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人禽之辯=被吸血外星人豢養的可怕未來!?

思想實驗是用假想情況協助我們分析抽象概念的技巧,近來很紅的電車問題就是一例:利用假想情境,讓你思考自己使用的道德概念。有些人可能會以為思想實驗是西方哲學的專利,但當代學者馮耀明認為,思想實驗是一種普遍方法,當然可以應用在中國哲學之上。在一篇論文裡,馮耀明親身演示此做法:為了指出中國哲學當中「新儒家」流派的理論困難,他假想了一個「外星人吸取人血維生的情境」。1

德古來外星人的理想世界

德古來(Dracula)是一個科技強、道德修養更強的外星人種族(以下簡稱德人),他們對「天人合一」的理論體系絲毫不疑,以天地萬物為一個具有緊密連結的整體,更能知行合一,堅持在日常生活中貫徹仁民愛物的思想。不過,德人和地球上的生物一樣,需要汲取資源來維持自己的生命。他們的唯一食糧,是狄勤士(Djickens)這種生物的鮮血。

德人建立了龐大且完整的生產系統,確保狄勤士身處舒服又自由的飼養環境,在狄勤士被吸取鮮血乃至於血盡而亡時,也讓他們毫無痛苦地結束生命,更定期舉辦「狄祭」以示感恩。儘管偶有異端指出吸血維生與仁民愛物似有衝突,絕大多數德人一概如此回應:仁愛有輕重厚薄之分,所以要優先考慮德人的需求。

世事難料,因某次科學實驗的意外,超級病毒「德滋」(Daids)出現了,這使得狄勤士大量死亡,德人頓時面臨了斷糧滅族之災。當然,德人可不會坐以待斃,他們隨即探索六合八方的星球以求良解,最後發現狄勤士和地球人在生理構造上完全相同,也就是說,人類完全可以是德人的食糧來源!這個消息讓德人舉族歡騰,馬上預備要在地球建立殖民地。

一般的地球人恐怕不會同意此做法,然而馮耀明認為,如果你全心全意支持新儒家的理論,那麼,就只能允許自己變成外星人的食糧。

新儒家的基本想法

馮耀明指出,新儒家的兩難,最出來自他們支持的兩個基本道德概念:「人禽之辨」和「天人合一」。

「人禽之辨」主張人和動物的重要差別來自道德。常見的文本根據如《孟子.離婁下》:「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人的道德行為是出於理性、有自覺的,但動物頂多只是依照本能做出類似道德的行為。據此,人具有道德能力,而動物則否,因此,根據「人禽之辨」,比起動物,我們更有理由優先考慮人類的需求。

「天人合一」則複雜一些,它有幾種不同用法。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有時它被用來形容「極好」、「極恰當」,譬如岳飛之孫岳珂就曾以「天人合一之機」來描述出兵的情勢。在一般性的中國哲學研究上,「天人合一」大致相當於「天人合德」,指一種自我修養上的理想境界,如孔子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但馮耀明這裡談的「天人合一」,卻是專指新儒家2支持的一種「泛心論」:天地萬物作為一個具有緊密連結的整體,共享同一道德心靈,萬物之間之間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以下討論的「天人合一」就是這種。

以新儒家推崇的王陽明之說3為例:

大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與天地萬物而為一也,豈惟大人,雖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顧自小之耳。(《大學問》)

熊十力則曰:

每一個人,都是與天地萬物共同稟受一元內含之大生力。此大生力無定在而無不在。其在每一個人的獨立體中,為彼自有的大生命。其遍在天地萬物,為一切物共有的大生命,亦可別稱宇宙大生命。(《體用論》)

由此可見,「天人合一」肯定了存在有一遍現於萬物的、既超越又內在的心,強調天地萬物共享此道德心靈,因而取消了萬物在本質上的區別。4它的一個理論結果是,人之道德實踐不能只顧自己,更要考慮全人類甚至萬物的最大福祉。當然,話雖如此,在人禽之辨的原則指導下,福祉的滿足還是有先後次序可言的。

