少的社會福利,在研究中也得到了這結論。但是,一旦為豐厚措施貼上了「共和黨」的標籤,把貧乏措施冠上「民主黨」之名,就會產生有趣的變化。一般而言,民主黨支持者大多也都贊同豐厚福利措施,共和黨則是較為保守;但人們居然「選黨不選政見」,自由派選擇了那個有民主黨標籤,但實際上比較貧乏的福利措施,而保守派選擇了共和黨標籤下的豐厚福利政見。而且重要的是,大部分的受試者都否認自己受到政黨影響,這種傾向「自己人」的偏私現象是不自覺產生的。
道德照相機:自動與手動模式
太神奇了!為什麼人們會有這種不自覺地偏袒「自己人」的直覺呢?格林指出,這是演化上的結果。早期的人類為了生存,必須一定程度上的合作和團體行動,而個體也會特別依賴並且關注與偏好於這個團體。但是這個「我群」的範圍本身只限於一定程度的小圈圈,不可能無限制地拓展到全人類,因為這反而不易生存。這些一個個的我群小圈圈被稱為「部落」。作者認為,為了妥善地在我群中生存,人類的道德直覺較善於處理「我」與「我群」的關係,但不擅於處理「我群」和「他群」。
對此,書中有個有趣的照相機比喻。一般的相機都設有自動模式,還蠻適於拍攝一些過去常見的場景,但面對較少見的場景可能不是很合。我與我群的關係是人類演化中較常見的,因此道德直覺善於面對,但是我群與他群的關係則是近來的新趨勢新場景,這時則可能需要攝影師主動地先暫時放下道德直覺,用手動模式來處理了。
共通的貨幣:實效主義
既然我們要放下道德直覺而進入手動模式,那我們應該要採用什麼方式來面對、處理道德爭議呢?這問題這麼複雜而困難,總不能毫無標準嘛!作者認為,實效主義(Utilitarianism)是個好方法。
Utilitarianism有譯為效益主義,也有譯為功利主義,本書則譯為實效主義。從功利主義這名字聽來,就「直覺上」覺得它好像不是個值得信賴的好東西,好像他們就是些總是在算計的傢伙。沒錯,書中提到,確實有不少人不喜歡實效主義。算計的形象讓人覺得實效主義者們好像自私又心懷不軌,但實效主義其實是講求平等地看待每個人的,它的要求是平等地看待政策或是決定所產生於每個人身上的實際效果為何,並不偏頗地加以考量。本書將Utilitarianism譯作「實效主義」,我猜想或許也是想特別屏除前述的常見觀感,強調它平等地看待政策產生於每個人身上的後果的面向。
另外,也有種常見的批評認為,實效主義是輕視、反對人權的。有哲學家曾質疑,是不是只要奴隸制所產生的實際效果較大,那麼實效主義就會認同、支持奴隸制呢?可是我們都一致認為奴隸制是一種完全藐視人權而且極度不合理的制度,那我們還能接受這種會支持奴隸制的實效主義嗎?格林認為,這可能是誤解實效主義的目標了。實效主義希望盡可能地追求的是最大、最多的快樂,而不是最多的財富,提出這種攻擊的人們,可能不小心地把快樂想成財富了。或許奴隸制能更有效增加財富,但是那些大量增加的財富對於原本就很有錢、過很爽的奴隸主而言只是錦上添花,無法增加大量的快樂;相對地,把人變成奴隸卻能增加大量且超級的不快樂。如此一來,這種透過奴隸制來攻擊實效主義的說法似乎不成立。
過度看重權利?
