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如何解答「人生的意義」?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現代專業哲學經常過度小心地避免這種牽連範圍廣大的問題,因為範圍大牽涉到的概念就很有可能過於模糊、不夠精確,而隱含在問題中的子問題也可能過於繁雜混亂。但不可否認的是,關於人生意義這樣的大問題,是每一個人在某個人生階段裡都很有可能會出現的反思。規劃生涯、考慮職業、面對人生困境時,我們可能會思考和質疑自己的經歷和目標。我們產生一種冷靜審視的距離,並詰問自己: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我生而為人是為了什麼?
這聽起來的確是個重要的哲學問題。
#「自我期許」與「人生意義」
不過,朱家安在〈為生命的意義苦惱嗎?或許是因為你搞混了自我期許和生命意義〉這篇文章中主張:當一般人問「生命意義是什麼?」的時候,其實大多時候他們真正困惑的是「對於自我的期許」。比起哲學探討,朱家安認為協助發問人搞清楚他對自己的期許是什麼,更能解決他在心理上的困惑和不安。
這樣的看法似乎推測,當人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心裡很可能只是困惑於生涯規劃,例如:我想做什麼工作?要怎麼去追求想要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並不是真的想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這是一個可能的心理分析,但是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誤解了一般人心中真正的疑惑。畢竟他們的確提出「生命的意義是什麼?」這樣的問題,而不是僅僅詢問「我該怎麼決定將來怎麼做、要做什麼?」這種看似較實際的問題。
除此之外,朱家安在文章中認為,在大部分情況下,對「生命意義」做哲學式的探究,並不會讓人更容易回答關於「自我期許」、「價值觀」、「社會角色」這些面向的問題:
「自我期許」的問題和「生命意義」的問題有差別。「自我期許」是關於你自己想要些什麼、有哪些可行手段、這些手段各自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原則上,只要你對於自己的價值觀、慾望、強項和弱點夠了解,也對於你所處的社會環境夠了解,經過理性的思考,即便無法得到唯一一個正確的答案,至少也能夠刪除絕大部分不可行的選項。
我認為,這樣的二分法太早下了結論,在說明這件事之前,必須先澄清「工具理性」和「目標理性」兩者的不同:當我們運用「工具理性」進行思考,代表我們已經知道要達成什麼目標,因此只需要思考「用什麼手段(工具)能最有效達成已知的目標」。另一方面,當我們運用「目標理性」進行思考,代表我們還未決定自己的目標是什麼,因此還需要思考「哪個目標值得我去追求」。
在人產生關於自我期許和生命意義上的問題時,我認為,他們不是不知道如何運用工具理性,而是真的無法決定目標,不知道為什麼「我」在人生中應該追求這個目標,而不是另一個。
而且在「自我期許」的思考中,當一個人決定將來要做什麼,很自然會進一步詢問「那做這件事的意義在哪裡呢?」「它可以幫助我獲得什麼重要的東西嗎?」例如,一個年輕人聽從父母的勸告決定將來當醫生,可是仍然不斷質疑為什麼自己要當醫生。他在個人期待和社會期待上產生衝突,於是很可能質問自己:當醫生的意義在哪裡?當醫生能夠有高收入和高社會地位、當醫生能夠幫助人,可是他仍然可以繼續追問下去,那麼社經地位的意義是什麼呢?為什麼我要追求高的社經地位?為什麼幫助人會有意義?
這一連串的問題,幾乎都可能指向一個巨大的疑惑:我的人生意義到底是什麼?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自我期許和人生意義的問題經常交織在一起。所以我認為,即使一般人真的只是對於「個人期許」有所困惑,哲學對於生命意義的討論,仍然可以協助人在實際生活中釐清和決定目標。因為,如同以下我將說明的:詢問「人生的意義」就是在尋找一個生命中「最終、最重要的價值」。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意思?
首先是必要的概念釐清。細心的讀者,或許早已發現我在上述的討論中,幾乎交換使用「生命」與「人生」這兩個詞,但很顯然兩者的定義並不完全相同,即使兩種很可能都是從英文「life」——這個具有多重意義的詞——翻譯而來。
中文「生命」這個詞,更親近於客觀、第三人稱、與生物學理論相關等等的意涵。「人生」這個詞則較接近主觀、第一人稱、不需要理論知識的具體生活經驗(lived experience)。例如,「生命」一詞可以用來描述除了人以外的生物存活狀態,我們可以在不考慮「人」的情況下,從客觀理論角度去討論「生命」這個概念:生命如何出現?某個生命的存在有什麼特殊的功用或目的嗎?在這樣的理解之下,討論「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有可能偏離一般人想要問的問題。
當一般人詢問「生命意義」的時候,即使可能混用「生命」和「人生」兩個詞,通常他們還是從具體的生活經驗出發,去思考關於「自己」人生中將來到底要追求什麼東西的疑惑。例如上面例子中質疑自己為什麼要當醫生的年輕人。所以,為了避免概念上的混淆,我傾向使用「人生意義」這個詞,而非「生命意義」。
接下來我們必須問人生意義的「意義」是什麼是意思?複雜的語言哲學關於「意義」的分析在這裡似乎沒有太大用處,因為這裡的「意義」並不是要討論某個字詞或概念的語言意思。其實,在一般情況下質問人生意義時,「意義」指的似乎是某種有特殊價值的「目的」。這樣的說法經常見到,例如考慮以下日常對話:
小白:「整天工作到底有什麼意義?」
小黑:「能賺錢。」
小白:「賺錢有什麼意義?」
小黑:「賺到錢就能更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啦。」
這裡的「意義」一詞顯然是指一種朝向特殊價值的目的。而小黑最後提供的答案,是「更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按照這樣的理解,詢問自己的人生意義也就是在詢問自己的人生應該指向什麼樣的價值、朝向什麼特殊的目的。
但是這樣的定義似乎並不足夠。在生活中,我們總是充滿各種想要達成的目的。有某個業績必須完成,有份報告必須寫好、有部好電影記得去看、有家餐廳一定要去吃。滿足了這些目標,通常我們也不會認為就此找尋到「人生的意義」。這些目標雖然很可能是生活必需,但是我們也傾向認為這樣的目標過於微小,而沒有對自己的人生有真正的「意義」。
