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點負能量:別信任蔡政府

這個社會充斥各種負能量:憤怒、悲觀、不信任。如果多點正能量該有多好。如果大家都能夠開開心心、樂觀過活、彼此信任,即使政治與社會新聞會無聊很多,生活似乎會相當美好。我們可能因此相信說:

正能量是好的;負能量是壞的。

人與人之間多點正能量似乎很好。有些人進一步認為,人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該有點正能量。舉例來說,過去廣受民眾愛戴,得到「太后」尊稱的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女士,便主張人民要信任政府,不應該事事質疑。她認為不信任是戒嚴的產物,而即使政治上解嚴了,人心沒解嚴,以至於總是與政府作對。如果來點正能量,政治會更美好。

我不同意她的看法。我認為應該多來點負能量。在這邊我要特別關注「不信任」對社會與政治的價值。(至於其他的負能量,我認為也有價值,只是不在這邊談。)

在開始談論之前,我要先指出我不是打算討論說,戒嚴時期人民是否較不信任政府。當然我們有理由相信事實不是如此,比方說戒嚴時期政府總是教導人民要把民族救星看成繼承道統的聖王、政府可能傾向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等等。這些都是很重要的議題,只不過剛好不是本文重點。

我只是打算談論我們「應不應該」相信蔡英文政府,或者更廣泛地說,任何未來的民選政府。我認為現在談論這個議題是絕佳的時機:首先,116大選結束、520總統就職之前,有許多「類龍應台」的人提倡要信任政府。我相信他們現在多半會改口,要我們別太信任政府,而我希望這篇文章多少能夠引起一些共鳴。其次,過去幾個月對蔡政府寄以厚望的人,或許也開始覺得不大對勁:勞工休假、司法院長提名、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評、土地徵收、勞動部、以及任何你想填入的案例,讓我們難免懷疑這個政府是否值得信任。

我的主張很簡單:別信任蔡政府。別信任任何未來的政府。當我們的不信任化為與政府對抗的動力,社會更有機會進步。

##不信任是進步的動力##

任教於密西根大學的哲學家克許那莫迪(Meena Krishnamurthy)指出,過去關注民主政治的學者多半只注意到信任等正面態度的價值,卻忽略在社會進步過程中,不信任等各種負面態度所扮演的角色。她先界定她所要談論的不信任:

「不信任」就是:確信特定的個人、團體、機構不會依照正義所要求的行事。1

克許那莫迪首先帶我們回顧歷史。現在美國的人權雖然不見得有多好,但至少比過去好一些。過去有制度化的種族歧視與隔離:即使非裔美國人(黑人)很早就在法律上獲得了投票權,但是在許多地方,要行使這項權利障礙重重;當時許多人覺得「隔離但平等」沒什麼不好,而從大眾交通工具到學校教育處處是隔離;許多地方黑人的人身安全幾乎完全不受到任何法律的保障。簡單地說,雖然美國早在1865年就結束了奴隸制度,但制度化的種族歧視一直持續到二十世紀。2

制度化的種族歧視是如何消除的呢?最主要的原因來自於金恩博士以及其他民權運動參與者的努力。他們採取的抗爭手段,依照衛道人士的標準,不只是不禮貌而已,根本就是「暴民」。這不是本文的重點,但我相信現在跟過去一樣,那些宣稱「我同意你的目的,但反對你的手段」的人是社會進步最大的障礙。

民權運動的動力,說穿了就是「不信任」。如同金恩所說:

隨著時間一週一週一個月一個月地過去,我們發現我們是虛假承諾的受害者。3

這也是為什麼1963年會引發伯明翰運動(Birmingham Campaign)。即使1963年的新任市長布特威爾(Albert Boutwell)手段比過往溫和,抗爭仍舊以更激烈的方式上演。基於這種不信任,而得以凝聚極大的社會動力,迫使美國政府協商、妥協,最終於1964年通過禁止歧視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不信任是民主的根基##

當然,一定會有人說這是個案。他們搞不好會進一步說,當時的政府當然不值得信任,但現在政府好得很,不能為反對而反對嘛。然而,這種對政府的信任,其實與憲政民主的精神背道而馳。

