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有許多時候,我們面臨必需做決策的情境。而當我們需要做決策時,總會希望自己的決策是理性的,因此「決策理論」成為一項重要的議題。在決策理論的討論中,哲學家期望為「理性決策」給出一套理論,說明在任何情況下,當我們需要做抉擇時,只要依循這套理論,我們就可以得出真正的理性選擇。
然而,我們知道哲學家總是喜歡透過各種稀奇古怪的例子,來測試自己的理論。在這篇文章中,我要介紹一個決策理論中著名的案例,這個例子惡名昭彰,困擾著許多決策理論學者,它的名字叫做「紐康難題」(Newcomb’s Problem)。
紐康難題
設想你今天面臨這樣的處境,你的面前有兩個盒子,一個盒子是透明的,你看到裡面裝了一千元。另外一個盒子是不透明的,你不清楚裡面有多少錢。此時,你被告知幾項資訊:
- 你可以選擇只拿不透明的盒子,或者兩個盒子都拿走。
- 有一個預測能力非常可靠的惡魔(過去從來沒有預測出錯過),他會在你選擇以前預測你的行為。
- 如果惡魔預測你只拿不透明的盒子,那麼它會在裡面放一百萬元。如果惡魔預測你兩個盒子都拿,那麼它不會在裡面放錢。
現在,問題來了:怎麼樣選擇才是理性的?只拿透明盒子,還是兩個都拿?
選擇一:只拿不透明盒子
理性選擇當然是只拿不透明的盒子。既然我們都知道惡魔的預測能力非常神準,那麼我如果選兩個盒子,惡魔肯定預測到了,它就不會在不透明盒子裡面放錢,我就只能獲得一千元。如果我選不透明盒子,它也肯定預測到了,不透明盒子裡面就會有一百萬元。所以,根據這個故事,選一個盒子可以獲得一百萬,選兩個盒子可以獲得一千元,理性選擇是選一個盒子。
這個選法看起來很合理,也有非常多人支持。但是,這不是唯一合理的選項,讓我們看看另外一種完全相反,看起來也十分合理的選法。
選擇二:兩個盒子都拿
理性選擇當然是兩個盒子都拿。既然我已經知道惡魔的預測在時間上先於我實際的選擇,就表示當我實際要做選擇的時候,不透明盒子裡面要嘛有放一百萬,要嘛沒有放一百萬,固定下來不會改變了。換言之,不會因為我實際選擇拿了不透明盒子後,就從原本的有錢變成沒錢,或者從原本的沒錢變成有錢。因此,現在只有兩種可能情況:(1)不透明盒子裡面有錢,如果我選擇兩個盒子都拿,可以得到一百萬一千元,可是如果只拿不透明盒子,只能獲得一百萬元。(2)不透明盒子裡面沒有錢,我兩個盒子都拿,可以得到一千元,只拿不透明盒子,只能獲得零元。顯然,不管不透明盒子裡面有沒有錢,選擇兩個盒子都拿都會比只拿不透明盒子還要多得一千元,所以,理性選擇是兩個盒子都拿。
這個選法好像也很有道理,同樣也有許多支持者。那麼,到底我們應該怎麼選擇呢?
兩種理性選擇理論
上述兩種說法看起來都很有說服力,不管我們的直覺傾向於哪一方,好像都無法很清楚的說明另外一邊到底「錯在哪裡」。在決策理論的文獻中,哲學家各自分析了這兩種選擇方法,並且分別說明這兩種選擇方法所預設的理性決策理論。
因果決策理論(Causal Decision Theory)
如果你認為兩個盒子都拿才是理性的,這代表你採取的決策理論是「因果決策理論」,根據因果決策理論,選擇能夠在因果上帶來最好預期結果的選項,才是理性的選擇。當我們做決策時,需要考慮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行為是否能夠導致結果產生。
回到紐康難題中,我們會發現實際的選擇行為,不會導致不透明盒子裡面的是否有放錢。如前所述,在實際上要做選擇時,惡魔已經預測完畢,因此,不透明盒子裡面是否有錢已經被決定好了,我的選擇不會有任何影響。我不能將「如果我只選擇拿不透明盒子,裡面就會有一百萬」當作理由來做決策。如果這一點不能當作理由,那我們唯一能夠用來當作理由的只有:不論不透明盒子裡面是否有放錢(情況(1)或(2)),選擇兩個盒子都拿,都比只拿一個不透明盒子還要多得一千元。因此,理性選擇是拿兩個盒子都拿。
證據決策理論(Evidential Decision Theory)
如果你認為只拿不透明盒子才是理性的,這代表你採取的決策理論是「證據決策理論」,根據證據決策理論,選擇有好證據顯示能達到預期最好結果的選項,才是理性的選擇。我們要注意一點,這兩種理論在描述上看起來很相似,但實際上有很大的不同。證據決策理論跟因果決策理論的決定性差別在於,證據決策理論在乎行為與結果在統計上的關聯性,它不在乎行為與結果之間是否具備因果關係,換言之,只要行為與結果擁有統計上的高度相關性,就足以用來作為證據。
回到紐康難題中,由於惡魔過去沒有出錯過,這表示我們有好證據顯示惡魔預測能力高度可靠,那麼,拿一個不透明盒子的預期結果幾乎就會是獲得一百萬,兩個盒子都拿的預期結果幾乎就會是獲得一千元。證據決策理論會得出的結論是:我們應該要選擇拿一個不透明盒子。
小結
經過前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哲學家透過理論化的方式,具體的診斷出了爭議的焦點所在,讓我們可以更系統性的考慮這個問題。這兩個理論的目標都是追求效益極大化(這看起來也是所有決策理論的共同目標),然而,到底在做理性決策時,我們應該採取證據決策理論,還是因果決策理論?我無法在這篇文章中給出答案,就如同其他哲學理論一樣,這個問題目前也沒有共識。有的哲學家認為證據決策理論是對的,有的則否。有些哲學家主張這兩個理論都是對的,只是它們適用於不同的脈絡,也有些哲學家主張這兩個理論根本就沒有本質上的差異,在某些條件下,兩個理論其實是同一種理論。
那麼,你的立場是什麼?在紐康難題中,你會做出怎麼樣的選擇呢?
REFERENCES
- 諾齊克 (Robert Nozick) 1969, “Newcomb’s problem and two principles of choice.” In Nicholas Rescher (ed.), Essays in Honor of Carl G. Hempel. Reidel: 114-146.
- 沃克 (Mark Walker) 2014, “The Real Reason Why the Prisoner’s Dilemma is Not a Newcomb Problem.” Philosophia 42: 841-859.
- 威治伍德 (Ralph Wedgwood) 2011, “Gandalf’s Solution to the Newcomb Problem.” Synthese 14: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