(當然在某種幽默的氛圍中,或許我們會吃了一口美食,然後感嘆到,啊,這就是人生的意義。不過嚴肅地把這樣的享受當作人生的意義則是一件需要分析討論的事。例如,可以從這個例子探討:享受感官上的愉悅是否為人生的意義。)
所以,在討論人生的意義時,「意義」在這裡似乎不只是單純的目的,而是有特殊價值的目的,或者可以說「意義」在此似乎指「最終的目的」。
為什麼「意義」在這裡指的是最終的目的呢?為什麼「看完一場好電影」這類事情很難真的完整實現人生的意義呢?我認為,是因為當我們在這個問題脈絡中使用「人生」這個詞的時候,指的不只是某個階段的生活經驗,而是在思考自己「整體的」人生。「人生」不是指短期的生活,而是包含過去我們所經歷過的一切,也包含所有我們對於未來的可能計畫與想望。所以「人生意義」指的是全部生活經驗所能成就的某個特殊目標。生活中一直存在階段性的目標,但是這些目標都只是「人生」目標的一部份,階段性的目標是為了某個最終目的而存在。而這個最終目的,也因此會被認為是比階段性目標更重要的東西。
這樣的解釋也說明了為什麼一般我們不認為「人生意義」在於追求某種工具性的價值,例如金錢或健康。若有人宣稱自己的人生意義就是賺更多錢,我們通常會懷疑他可能搞錯了些什麼。錢是能讓我們獲得其他許多東西的重要工具,但通常不會是最終目的。健康是人的基本需求,但同樣地,我們需要健康的身體是因為我們想要能夠在人生中實現更多其他的可能。所以錢與健康僅是工具、僅僅是階段性的目標,不會是人生中最終的目的。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粗略小結:
- 「人生意義」不會是某些工具性的價值或階段性的目標。
- 「人生意義」指的是:在一個人過去和未來可能的全部生活經驗中,值得追求的最終、最重要的價值或目標。
於是,若一個哲學主張要提供人生意義的解答,就必須說明人生終極的價值存在於哪裡,並提供理由論述為什麼人應該去追尋那樣的目標。當哲學家完成這些任務,他也就給出了對於「人生意義」問題的實質回答。例如,西方哲學關於「終極的好」(the highest good)1的討論和主張,就可以算是一種實質回答。
一個價值如果是「終極的好」代表它只能被當作目的,而不能是達成其他目標的手段或工具。例如,如果我們說追求知識就是最好的,也就代表說我們追求知識不是為了其他更高的目標,追求知識就是最後也最重要的解答。不同時代的哲學家總是不斷探討什麼是對人來說最好、最終極的價值,也因此直接或間接回答了關於人生意義的問題。舉例來說,伊比鳩魯(Epicurus)認為「終極的好」就是獲得幸福(happiness)和愉悅感(pleasure);康德(Kant)則認為是道德價值(moral worth);亞理斯多德(Aristotle)則論述「終極的好」是追求「美滿人生」(eudaimonia/human flourishing),其中智性思考(intellectual contemplation)最為重要。
#結語
因為篇幅的關係,在這裡無法詳細介紹哲學上關於人生意義的各種實質解答2。不過我們可以直覺地先把解答的路線,簡單歸納成兩大類:第一種路線為主觀主義(subjectivism),主張人生的意義是主觀的、只適用於自己,所以每個人會有不同答案;第二種路線為客觀主義 (objectivism),主張不同人應該會有相同的人生意義,依照這個路線,如果我成功論述某個價值是人生的意義,那麼這個價值必須也適用於其他人,而不只是我自己。
當然,如同其他哲學問題一般,人生意義的問題也不會有唯一或權威式的答案。不論關於「人生意義」的解答是適用於所有人還是只適用於自己,我們都必須持續透過溝通、論辯或反思去尋找最佳的解答。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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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是常見的中譯,不過很有可能會產生誤導。至善在中文語境中似乎只是關於道德方面的「善」。但實際上這個概念不侷限於道德理論,而是指所有的價值中最好的、最值得追求的。所以在這裡簡單口語翻譯成「終極的好」或許更貼切,畢竟「終極」一詞含有最高、最重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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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哲學家的實質回答大概是如何進行」的讀者,可以在沃草公民學院交誼廳看到這篇撰寫中的草稿,其中我歸納篩選出幾項哲學家提出的人生意義解答。也歡迎任何意見與回饋。
#References
- Aristotle (2011). Aristotle’s Nicomachean Ethics. Translated by Robert C. Bartlett and Susan D. Collin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Immanuel Kant (2002). Groundwork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Translated by Allen W. Wood and Jerome B. Schneewind. Yale University Press.
- Robert Solomon & Kathleen Higgins (2009). The Big Questions: A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Cengage Learning.
- Thaddeus Metz (2013). “The Meaning of Lif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 Thomas Nagel (1987). What Does It All Mea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作者楊理然,加拿大亞伯達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研究興趣為政治哲學、美學、與康德美學相關的歐陸哲學。
- 感謝朱家安以及沃草烙哲學社群針對本文提供許多修改上的建議與協助,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