憲政民主就是基於對於權力的不信任。制度上我們之所以要有三權分立,或者要有「中華民國」獨步全球的「五權分立」,(雖然說我搞不太清楚多了兩權是有什麼鬼用…)4就是因為我們相信權力過度集中會有許多問題,而如果權力相互抗衡,社會將安全許多。我們之所以每四年要重新辦一次大選,也是基於不信任:認為若沒有「失去政權的壓力」政治人物將肆無忌憚。

然而,或許看看憲政民主實際的運作,就會發現那些相信三權或五權分立、定期選舉就夠的人,相當天真。至少打從建國以來就三權分立的美國,在民權運動之前沒給黑人什麼保障。即使到了今日,在法律的條文上所有人的人命都同等重要,到了街上就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沒有「制度化的種族歧視」,不代表沒有種族歧視。同樣地,看看台灣的現況,憲政民主、四年一次的選舉,有確保人民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成為虛假承諾的受害者嗎?除非我們關掉電視,什麼都不看,什麼都說「假的」,不然答案十分明顯:沒有。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該信任任何的政府。即使我們的「盟友」入主政府,我們依然需要小心。我們不能再活在幻覺當中,以為選前的承諾會自動落實。我們必須不信任,而且進一步地把不信任化為動力,隨時準備好對抗政府,對政府施壓,直到政府乖乖地做出他們該做的事情。依照克許那莫迪所說,我們需要基於不信任的政治參與,作為民主的「輔助預防」,才能防止政府濫權。5

自由的代價很高:永恆警戒。永恆警戒說穿了,就是不信任。這就是不信任的價值。

##Notes##

  1. 克許那莫迪的理論請參考Krishnamurthy, M. (2015). (White) Tyranny and the Democratic Value of Distrust. The Monist, 98(4), 391-406。本段來自p. 391。她有特別指出,是「有理由確信如此」,而不是「沒理由確信不會如此」。前者需要一些證據,後者則不用。
  2. 確實美國法律上是禁止歧視與種族隔離,但現在仍有嚴重的種族問題與不平等。比方說#BlackLivesMatter就點出黑人的人命事實上沒有得到應得的重視;黑人在美國監獄服刑的人數不成比例;黑人所得到的教育與就業機會完全無法與其他族群相比等等。這些問題,都沒有跟著「制度上的歧視」一起消失。
  3. 來自金恩的〈Letter from a Birmingham Jail〉。
  4. 當然如果有人覺得帶頭洗腳、政治酬庸是很重要的功能,我也沒什麼話好講。
  5. 但抗爭者值得信任嗎?其實個人拿到權力之後,也難保不會墮落。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準備好當永遠的反抗者,永遠在權力對面。除此之外,我們更必須不信任社會運動的領袖,以免他們在拿到權力之後鬆懈,成為自己當初所反對的那種人。我們要對抗任何團體、任何人,都必須倚靠其他的人民。但人民可靠嗎?至少我們在當權者與對抗者之間,會看到有些人實際上握有權力,另一些人則目前沒有。我們知道權力帶來腐化。如果我們認真看待這點,這兩者之間,後者似乎比較值得信任。當然,這種只是「比較」出來的信任,而我們仍然應該繼續以不信任彼此對待,知道結盟永遠是暫時的。我們不是以信任為基礎,而是以正義為共同目標,暫時地結盟。
  1. 如果我們不應該信任任何政府,是否也就不應該信任任何(外在)政治性權威,從而不應該信任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會有所謂服務性權威(亦即我們不應該相信:服從政府制定的法律會比我們依自行判斷的一階理由而行為能夠更好地實現一階理由)?
  2. 如果沒有政府會值得人民信任,人民應該耗費成本前去投下”神聖的一票”的理由是什麼?
  3. 如果任何政府都不值得我們信任,我們信任、從而花錢消費眾多商品與服務的日常行為,有比信任政府來得合理嗎?
  1. 我認為在超級理想的世界中,有可能相信法律或命令會比相信自己的判斷更符合理由的要求。但是在現實世界中,除非制度徹底的改善或者人民突然間都變傻,不然把自己的判斷交出去非常危險。
  2. 投下神聖的一票是很複雜的問題。如果就成為「關鍵的一票」的話,機率比連中三次大樂透還低,所以通常不該訴諸這種理由。倒是有些人,比方說Geoffrey Brennan認為,投票更像是球賽中為自己的隊伍喝采,具有表述性意義。
    至於在民主社會中的故事,就是希望至少給一點壓力給執政者。我記得Przeworski的主張如下:票數大約等於可動用的武力。敗的那方會發現打不過,所以不作亂;勝的那方會擔心則是會擔心胡作非為的話,會幫另一方拉票,所以也會受到一些制衡。
    我不是反對這種主張,但我認為四年一次的制衡跑太慢,完全無法制衡勝選後馬上背離承諾的政府。
  3. 我對花錢消費沒什麼研究。

