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議題導致了蔡政府上台後首次出現大規模的示威抗議。許多過去忠黨愛國,犧牲奉獻的軍公教人員走上街頭,捍衛他們的尊嚴。他們的聲音全民、政府應該都聽見了。現在得思考要怎樣回應。
實際上政治操作會往哪個方向發展,我們很難預測。但藉著這個機會,我們可以反省一下對社會正義的期待。我認為這次的年金改革以及「反污名、要尊嚴」的活動,反映了二十世紀知名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理論備受爭議之處:正義與尊嚴很可能出現嚴重的衝突。
##羅爾斯的正義理論##
即使許多人認為正義很重要,甚至同意「正義是社會制度的第一德行」,對於「什麼是正義」仍有許多歧見。面對這種實質上具有極大爭議的議題,羅爾斯指出,一種可能的做法是藉由「公平」的程序協調出眾人可以一致接受的答案。
但是什麼是「公平」?羅爾斯對此發明了知名的思想實驗「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賦才能、出生背景、種族、性別、信仰、人生理想等等各種東西。但假設他們被「無知之幕」遮住,暫時忘記這些。在「幕後」,這群人必須藉由協調、立約,設計一套社會制度,並且在「幕揭開」之後,就活在那套制度底下。這群人會怎樣設計?怎樣才對自己有利?
羅爾斯認為,這樣的條件可讓人們協調出公平的結果:無知之幕後面的人不知道自己最後成為社會中的哪個角色,因此沒有辦法特別圖利自己;沒有人會願意讓社會中的任何角色承受極為不平等的待遇,因為不知道是否會是自己陷入那種困境。因為一些很複雜我不打算在這邊多介紹的協調與考量,最後人們會接受以下的原則:
- 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擁有與他人自由相容的最廣泛基本自由。1
- 社會經濟上的不平等必須:
a. 對最差階級最有利,
b. 讓所有人依然有公平的機會爭取所有的職位與地位。2
其中,1.通常稱為「自由原則」,2a.稱為「差異原則」,2b.稱為「公平機會原則」。
羅爾斯認為,立約者會考量到這樣的設計可以(盡可能)讓人不管擁有怎樣的天賦才能、出生背景、種族、性別、信仰、人生理想等等,都可以各自擁有足夠的自由、機會、資源去追求自己的美好生活,進而確保不管自己的條件怎樣,都得到良好的保障。
這種對正義的理解,是把「藉由公平程序所產生的協議」當成正義。羅爾斯稱之為「把公平當成正義」(justice as fairness),或者用比較常見、文雅的翻譯來說「正義即公平」。
##自我尊嚴的挑戰##
羅爾斯認為他這套理論的好處顯而易見。正義的社會制度讓每個人都有適當的機會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這種對正義的理解方式似乎滿合理的;但是如同所有知名、重要的哲學理論一樣,這套理論當然也受到許多質疑。舉例來說,有人質疑羅爾斯特別編織無知之幕的設定,以便達到他想要的理論後果;有人質疑立約者面對未知、風險的心態相當不理性;更有人(社群主義者)質疑立約者那種「不知道自己身世、社會脈絡」等設定,跟真正的「人」扯不上關係——「人」是社會、歷史脈絡的產物。
我將關注的質疑,來自馬克思主義者對社會的觀察。羅爾斯認為,藉由實踐他的正義原則,可以滿足(幾乎)所有人的自我尊嚴:人可以感覺到自己人生的理想值得追求,且有足夠的社會條件與資源去追求這個目標,進而認同自己的人生值得活。羅爾斯認為正義原則——特別是差異原則——有助於實現這些:社會經濟上的弱勢擁有足夠的資源,因為任何的不平等都有益於讓弱勢擁有更多資源;社會經濟上的強勢也因為差異原則允許相當可觀(但不離譜)的優勢,而擁有充沛的資源與機會。
然而,如果馬克思與馬克思主義者對社會的觀察是正確的話,羅爾斯的看法過於天真。根據他們的觀察,不同的社會階級對於怎樣才能滿足自我尊嚴有不同的看法。既得利益者的滿足自我尊嚴的條件極為嚴苛:唯有擁有比別人多到不成比例的財富與權力,才能滿足他們。舉例來說米勒(Richard Miller)寫道:
多數剝削階級的人需要極多的財富與權力…這些要得到滿足才能讓一個剝削階級的人尊敬自己。確實,很可能一個封建領主、一個十九世紀末期的企業大亨、甚至一個當代的統治階級成員,寧願自殺也不願意失去自己在社會中的特權。3