如果吸血外星人入侵…

馮耀明所設計的這個思想實驗,試圖突顯這一點:根據人禽之辨和天人合一,人類必須優先考量德人的福祉,因此若德人需要人類的犧牲才能存活,這不但在道德上可允許,而且人類應該配合。

在馮耀明的思想實驗設定裡,德人篤信「天人合一」,並且在修養上都達到了「聖人」的境界,對德人來說,在「福祉滿足次序」上顯然是先德人而後人類。那麼,對人類來說又是如何呢?如果你秉持康德義務論,或是效益主義,可能會有不同判斷,但如果你相信新儒家,重視「天人合一」和「人禽之辨」,而又無法否認德人較為優越,那麼,似乎就無從否定德人的「福祉滿足次序」,甚至應該自願變成德人的食糧。這看來是頗為荒謬的情況。也就是說,「天人合一」加上人禽之辨,會導致以下這個道德義務:

對任何具有道德能力者而言,要讓「道德能力或修養較高者」在福祉分配上獲得優先權。

此思想實驗試圖塑造一個「非德人死則人類死」的情況,當「天人合一」指向德人和人類的福祉應該被一併考慮,而優先權又在德人那裡,犧牲人類性命就變成了一個可能選項。

為何思想實驗能夠反映出困難

人禽之辨代表人和動物有著本質區分,人具有充分的道德能力而動物沒有,所以「福祉滿足次序」要給人類優先權。但若採取「天人合一」,此理論將迫使人禽之辨變成相對的,因為我們就不能從「是否具有道德能力」來判斷人與動物的本質差異(因為「天人合一」主張萬物之間無本質差異)。據此,「福祉滿足次序」將難以讓人類擁有不容抹殺的優先權,甚至若德人真的存在,此優先權還可能被他們佔走,因為我們原則上不可能否認德人具有道德能力,而德人似乎可以把道德能力發揮得更好。

相反地,若新儒家取人禽之辨而不取「天人合一」,就可以避免困難。一方面人和動物可以維持本質區別,使人禽之辨的區分標準仍維持在「是否為具有道德能力者」上;二方面人類的「福祉滿足次序」也不必然要優先考慮外星人,因為人類可以堅持此次序的標準是以自身種族為先。也就是說,若不取「天人合一」,儒家原本所持的道德要求或義務是:

對任何具有道德能力者而言,要讓「與他同種族者」在福祉分配上獲得優先權。

相較於「天人合一」的要求,這一觀點顯然比較符合我們的道德直覺。

值得注意的是,福祉的追求,常常帶來其他物種的某種犧牲。而在我看來,「天人合一」的道德要求,並無規定這種犧牲是否應有一最低限度。如果加入一個但書:「沒有任何一個具有道德能力者,應該為了其他具有道德能力者的福祉犧牲生命」,即可避免它去要求人類為了德人犧牲性命,這似乎是馮耀明在設計此實驗時沒有注意到的部分。此外,我們也可以再加入一些設定,使某些雙贏方案變得不可能(譬如用血庫的血支援德人),這將能夠使討論更為聚焦。

結語

隨著科技進展,越來越多動物被確認為具有人類的複雜能力與行為,這多少挑戰了人禽之辨的設定。但儒家的立場向來是以人為本位,堅持人與動物的差異。至少從馮耀明的文章來看,此思想實驗是要突顯儒家內部的義理之爭,預設人禽之辨,把問題放在是否應該接受「天人合一」5,。

當然,若能夠激發更多對儒家義理的反思,譬如人禽之辨在何意義下成立,或是儒家該如何看待高智慧外星人,就算不見得符合此思想實驗初衷,相信也是馮先生所樂見的。譬如網路上出現了電車實驗的各種改編版本,儘管不見得把握到了實驗設計者的原意,但同樣可以引發許多有價值的討論。