其實,真要不信任任何政府的話,理應是要鼓吹大家努力奪權,把政府權力極小化,朝無政府主義或極端自由主義(最小政府主義)的方向改革或革命,以便讓資源配置的權力回歸到比較值得信賴的人民自己身上。但從你文章中對於(蔡)政府不值得信賴的例示看起來,反而是有期待政府多做點事(例如保障弱勢勞工、保護環境之類)而卻失望了的味道。如此期待而卻主張不要信任任何政府,是否矛盾?宜有適當說明。

我看不出來為什麼,你可能要多說一點。

你如果已經不信任銀行了,我只能建議你別再將錢交給銀行(除非你能掌握銀行)。同理,你如果已經不信任任何政府了,我只好建議你別將權力交給政府(除非你要執政)。

你似乎沒有考慮到這樣的可能性:我們可以不信任一個人或團體,但是因為我們有足夠的資源確保他們不會亂來,所以可以把一些東西交給他們管。

  1. 如果人民真的應該認為任何政府都比人民自己更不值得信任,則人民把權力留給自己(市場)享用就好,何苦先把權力交出,再來提心吊膽,為此耗費大量寶貴資源去對抗你始終都不打算信任的政府?後者這種作法固然可能,但是否可欲,卻因任何政府都比人民更不值得信任的前提主張而顯得可疑。
  2. 政治從業人員(政治家、政客、代議士、公務員等等)也是有理性的人類,有什麼道理會比其他從業人員(商人、媒體記者、哲學家等各行各業、各式各樣、各有盤算的人民)更不值得信任呢?如果子女有意從政,做父母的有理由贊成子女選擇這麼不值得別人信任的行業嗎?
  3. 題外心得:總統須由全國多數方公民選出,一任四年,頂多連任一次,承擔政治責任,接受分權制衡,這樣都還不能信任了,那我們擇偶締結終身婚姻之約束,究竟需要多大的愚勇呢?
  1. 我們需要一些機關擁有一定程度的執行力,處理一些私人機構無法處理的問題,比方說社會福利、社會安全、國防。
  2. 確實每個人有理性,但是許多人擁有不受制衡的權力,會濫用。由於濫用的後果很嚴重,我們必須提防。至於你提到的其他人,如果他們擁有跟政府一樣的權力,也必須是設防的對象。至於父母有沒有理由,我看不出來這為什麼是個問題。
  3. 不受制衡的總統,等於四年選一次的獨裁關。至於婚姻,如果沒有離婚的選項,確實不是很好的選擇。稍微回顧一下歷史,有多少人承受家暴、虐待,卻因為不被允許離婚而只能繼續受苦。不過關於這點,過去的社會經濟結構似乎也沒有讓特定的性別擁有更好的選項,只能不斷地受到另一個性別的壓迫。
  1. 人類要滿足生活需求,大致有三個可以努力的基本方向。一是調整自己的慾望結構,設法讓自己比較容易知足。(海濤法師的外遇假的說,可歸此類努力)。二是自給自足,自助天助,不假外求。三是利用某種分工合作制度來爭取資源的配置。政府與市場就是兩個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制度,哪個比較好用,取決於兩者利用成本(制度成本、交易成本)的比較。信任政府下的代理人成本如果太高(致生人民不信任政府的應然狀態),增加監督成本固然是個降低代理人成本的方式選擇,但當邊際監督成本等於邊際代理人成本時,再增加監督成本已非有效率的選擇,此時,回歸市場制度會比較明智,除非利用市場的制度成本仍然高於利用政府。
  2. 降低代理人成本的另一種選擇是改變代理人的慾望結構,也就是,提高代理人的忠誠性格,人工智能機器人也許是可以寄與厚望的。不然,只好本人自己從政而承擔起不被信任的原罪,不要代理人了(啟動自給自足模式)。
  3. 終身婚姻如果因為配偶(人性)終究不可信任而成了一種顯然不智的浪漫冒險,則改變配偶的性別(改成同性婚)而非種類(人犬婚),幫助應該不大。我們才剛用選票改變了總統的性別,不是嗎?

