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行為效益主義與規則效益主義

為了準備演講而整理的筆記。主要的內容來自 IEP 的 “Act and Rule Utilitarianism” 條目

導論

一、效益主義的原則:

  • 一個行為或政策是不是對的,端看它是不是製造出最多好的東西。

二、效益主義的三個主要問題:

  • 什麼東西是善的、什麼東西是惡的?
    福祉(well-being):那些自身能看成是好的或有價值的效益,事物的價值來自於,它們頃向於製造福祉,或是消滅不利(ill-being)
    • 享樂主義(hedonism)
      • 唯一自己本身就是好的東西是歡愉(或幸福),其他的東西之所以是好的,是因為它能帶來歡愉(或幸福)
      • 內在善 vs 工具善
        • 內在惡 vs 工具善的缺乏
    • 多元論者
      • 歡愉或快樂只是一種我們的感覺,內在善不能是一種感覺,健康、誠實或擁有知識也是內在善,但是它們都不屬於感覺
    • 偏好/欲望主義者
      • 欲望或偏好作為價值的基礎,只對有這欲望的人有價值可言。如果欲望衝突,只有被最嚴格被偏好的東西能撐得上是善的
  • 我們應該最大化誰的善?
    • 個人自利(利己主義)
      • 每個人在做一件事的時候,只考量他的個人效益
    • 群體(利群主義)
      • 每個人在做一件事的時候,不只考量他的個人效益,也要考慮他們群體的利益,像是朋友、家人、宗教團體、國家等
      • 促進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 每個被影響的人(全體主義)
      • 公平原則:“every man to count for one, nobody for more than one.” 「每人都算作一個,沒有人能超過一個。」
      • 無論是利己還是利群,都對特定者有所偏袒
  • 行為或政策是因它們的實現的後果還是因為可預見的後果而是對或錯的?
    • 要不要救溺水的人(J. J. C. Smart 的例子)
      • 如果那個人是一個穿著陸軍軍服的人(希特勒)呢?
        • 如果是看實現的後果,那麼救他就是錯的(救了他的結果,就是一堆無辜的人被殺死)
        • 如果是看可預視的結果,那麼救他就是對的(可以合理地預想,他不會殺死那麼多人)
      • 可預見後果論:你不能因為這人不知道未來會發生怎樣的壞事而責怪一個做好事的人
      • 現實後果論:評估一個行為是不是好事的和評估一個作這個行為的人是不是好人是不一樣的
        • 你可以說這行為是錯的,但是你不能責怪這個人
      • 可預見後果論:即使如此,也不應該因為不可知的事情來判決一個行為的對錯,應該以那時那人可知的事情來評價行為的對錯
    • 作一個行為,將來的後果有許多可能性,有些後果是正效益,有些後果是負效益,有些後果發生的機率高而有些低。會帶來比較高的期望效益的事是比較好的事
      • 可預見後果論:應該作期望正效益較高的事
      • 現實後果論:不,即便如此,做這件事還是錯的

三、行為效益主義與規則效益主義的區別

  • 行為效益主義:一個行為是道德上正確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創造了最大效益
  • 規則效益主義:一個行為是道德上正確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所依賴的道德規則,是能創造最大效益的道德規則
    • 一個行為是否被證成為道德正確的,是看它是否符合我們的被證成的道德規則
    • 一個道德規則是否被證成,是看將它納入我們的道德法典是否會創造比其他的可能規則(或是沒有規則)更多的效益

行為效益主義

  • 支持理由
    • 為什麼行為效益主義能最大化效益?
      • 如果我們每個行為都最大化效益,那麼我們的全部行為的能創造出來的效益,就會是所有可能性中最高的
    • 為什麼行為效益主義要比傳統的以規則為基礎的道德要好?
      • 道德法典:我們不該做 X => 絕對規則
      • 為什麼一定要服從規則?當我們違反規則能創造更多福祉的時候,我們有什麼理由服從規則?
    • 為什麼行為效益主義讓道德判斷客觀為真?
      • 它提供了一種能判斷行為對錯的客觀方法
        • 無論是依賴可預見後果還是現實後果,只要我們能知道各個可能行為的後果所製造的效用總量,我們就知道什麼行為是對的
        • 即便我們可能難以度量福祉,但事實上,我們總是在做這樣的判斷
  • 反對理由
    • 「錯誤答案」
      • 透過對無辜的人定罪可以避免造成多人死亡的暴動
      • 醫生殺死一個健康的人可以救五個人的生命
      • 違反承諾可以獲得一點點福祉的時候
    • 「破壞信任」
      • 效益主義鼓勵人們不必去遵守承諾或是做該做的事,而是做能帶來最大福祉的事。因此在效益主義的社會裡,人無法相信他人的承諾或是有其他的信任關係
    • 「過於苛求」
      • 效益主義把利益同等考量了。我甚至不能買東西給自己,而應該把錢捐給需要的人。甚至,我們認為我們應該對於某些人有比他人更多的照顧責任。
  • 可能回應
    • 「錯誤答案」
      • 回應一:錯誤答案並沒有最大化效益
      • 回應二:事實上,行為效益主義是有可能與通常的道德感相衝突的,批評者應該說明,錯誤答案為什麼是錯誤答案

