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燈、大豬公,傳統文化與倫理

如題,感覺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

文章必須至少二十個字。

祭三牲的儀式,與儒教、道教不能說無關,

不過很弔詭的是:道德經裡,老子其實是反對厚祭厚葬的,更不支持無意義的殺生。

天燈部分之前寫過兩篇短文:

A,
天燈的活動,可能造成不少環境的傷害,而這些傷害可能需要之後支付更多的環境成本才能平復。
然而,在活動的當下,它帶給人們的感動及美好的經驗也非虛假。

尤其是這些活動承負著許多文化意義,我們認識自身的文化可能就是透過這樣一次次的民俗活動。
對此類活動對環境造成破壞這點完全擱置不談,是極其麻木與不負責的態度;
但若絲毫替代方案都不思考,直接說:“應取消此類活動”,這也是非常僵固的論述方向,
雖不致於到“法西斯”,但亦難說是正視某些“人類活動時的美好經驗”,
(之後演變的可能也是一種“樣板式的道德”)

正如社會是否應該為了部分登山客可能造成的龐大社會成本,而限制人們不能獲得登山時的感動經驗?
我們限制小老百姓過節隨意放炮的自由,對家裡有消防員的家庭當然是一大好事,
但從整個文化面來看,過年的年味是否也更淡薄了呢?
往後的子子孫孫可能都忘記了過年可以是什麼樣子,原本有怎樣熱鬧密切的文化。

諸葛亮對蠻族獻祭頭顱的風俗,
並不是擺出一個極高的道德高度,義正辭嚴的譴責這些蠻夷的不文明。
而是配合當地的風俗型態,以饅頭代替人頭。
(畢竟常人應該不會以送死或逼人去死為樂,但輕視他們的文化,可能只是招致更大且強硬的反彈)
道德經中對於風俗、食衣,是希望百姓能夠甘美安樂,
或許也啟示我們:
在習俗的民族經驗與環境保護之間,
該思考的不是說服某一方完全放棄習俗或環境立場。
而是該想些替代方式,讓環境負擔的成本可以更少。
(如果有足夠安全的煙炮,或許華人過年的問題多少可以被解決吧,現下這年像啥樣呢?)

B,

前陣子吵很兇的天燈議題,翟本喬聽過平溪單位的解釋後,給予某程度的肯定與澄清。
也有網友認為這個活動不應該開放給觀光客實際參與,
不過當這個活動已經變成國際知名的節日文化,且甚至出現在好萊塢的動畫電影中,
只給當地民眾參與是否是種利於文化保存的手段,這我仍然存疑。
實踐上,文化跟商業行為往往是分不開的,
主辦方應有統一的規劃,並且要確實讓這分活動能賺到錢且提供資金回歸地方與當地生態,
所以,與其要禁止觀光客放天燈,
我想應該在放天燈前先加強生態教育,並說明這個活動會有什麼潛在的危害。
因為這個生態成本,我們更有理由跟觀光客收高價的費用,並且把收入放進生態保育的循環中。
天燈這種活動,說到底跟登山客登高山是相當相似的,
美好的體驗都是個人的,但一旦出事卻是社會負擔相當大的成本,
但我們似乎很少給予攀登高山者「自私」這樣的標籤,
既然政府對於登高山這類活動有申請跟季節限制,
這類當地文化性質的活動自然也有配套管理為佳,
我們如果一面肯定原住民上山狩獵是文化需要,
卻只看到天燈有它的生態威脅,這些標準的落差是容易造成問題的。
當然,最理想的狀況還是製造出能輕鬆回收的天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