身為法律系的學生,除了實效之外,其實更習慣的是環繞著權利的討論。事實上,在各種公共場合中,也很常聽到以權利之名所進行的論辯。而權利的論述本身似乎又與實效主義相左。按已故法哲學家德沃金的說法,權利的特性正好是反對於實效取向;權利作為一種王牌,不能僅因為產生的實效過低就因此否定權利的存在,只有遭逢其他的權利才有退讓的可能。如果說,權利本身才是夠好、夠吸引人的共通貨幣,那我們似乎就沒必要採取格林所提出的實效主義。
格林說,我們不該放那麼多的心力在權利這概念上,訴諸權利可能是一套套邏輯。他指出,權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把自己直覺上認為是重要、有價值的某些信念給予合理化、客體化,讓我們這些使用者們以為這世界「彷彿好像」真有權利存在。面對一些常見、較不棘手的爭議,我們或許可以運用那些廣為大家承認的權利來處理。然而,真正困難的是那些棘手新穎的爭議。在其中,每種道德立場都想為自己辯護,因此提出了一些新穎的、相應於自己立場的權利來背書。但如果權利本身就是某種直覺的客體化、合理化,那麼這些不同立場提出權利的這個行為,那就只是把自己的直覺換個包裝重新上市,用以支持自己的直覺罷了。用自己直覺來支持自己的直覺,豈不荒謬?
書中並以墮胎為例。在美國,這是個具有高度爭議的主題,甚至曾勞駕聯邦最高法院出面,但仍沒有為此爭議劃下休止符。反對墮胎者認為,基於「胎兒生存權」,我們應該禁止絕大部分的墮胎行為,我們不應該區分是剛懷孕時的早期胎兒或是晚期胎兒。但是如果要主張不論哪個時期的胎兒(甚至是剛著床的受精卵)都有生存權,那麼至少要有證據去證明各不同時期的胎兒都是有生命的,特別是早期胎兒!但是大部分的生存權論者,要嘛無法拿出確切的證據而啞口無言,要嘛就只能「相信」早期胎兒「可能」在受精時就已經有生命、有靈魂了。換言之,他們的「胎兒生存權」論述,其實原本就是建立在自己的一些不知根據為何的道德確信上,並用「胎兒生存權」回過頭來支持自己的道德確信1。因此格林認為,權利可以用來捍衛一些已經既存的、已經促成或承認的道德立場,實效主義也樂於接受它,但只是一種類似於修辭上的承認;至於把它視作王牌,想要用權利來取代實效,則似乎是太超過了。
結語
在《道德部落》一書中,作者格林以哲學、心理學和腦神經科學的研究,提出了很多過去我不曾想過的觀點。但由於我自身學科背景與能力的限制,書中有許多用來輔助推論的實驗無法在此一一陳述並加以檢視2。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本書確實透過扎實的實證研究提出了很多有趣的觀點,讓我們注意到了各個道德部落都會有侷限性在,而且是其來有自的;各自帶有立場的道德部落有可能是真心地希望能提出一些理想的、公平的方案。縱然當中可能有些不當、偏私的部分,但這些偏私的緣由變得能夠有較多的理解,可以不再只是一味地認定對方就是為了某些私益而泯滅人性或理智(如「人一藍、腦就__」)、甚而視之為敵人;另一方面,這些例子也能讓自己多了些機會和可能性,能夠檢視自己下判斷時是否也深陷這種不當與偏私之中。我們常常愛說台灣是個多元社會,那麼無論你最後是否贊成格林的這套說法,來看看這本書,細細瞧他的葫蘆裡賣什麼藥,相信絕對是值得的。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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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格林本人並不支持生存權論,但另一方面,支持墮胎的另一權利論述─女性自主權的權利論述在他看來也有很多相似問題。至於格林是如何用他的實效主義來反對生存權、支持墮胎呢?限於篇幅,還是先賣個關子,請大家自行看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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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本之外,海德特的《好人總是自以為是》也是最近關於這方面研究的另一本有趣作品。簡單的介紹和討論可參見:朱家安,傷害原則的心理基礎和運用
書籍資訊
書名:道德部落(Moral Tribes)
作者: 約書亞.格林(Joshua Greene)
譯者: 高忠義
出版社: 商周
出版日:2015-07-09
ISBN/ISSN:9789862728215
- 作者為台大法研所學生。
- 本文承蒙沃草烙哲學社群的幫忙,提供許多寫作上的建議,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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