規則效益主義

  • 支持理由

    • 為什麼規則效益主義能最大化效益?
      • 道德法典的規則是具體的、嚴格的,明確地告訴一個人「若在什麼時候,則該做怎樣的事」
      • 嚴格的規則基礎的系統之所以能導向最大化效益,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對完整狀況的辨別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即便在某些時候,人們有理由因為覺得現在狀況可以接受不遵守規則的後果,人們的這些理由依然可能是錯誤的效益主義判斷
      • 規則效益主義者將情況的類別普遍化,主張我們人類行為的知識顯示,在許多狀況下,都有一般而言,比起不遵守這樣的規則時,遵守這些規則或實踐能產生更好的效果
      • 這並不意味著規則效益主義者不容許例外,有些規則可以辨別在某些狀況下禁令是可被覆蓋的
    • 規則效益主義如何避免對行為效益主義的批判?
      • 醫生可以殺死健康的病人來器官移植嗎
        • 考慮兩個不同的規則:一、容許這個器官移植的規則;二、禁止這個器官移植的規則
        • 雖然個別狀況之下,容許這個移植能造成最大效益,但是整體來說並非如此。如果醫生可以決定殺死健康的患者,那麼許多人就根本不會去看醫生,這些人可能因為不看醫生而得到負效益
      • 維護還是破壞信任
        • 規則效益主義沒有這個問題,維持信任對於我們生活的福祉而言依然極端重要,而我們的道德法典一般而言會將破壞信任看成錯誤行為
      • 過於苛求問題
        • 規則效益主義主張他們不會將這種規則加入他們的道德法典,甚至,規則效益主義可以證成某些偏心的規則
        • Brad Hooker 區分兩種脈絡
          • 道德規則的證成脈絡
          • 道德規則的應用脈絡
  • 反對理由

    • 「規則崇拜」
      • 非理性地支持基於規則的行為,無視在此時違反規則效益反而好處更大,這是一種規則崇拜
      • 行為效益主義認為,我們在許多時候可以承認規則是有價值的,它決定了我們的預設位置,但是如果那人知道違反這規則可以獲得更多效益時,這個預設位置應該要被覆蓋
    • 「崩塌問題」
      • 規則效益主義和行為效益主義根本沒兩樣
      • 考慮「不應該說謊」這個規則,有些人認為太嚴格了,應該改成「除非特殊情況,否則不應該說謊」,但是什麼是特殊情況?對效益主義來說,就是「當說謊能得到更多效益的時候」
      • 如果規則效益主義將這些規則納入法典,那麼規則就像是「做 x ,除非不做 x 能最大化效益」或「不做 x , 除非做 x 能最大化效益」,這就等於是「做能讓效益最大化的事」
      • 因此,規則效益主義者必須要找到方式來構作規則,讓它自己不會崩塌成行為效益主義
        • 一種方法是,去辨認可違反已證成的一般道德規則的特殊狀況
        • 道德法典的要求,必須要能夠充分解釋生命的複雜性,但又不能複雜到過於困難而令人不可理解與學習
    • 「錯誤答案與粗糙概念」
      • 不管是行為效益主義還是規則效益主義,都不重視正義、權利和應得的概念
        • 例如,對「懲罰無辜者」來說,規則效益主義只認為是因為違反它的規則會得到比較差的後果,但這意味著懲罰無辜者的規則被證成的可能性是開放的
        • 但是就常識來看,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能懲罰無辜者,因為無辜者
          • 不能被不正義地對待
          • 有無罪時不接受懲罰的權利
          • 沒被定罪時,他不應得該罪的懲罰
        • 規則效益主義者回應:他們並沒有拒絕正義、權利與應得的概念,相反地,它們接受並使用這些概念,只是將它們詮釋成效益最大化的觀點,它們之所以成為我們對待個人的重要原則,就是因為它們能夠促成整體來說最大的福祉
        • 批評者反對這樣的說法:
          • 我們的犯罪判決體制並不完美,有些時候會將一些無辜的人的定罪,我們的體制對待一些人是不公正的
          • 按照一般觀點來說,即使是這樣,我們還是會繼續使用這個犯罪判決體系,而不會將這個體系關掉
          • 但依據規則效益主義,似乎只有在允許懲罰的規則比拒絕懲罰的規則有更多的整體利益的時候才能如此,因為它對待一些人是不公正的
          • 但事實上,把整個司法系統關掉應該是最差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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