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論辯的自由與保守

日前udn相對論舉辦「台灣高中國文課綱應廢除文言文必修」的辯論。我們除了看到從淺顯直白的論辯到讓人眼花撩亂的華麗文彩之外,更藉由這次精彩的攻防,進一步瞭解各方支持自己的理由。

我這篇文章不是要去評斷這次辯論的勝負–我相信有關注這場辯論的人心裡都已經有十分明確的答案。相對地,我只是希望藉題發揮,指出這場論辯背後,有更深層的爭論。我認為這中間涉及基本價值的對立,或者說——如果我們喜歡這個用語的話——「意識形態」的對抗。

我不是說這是扭曲的邪惡心靈與真理美善的絕對精神的爭戰。相反地,我認為各方的出發點是好的,只是對於「到底什麼才是好的?」有所歧見。這是一場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的爭論。

##什麼是自由主義、保守主義?##

我知道有些人對於這些「標籤」會有一些特定的看法與評斷。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只希望妳可以暫時把這些標籤遮住,看看我在這個脈絡中使用這些用語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我對於「自由主義」、「保守主義」的用法,來自於幾年前逝世的美國知名法理學家德沃金(Ronald Dworkin)。1, 2

德沃金首先觀察到,在他那個年代的美國有許多爭論。那些自認為是自由主義者的人,往往支持累進稅率以便降低貧富差距、支持種族平等法案、主張「泛道德」(moralism)問題除罪化(比方說婚外情除罪化);相對地,那些以保守主義者自居的人,往往持相反立場。德沃金認為這些爭論,在於對「平等」(equality)這個概念同樣的重視,但不同的理解。

所謂地重視「平等」,是指把每個人都視為同等重要,給予同樣的關注與尊重。然而,在涉及國家政策時,自由主義者與保守主義者對於怎樣實現平等,抱持迥異的看法:

「前者主張政府必須對於所謂的『美好人生』問題保持中立。後者則主張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不能保持中立,而這是因為在沒有一套對於『人應該怎樣活』的理論之前,政府無法將每個公民都當成平等的人來對待。」 (Dworkin 1978, p. 127)

更進一步來說,後者認為要把每個公民當成平等的人來對待,就必須「依照一個『好人』或『真正有智慧的人』想要被對待的方式來對待」(p. 127)每一個公民。

至於什麼叫做「對美好人生問題保持中立」?「什麼是美好人生」(what is the good life)是一個(似乎)從古至今就爭論不休的哲學問題。3事實上,不只是哲學,宗教、人生智慧、心靈雞湯也都在嘗試回答這個問題。這當中的許多人甚至企圖提出「標準答案」,要每個人都依照他們認知或設想或幻想的理想生活方式過活。

舉例來說,在當前這個社會上,有特定的宗教主張,人應遵守特定誡命,例如要求活出特定樣式的虔誠生活,飲食、娛樂、性生活都受到限制。在過去,有人主張人要忠君愛國、修齊治平,要努力讀書一舉成名天下知。這些都是對於「什麼是美好人生」的不同答案。

自由主義者可能因為各種不同的理由,而認為國家必須對「什麼是美好人生」這個問題保持中立,比方說因為事實上人們就是有不同答案而難以不透過武力達成共識,或者因為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或者因為不確定我們已經找到最終的真理而必須透過多元的實驗不斷尋找。他們主張國家機器不得特別地推崇特定的答案,而是讓人們盡可能地各自尋找屬於自己的答案,然後盡自己所能去實現屬於自己的美好人生。這當然不是說「想怎樣就怎樣」,而是「在不妨礙別人追求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追求屬於自己的美好人生」。4

相對於自由主義者,保守主義者則可能因為事實上擁有絕對的智慧,或者追隨了正確的領導,或者高舉、遵循傳統,或者沒有充分的理由但是藉由信心的跳躍,或者自以為是,提出了一種「美好人生」作為標準答案。基於他們手上的「標準答案」,他們認為國家應該致力讓所有人依據「真理」過活,成為那套標準底下的「有德者」。5

舉例來說,自由主義者主張政府要對婚姻、性生活「保持中立」:他們認為人們在不妨礙其他人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探索、追求適合自己、滿足自己的婚姻與性生活。相反地,某些保守主義者則認為有「正確」的答案:「純潔」(或者至少「女性的純潔」)。保守主義者會主張說,自由主義者就是沒搞清楚甚至否認標準答案,才會主張政府應該縱容淫亂的生活方式。

到這邊或許可以看出,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對「平等」的歧見,導致自由主義者指控保守主義者自以為是,缺乏想像力以致於無法理解不同生活型態的可能價值,還把自己對美好人生的單一貧乏幻想強加到別人身上,傲慢無知又被基於無知的恐懼綁架,因而仇恨「跟自己不一樣」的人;而保守主義者則反擊說,自由主義者不但缺乏認識真理的智慧,更沒有堅持是非對錯的勇氣,不但自甘墮落更放任社會大眾沈淪,無知凌駕專業危害世界。

##文言文爭論自由與保守##

我們可以藉此去檢視「台灣高中國文課綱應廢除文言文必修」的辯論。在這場辯論中,正方明顯抱持自由主義的立場:義務教育只應培養基本能力,讓人有充分的溝通與判斷訊息的能力。在此之外當然有許多值得追求的不同東西,文言文能力是其中一種,而政府應該給人機會去培養這種能力,但不是強迫所有人一起學習。相對地,政府應該讓興趣、能力不同的人,省下學習文言文所花的大量時間與精力,去追求、實現屬於自己的美好人生。文言文或許是特定美好人生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全部,甚至只是少數。正方更進一步指控,