或者用薩博(Andrew Salb)對馬克思主義的呈現:
有可能布爾喬亞寧可去死(或殺人),也不願意放棄奢侈的生活。4
這些觀察如果屬實,會對羅爾斯的理論構成挑戰:羅爾斯的正義原則,特別是限制不平等的「唯有讓窮人更有錢,才能允許不平等」的差異原則,其實不能如同羅爾斯所說的,保障(幾乎)所有人的自我尊嚴。如果我們要實現社會正義,就必須無視甚至傷害既得利益者的自我尊嚴。如此一來,我們更會發現社會正義實現的後果,不如羅爾斯所幻想的「穩定」。最有錢有勢的階級,必定反對社會正義,因為社會正義跟他們的荷包、特權過不去。
##年金改革##
稍微對年金改革有基本認識的人,都會知道部分軍公教優沃的退休金就算不把財政壓垮,也會導致納稅人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就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來看,就算不是劫貧濟富,也絕對無助於「讓最弱勢階級享受最大利益」。
如果認同羅爾斯的正義理論,我們會知道年金必須改革:年金的受惠者,絕對不是社會上的最弱勢階級。年金基本上就是讓已經很有錢的領更多,但是我們實在沒有證據相信這樣的不平等,對最弱勢階級有利。更進一步來說,年金必定排擠其它預算,但我們有理由相信勞退基金、急難救助等各種社會福利對弱勢階級幫助極大。維持年金的不平等,等於是放棄讓弱勢階級得到最大幫助的機會。
就算我們不認同羅爾斯的理論,也可以藉由馬克思主義對羅爾斯的挑戰,看到年金改革的困難。部分軍公教走上街頭捍衛他們的尊嚴。但是他們的尊嚴到底是什麼?是希望國家比照「陸一特」頒發榮譽狀?是希望所有受到年金改革影響的族群都有發話權?5還是希望「一毛都不能少」?
當然,我不是說所有上街頭的軍公教人員都主張「一毛都不能少」。他們有可能受到誤導,或者希望政府跟他們進行更多溝通。但是看到「月領12萬,為何政府要砍?」「不要把我們跟22k比」「過年過節給退休公教人員2000元讓他們感覺溫馨,為何這樣也要收回」等說詞時,很難相信「一毛都不能少」是極少數。
就此而言,我們必須在部分軍公教的這種尊嚴與年金改革之間二選一。此時我們就得思考,要選哪一個?而如果蔡政府真的要堅持年金改革,就得正視所面對的阻力:為了捍衛自我尊嚴,有些人寧可死去,有些人甚至會採取更極端的手段。
##Notes##
- Rawls, J. (1999). A theory of justice. P. 53. "First: each person is to have an equal right to the most extensive scheme of equal basic liberties compatible with a similar scheme of liberties for others."這邊我不選擇直譯。
- 同上,P. 72. "Social and economic inequalities are to be arranged so that they are both (a) to the greatest expected benefit of the least advantaged and (b) attached to offices and positions open to all under conditions of 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這邊我不選擇直譯。
- Miller, R. (1974). Rawls and Marxism. P. 189.
- Sabl, A. (2001). Looking Forward to Justice: Rawlsian Civil Disobedience and its Non‐Rawlsian Lessons. P. 324. 不過Salb並不是特別支持這個立場,只是引述加上討論。Salb認為如果一個人確實在一個正義的社會生活,多半不會擁有這種難以滿足的自我尊嚴,但是他也不否認確實有可能在實際社會中,有人有這種不可化解的既得利益心態。
- 當然,有些人可能以為只有領年金的人受到影響。這是錯的。所有納稅人都受到影響。此外,年金必定排擠的社會福利,而所有可能受到社會福利幫人也都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