NOTES

  1. 見馮耀明〈德古來(外星人)的理想世界:一個思想實驗〉,收錄於《超越內在的迷思—從分析哲學觀點看當代新儒學》,香港:中文大學,2003。
  2. 「新儒家」一詞或有歧義,在本文的脈絡裡,專指熊十力及其學生唐君毅、牟宗三一脈。
  3. 以王陽明之說為泛心論,是新儒家對王陽明的一種詮釋,而有些學者並不認同此做法。
  4. 有人可能會認為,這等於說植物礦物也有某種道德地位,是件很怪的事。不過,王陽明的確有類似說法:「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草木瓦石矣。」這可能有不同詮釋,而且也非本文重點,所以本文姑且懸置此問題。
  5. 新儒家式的「天人合一」的確可能有一些特別的好處,但它同時也改變了人禽之辨的判定方式,因而導致了本思想實驗所要導出的困難。一個可能的改進方式是,除了道德能力或修養之外,提出其他可行標準以供物種區別。

*作者為臺灣大學哲學所博士生,業餘歷史愛好者,研究方向是傳統思想的系統化。
*本文之作,感謝烙哲學社群的寶貴建議與多方協助。

1個讚

這故事暗示種族存亡唯第一要件。

然而一個種族的滅亡是難以想像。

RPG遊戲常有類似題材,fallout 3 有一段完全一樣。

即使以故事為例,要吸血就去醫院找抽好的血。

Good ending

天人合一的困難更多來自現實的衝擊。

對那時的新儒家而言,外國人不亞於外星人。

這故事當是隱諭當時的年代,而馮和新儒家站在光譜的兩端。

德古來既然搞定不了德茲病毒,他們當然不該來殖民,因為他們長期吸食狄勤士,應該早就帶源這種超級病毒,加上地球人和狄勤士有完全相同的生理結構,他們如果不想造成地球人也滅絕的話,就不應該過來地球。(歪樓)

或許值得進一步澄清一下:「天人合一」中的「天」是指萬物?還是指所有生物?講「天地萬物」似乎會讓人覺得石頭、河流等東西都共享道德心靈。

這邊或許可以解釋一下,「福祉滿足次序」是依據「先滿足跟我同物種」還是「道德修養較高的生物優先」?另一個類似的,就是如果德星人都是「聖德人」,那麼他們真的會是人類為禽獸之流嗎?

這可能會牽涉到下面這點

我覺得這邊可以談更多,其中包括指出道德的兩個基礎:同理與公平其他生物也擁有;不同生物之間也可以有利他行為。此外牽涉到為什麼聖人必須有優先次序?為什麼一個不把動物福祉看得跟人類一樣的人是聖人而不是人類中心主義的傲慢?

補充一下
這是馮耀明先生的三論證之一,基本上我認為依循懷疑三原則而論
德不可知、知而不可言、言而不可行。
雙胞胎哲人、德古拉殖民、人禽之辨。
馮耀明先生不認為新儒學將「德」這種將真理高舉於一切的做法,而有的三種故事。
第一個 雙胞胎哲人
藉由直覺洞察所得到的真理實際上是不可知的。
馮耀明先生即使承認有這種真理可藉由直覺而體驗,是不可能的。哥哥是此一有德聖人,然而弟弟是酒鬼聖人,喝醉了也會有同樣的精神體驗。基本上不可能有方法可以辨識誰是靠直覺,誰是靠喝酒。
第二個 德古拉殖民
馮耀明先生將「德」具體為一個世界,所謂狄更斯就是雞(chikens)。一個超絕的價值等於放棄自我。當「德」世界降臨,新儒家理論除了服從是不可能有其他哲學意義可言。
這點其實代換「神」等宗教的超越價值也一樣,當所有價值意義皆超越於人之上皆有的問題。如果真有「神」,「神」如同故事要你殺子獻祭怎辦?
有點像是葉公好龍的新解,追求一個完美、獨立的他者,當天龍下凡只能落荒而逃。
第三個 人禽之辨
原本是解釋如果以上皆真,德若可知可言,為何沒有人人皆聖賢。
馮耀明認為傳統人和動物一樣皆有影響不能成聖的因素,也就是「氣」。這是人和動物的差別,人的「氣」好而動物的「氣」差,因此人有可能成聖。這其實是以前和尚就拿來批評過的例子,人人都因「氣」而成就德行,「聖賢」即無價值。
感想
台灣自從胡適派沒落,熊牟派長期領導中研院研究,獨領風騷。基本上這三個論證,以前就有過,但恕不舉證。故事很好,但基本上新儒家地位不會因為這樣動搖。