我們其實很難區分反方證成的是「文言文有某某效果」,還是「對反方來說文言文有某某效果」。

而這正好就是指出,除非我們已經預設或確知特定飽讀古文詩書的「美好人生」是道路、真理、生命,不然反方所提出的「好處」,對許多甚至大多數的人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

反方則是強調文言文的特殊力量,比方說

  • 單就文化傳承、生命教育,或者說「我們是一夥人」這種感覺的培養,文言的知能也是可欲可求的。
  • 我們要與古人溝通,在文藝、宗教的神交裡豐厚性命。
  • 你看我這種神道設教的講法,如果覺得好像有些厲害,那就對了…如果你想駁斥這些神秘的修辭,你就無法利用到它的能量…

反方更進一步批評「缺乏文言文教育」:

日常的、平庸的溝通能力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非常的、神妙的溝通能力。

而主張我們必須藉由文言文,

讓各種制度承載「主智」的精神,以博學審問來鼓勵大家、要求彼此,才有可能不被反智的意氣窒息。

反方當然有提出其它有趣且的論點,但是如果關注在這種論述,會發現對反方來說,文言文的吸引力在於其「魅力」以及「主智的精神」,讓人不至於「平庸」甚至「反智」。對此支持正方的人當然會說,反方所提的「魅力」與「主智的精神」不過是「特定美好人生想像/幻想下的『魅力』、『主智的精神』」,而這些東西對於其它的「美好人生」不但不必要,甚至毫無吸引力:「智力」有多元的實現方式,不涉及文言文但值得追求的美好人生也有很多種,我們為什麼要跟你「一夥」?我們為什麼要傳承「你的文化」?別把你的宗教信仰強加到我身上!

反方的支持者,則往往堅持因為我們屬於特定的「團體」或擁有共同的「祖先」,所以有文化傳承的使命。6文言文的擁護者可以進一步指出,確實對「什麼是美好人生」有不同答案的人,會無法理解文言文的好,但這是因為反對文言文的人搞錯了:正確答案就是如此。既然我們擁有正確答案,自然應該設法讓每個人都在真理的標準底下,成為神妙的「有德者」。這個過程當中,確實有些人做不到,但至少我們有給予每個人公平的機會成為聖賢;相對地,他們或許因此錯失追求自己理想的機會,但他們的「理想」是錯的,本來就不值得追求。如果平庸的社會大眾放下成見接受真理,就會明白這眾先知用心良苦。

簡單地說,正方–反對文言文必修的人–主張政府應該價值中立,不應該推崇甚至強迫所有人接受特定於文言文的美好人生幻想;反方–支持文言文必修的人–則主張他們確實知道「什麼是美好人生」的標準答案,而必須藉由政府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追求、實現這種「正確」的美好人生。

##結論##

我講這些,不是為了藉此主張這場辯論哪方勝利。如同我之前所說,我相信任何有關注這場辯論的人,都清楚知道勝負。我介紹這些,是要指出即使辯論中有勝負,文言文的爭論仍然難以輕易化解。這是因為文言文的爭論,事實上是基本價值、意識形態的對立。是雙方都重視「平等」,但是對於怎樣「實現」平等有所歧見。正方主張價值中立,讓人各自有機會追求自己所認知的美好人生;反方則認為既然已經有「標準答案」,就不應該讓人自己摸索、走平庸的冤枉路,而要讓大家都各自有機會成為「有德者」。

雖然說「難以輕易化解」,但是既然找到了問題所在,或許我們就能著手處理。意識形態的對立,特別是基本價值的歧見,很難化解。我們不能先預設保守主義是對的,然後藉此說自由主義是錯的,這是循環論證;反之亦然。或許我們能做的,就是實際實行一下,或者在不能實際實行的前提下,審慎思考一下實際實行特定意識型態會有怎樣的後果。然而,這樣就遇到進一步的難題:我們是以什麼方式衡量後果?是自由主義的標準?保守主義的標準?還是其它的標準?

##Notes#

  1. 德沃金對於保守主義與自由主義的看法,請參考Dworkin, R. (1978). Liberalism. Stuart Hampshire (ed.), Public and Private Moral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當然,不是每個人都以這種方式去理解「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然而,基於標題長度限制,我不能寫「文言文論辯的依照德沃金的觀點的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這種東西。
  2. 真的還是有疑慮的人,可以嘗試把文中所有的自由主義讀成「政府應該價值中立」,保守主義為「政府應該促進特定價值觀」。
  3. 之所以加上「(似乎)」是因為也有哲學家覺得這是很無聊的問題。
  4. 這不是說自由主義者自己一定不相信有答案。自由主義者只是不樂意國家推崇任何對「什麼是美好人生」的答案,包括他自己可能相信的答案。
  5. 這樣講或許有些簡化。有些對美好人生的想像會主張不同身份的人要成為專屬於該身份的「有德者」。舉例來說,中國古代社會對於男性與女性的期待不太一樣。
  6. 最常見的似乎是「我們都是中國人」、「我們都是炎黃子孫」所以要傳承「中華文化」。

哈囉,意見如下:

「這方面的」可能還不夠取消全稱的疑慮。建議改成「某些」。

「必須堅持」好像太強了。

你比較想現在這樣講,還是想要講「我相信任何有關注這場辯論的人,都有自己的判斷」?

「剛死掉」可以改成「剛逝世」嗎?

可以改成這樣嗎,讓那些不知道什麼是「誡命」的人也可以看得懂:

有特定的宗教主張,人應受制於特定誡命。例如要求活出特定樣式的虔誠生活,飲食、娛樂、性生活等。

我是想講,我認為這場的勝負還滿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