市場預設私有財產,而我不是很確定沒有政府要怎樣有效地維繫私有財產。至於另外兩點,我看不出跟之前討論的相關性。

如果任何政府都不可信任(不值得信任),那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人類執政的能力都不可信任(執政必然無能),二是人類執政的公益心都不可信任(執政必然偏私)。
本文看起來是指上述第二種情形,而你所診斷的病因是權力的必然腐化(使人墮落),開的藥方是永遠不要相信政府。
如果權力的必然腐化是真的(真理),則任何人想要執掌權力,便意味著此人故意想要自甘墮落、自陷於腐化狀態(讓自己行為偏離道德要求),除非此人並不知道權力必然腐化的真理。
如果此人竟然不知道「權力必然腐化」的真理,則此人的認知能力是否適於執政,已經值得懷疑。
如果此人明知權力必然腐化的真理,仍然還想執掌政權,讓自己陷於腐化狀態,則好比自知酒品不好之人還要喝醉自陷於非理性狀態、明知酒後駕駛能力不足者還要酒後開車等情形一樣,顯然是違反道德的行為。
當我們已經明知投票使他人執政,無異助其走向腐化狀態、成全其不道德願望,我們還去踴躍投票,並且標榜那是神聖的一票;當我們已經知道權力必然會腐化掌權者的真理,我們還要維持政府制度,或故意讓政府權力保持大於最小政府(極端自由主義者所能勉強同意)的狀態,甚至要求政府擴權多管事。那麼,抱持這種心態的我們,如何免於「想把執政者當作某種不可信任的工具來利用,而非當作一個可以信任的道德理性人來尊重」的道德質疑?
作為如此不道德的公民的我們,竟然會比執政者更值得信任,理由何在?

  1. 不是每個人都相信權力會墮落。事實上,也不是每個人擁有權力都會腐化,只是身為人民沒有足夠的證據相信哪個人真的是聖人。就此而言,別信任比較好。
  2. 如果只是以為選出了聖賢當君王自己就沒事,是很不負責任的心態。
  3. 話是這樣講,但如果選了人出來,又用心加以監督制衡,就可以避免權力腐化的問題。而我這篇文章就是在論述這種脈絡下不信任的價值。

我的建議:

最後一句建議改為「社會更有機會進步」。

依照編輯體例,請改成類似「休姆(David Hume)」這樣。下面的「Albert Boutwell」也是。

這可能會被理解成「當時沒有三權分立,所以那時候的黑人沒受到保障」

依照作者互助綱領(沒有這種東西)似乎可以加上這個連結,看你覺得是否ok:

好像應該找個地方區分「制度化的歧視」和「其他歧視」。不然會可能會有人靠北你說,說歧視已經消除了是睜眼說瞎話。

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新論點比較少。我在想要怎樣讓它成為「一般關心社運的人看到之後可以學到新東西」的文章。目前想到兩個方向:

  • 補充一下 Krishnamurthy 的相關論證。
  • 補充一下現在有哪些政治行為會不恰當地增加信任(跑紅白帖?)。或者討論一下,以你的看法,是否會認為,那些反政府的陰謀論會增加不信任,因此也是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