至少在馮耀明的詮釋下,天地萬物的確包括石頭河流沒錯,文本根據是王陽明說草木瓦石也有良知。

在我看來,馮耀明應該是要說:如果採取天人合一,「福祉滿足次序」就是「道德修養較高的生物優先」,所以「德人與人之別」跟「人禽之別」完全是同樣標準;如果不採天人合一的話,「福祉滿足次序」就可以是「先滿足跟我同物種」,所以「德人與人之別」跟「人禽之別」就可以是不同標準。這個區分應該滿有助於理解的,我之後會考慮修改並加進去。

至於人禽之辨的設定如何成立,並非此思想實驗的關懷,而且篇幅限制也差不多了,所以我會傾向先不處理。

這邊或許可以講更多,就是這以物種還是個體為單位?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喪盡天良,那們跟一隻具有基本同理心的猩猩比起來,以物種為單位會認為前者次序比較優先,以個體為單位會認為後者。

另外,就是如果社會上有一些道德聖人,那麼依照這套標準,聖人是否優先次序高過父母?(比方說像慈濟那樣。)

感謝你的補充,簡單說說我的意見。

在雙胞胎哲人裡,馮先生第一質疑精神體驗無法檢驗,第二質疑據此能夠證立形上實體存在(即超越論證)。無法檢驗不代表沒有,所以這點尚有些許空間;沒有檢驗標準所以也不能說證明成立,這點在我看來是很難反駁的。

至於德古拉外星人,套用余英時先生的說法,新儒家有很強的"教"的性質,誰修養最高誰就能當教主。所以就會面臨外星人修養比你高,你要不要聽他話的局面。雖然這一點在思想實驗中看來是要盡力避免,但我認為這一傾向並不總是負面的,問題還是在於修養高低要用什麼標準判定。

馮先生認為天人合一和人禽之辨加起來會變成氣質決定論,也就是人能否成聖賢被先天生心理條件所決定,自覺努力的成分會非常弱。這一點我也滿同意的,但話說回來,如果不承認那種天人合一,氣質決定論大概不必然成立。

我想試著把問題釐得更清楚一些,並提出我的問題:

「道德修養較高的生物」是一個關於文化的事實,我們同樣可以考慮成「道德修養較高的人類」。修養似乎並非是物種的特徵,而是社群的特徵。如果就物種而言,可能比較接近「道德能力較高的生物」。

因為這樣的歧異,再把「天人合一論」加進來,就有三個層次的不同「天人合一主張」:

主張一:萬物,都應該追求天人合一的道德修養。(倫理學宣稱)

主張二:萬物,能追求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並存活的,是道德能力較高的種類。(形上學宣稱)

主張三:任何萬物之社群,達到天人合一的文化並依此生活的,是道德修養較高的社群。(形上學宣稱)

這三個主張顯然並不相同。而就馮所舉的思想實驗,按照你的陳述,他想反駁的主張不會是任何一個單獨的主張,他的思想實驗說明的是:主張一加上主張二、或是主張一加上主張三,和我們對道德的直覺是矛盾的。

之所以會發生矛盾,是因為主張一包含了兩個內涵(我認為你有用到這兩個內涵):

