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不要來徵求支持死刑的文章?

地方支持死刑的勢力需要文章的感覺,烙哲學要不要來徵求用應報論、社群主義或其他哲學基礎支持死刑的文章?

感覺可以爭支持死刑的論述,和/或反駁廢死的論述。

需要老子道德經討論死刑的文章嗎?

如果有的話就太好了,因為我滿懷疑在目前的脈絡怎麼發展出一致而且可以引起共鳴的論證來支持死刑

不過那章語氣反而不是那麼贊同死刑及私刑

我同意支持死刑的勢力需要有更精緻的論述,就如同反對死刑的勢力也是。但我覺得這個時間點好像有點不太洽當,不管是推出哪一種立場的。

我的觀察是,現在大家的情緒很激昂很憤怒,很多人,不管是贊同或是反對死刑都是。在這個時候,人們會很迫切地渴求有文章或論述來贊同自己看法,來幫自己背書。但是背書終究只是背書,不會自動變成自己的東西。這時候,文章所提採取的觀點,反而可能會更容易未經消化而囫圇吞棗,被牢牢地抓住。

我倒覺得可以另外徵求一篇文章,討論「現在或類似的時間點是不是討論死刑的好時機」。

此外也可以徵稿探討「鞭刑」以及其它傷害身體的刑罰(比方說剁手剁腳、凌遲之類的)為什麼在「現代」的刑法中消失,以及消失的理由有沒有道理。

假設有些人所養成的性格是「除非有死刑的威脅,否則恐怕忍不住會去殺人」。於此情形下,廢死的結果很可能等於是國家先讓這些人去殺了人,然後再把這些人抓起來關到死。
那麼,這些人有沒有權利要求國家保留死刑,以免被關到死呢?
如果這些人有這個權利,國家也因此保留了死刑制度,但這些人中仍有人忍不住(或一時忘了有死刑這回事而)濫殺了無辜,國家是否仍絕對不應對此殺人者動用死刑?

如果有一種傳染病,病徵僅是「病人一旦惡意殘忍濫殺了別人,不久便會病發身亡」。
國家應該投入資源鼓勵治癒此病、防染此病的醫療努力嗎?

關於誤判:

  1. 如果上述傳染病的病毒誤判病人惡意濫殺的機率大於0,但不大於人因車禍身故的機率,上述問題的答案應是如何?
  2. 法律應否因為顧慮行為人誤判情勢的可能性,而完全禁止為了正當防衛而殺人?

關於死亡:
欲從哲學上探討死刑存廢,似需先研討:如果死亡對於死者沒甚麼壞處(可參考蘇格拉底死前之心得與理由),反而是妨害自由對於活人的壞處更大,則以廢死改成關到死,對於刑事被告會更有合理性嗎?

甲有個獨門毒藥,服毒者30天內未服用解藥,必會毒發身亡。
解藥及其配方,係由甲所獨佔。
某天,甲故意將此毒藥餵食於乙後,雖立刻被警方發現逮捕,但甲仍堅不交出解藥。此時,如果國家威脅處以無期徒刑仍不能讓甲改變心意,可否(應否)進一步以死刑相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