天人合一內涵之一:我們應該考慮萬物的福祉來行為。

天人合一內涵之二:我們應該有一個種類(在這裡是物種)區分,能夠來區別萬物福祉中的哪些的福祉比他者較高。

所以馮所批評的、而你也接受的結論就是:

這個物種區分,必須以人為中心。而不應該以「道德能力較高」或「道德修養較高」為原則。

也就是說,你根據思想實驗打算放棄主張二與主張三。

但是為何不選擇放棄下面這個,並將主張二或主張三留一個下來(新儒家應該會想這樣做):

天人合一內涵之二:我們應該有一個種類區分,能夠來區別萬物福祉中的哪些的福祉比他者較高。

這就解決了物種區分的難題,我們只要放棄去找到(所有物種的)物種區分就好了。我們大可這樣主張:

德人殖民人類並不符合萬物之福祉。我們人類現在有兩點不同於狄人,除了人類一直以來都不是作為德人的糧食存活的,也因為我們放棄了上面的區分,我們不會同意、德人也不該同意(否則這個思想實驗就是不合法的)「(對於人類和我們來說,)仁愛有輕重厚薄之分,所以要優先考慮德人的需求。」

因此,即使我承認,我們應該考慮萬物的福祉,但也不意味著,人類必須和德人建立和德人與狄人原先相同的依存關係。也就是說,人類因為放棄了內涵之二,與狄人就有所不同。人類或許願意提供德人某種生活方式(譬如某種血液與能源的交換市場),在這樣的意義下,人類與德人就不是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關係,而是共存關係,在這種關係下,才真的最大化了萬物的福祉。

因此,即便假若,人類與德人,就是只有在德人的殖民與人類的被殖民之下才能存活。由於殖民與侵略帶有的反道德性格,那就矛盾於他們的仁民愛物、高科技、知行合一等說法。我們(包括德人)只要放棄「天人合一內涵之二」就好,他們可能必須犧牲一些德人個體,來確保生活圈的非殖民關係。

而這樣的解決方案看起來和你引用的王陽明與熊十力看來也並不矛盾,新儒家看起來也不會不能接受。

感謝你的詳細回應,我先簡單回覆。在我看來,你建議的解決方案其實就是放棄人禽之辨,不要在不同種族間設下福祉高低的次序,然後眾多種族一起追求共生共存的關係。我猜新儒家不會反對這一點,不過這好像會迫使新儒家去極力支持動物權,甚至吃素。

當然這只是概略的說法,總而言之,儒家內部似乎沒有認真想過要質疑人禽之辨就是了。

我認為我的方案雖然可以與「放棄人禽之辨」相容,但不見得要走到那麼極端的後果。我的方案可以更謹慎地修改為「放棄人類/德人之辨」。藉此,我應該還是可以停留在:把人類和德人都看成道德主體,並且與禽獸有別。

在原文中,你排除了這個可能性主要來自這段:

我困惑的地方主要在於:這個可能性無法這麼簡單排除,如我在文中後半段所指出的那樣(我剛剛稍微修改得更清楚,避免先前可能發生的誤會)。

  1. 德人不吸地球人血就會死,是指「要不是德人必須死,就是地球人必須死」的兩難處境?還是只是說,德人平常只要吸點地球人血,不必要了地球人命,就足以活下去了?
  2. 如果是上述兩難處境,則除非道德原則確實會要求德人/地球人犧牲自我性命以成全他人(地球人/德人)性命,不然這兩種人間的合理道德關係似乎只能是「各有權利為了維持自己性命的必要而幹掉他人,也各有權利成全他人性命而自我犧牲,但均無義務為了成全他人性命而犧牲自己」。(如果人不吃禽獸就會死,素食主義者也未必有意願或有理由堅持吃素義務。)
  3. 如果禽獸有能力為了防衛自己生命而幹掉地球人,那麼,道德上有無否定禽獸此一自衛權利的充分理由?如果沒有(我看是沒有),則不吃葷也不會死的地球人可以吃葷,是否只是因為禽獸無力自衛之下才會享有的權利?而如果是,也就是說,「無力自衛」是「於不同種類之間,強者取得幹掉弱者權利」的必要條件或理由,則德人即使不取地球人命也不會死,只要他們喜歡吸食地球人血,而地球人又無力自衛以反攻,則於道德上似乎也不能否定德人強吸地球人血的權利。

至少從原本的道德實驗設計來看,馮耀明的確想塑造一個「非德人死則人類死」的情況,而且他極可能持「沒有任何道德主體應該為其他道德主體犧牲生命」的觀點。在此意義下,放棄種族之辨大概沒有辦法提供理想解決方案,因為天人合一的形上學宣稱還是會把福祉優先權給德人,但天人合一的倫理學宣稱不會。

不過,把情況弄得稍弱一些,即「非德人死則人類生活方式與環境要被德人控制」,情況會變得比較有趣。一個修養很高的新儒家會接受被控制嗎?理論上當然是可以,而且似乎也沒矛盾,但我很懷疑他真的會這樣做。

這是為什麼呢?我同意可能就是「非德人死則人類死」,但我的質疑並不建立在「有解決方案」上,而是:為何我們必須接受「人類死」?當我們放棄「我們應該有一個種類區分,能夠來區別萬物福祉中的哪些的福祉比他者較高」後,為何我們還必須接受「人類死」的結論?

你的意思是說,為何新儒家不乾脆說德人死不死干我屁事算了?

雖然以新儒家為標的,但必須說是馮耀明眼中的新儒家。

通篇僅以熊十力為文,而又不給新儒家機會辯駁。

德古拉故事其實是很戲謔輕挑的,後面甚至提到即使新儒家所謂的理想世界為真實,新儒家有熊十力、牟宗三而德世界有德宗三、德十力(還用英文附註蛋頭,有夠酸),當他門來地球時候,任何新儒家大師的信心都會為之動搖。

不過可能最大問題在於你說的新儒家(熊牟派)和我認為的新儒家(熊牟派)的認知不同也不一定。

至於說到所謂有修養的新儒家,先不論理論如何云云,從歷史上而言那是個斯文掃地的時代。

不論新儒家與否

胡適細故開除錢穆,背刺雷震(雷震案)。新儒家與胡適互相指謫對方是陳獨秀(共產黨知名學者)同路人。這也是為何錢穆拒絕連同屬名「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拒絕承認自己是中國哲學家而是歷史學家。徐復觀寫信痛罵胡適,還要澄清自己沒有要殺他。(徐復觀除了新儒家陣營,同時也是國民黨大老)。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只能說說天喪斯文了。

這是比較不同情的說法。

我的意思是:假如天人合一是正確的、該依循的,德人死不死,本來就是由萬物的福祉是否被滿足所決定,假如德人無法顧全萬物(在這裡是德人與人類,假若我們承認人禽之辨)的福祉,而只能滅絕的話,那就只是合乎天人合一的理念的結果而已。

我試著釐清一下兩種主張,按馮耀明的理解:

泛心論+人禽之辨會導致以下這個道德要求或義務:
A. 對任何道德主體而言,要讓X種族在福祉分配上獲得優先權。X=道德能力或修養較高的種族。

但非泛心論+人禽之辨的道德要求或義務則是:
B. 對任何道德主體而言,要讓X種族在福祉分配上獲得優先權。X=該道德主體所屬的種族。

然後你似乎是說,A應該加入一個但書:此要求應有一定的限度,譬如不包括犧牲自身性命。換句話說,這裡可以引入義務與超義務之別,我們可以承認人應該救助他人性命(義務),但通常不會覺得人應該付出生命來救助他人性命(超義務)。

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話,我認為該但書應該是可以化解原思想實驗所要顯示的衝突。這也反映出儒家內部缺乏義務與超義務的劃分。

哈囉,我是這篇文章的編輯,以下是我的初步建議:

請把()改成全型()喔

我不太確定,不過跟「理論效果」比起來,「理論結果」或「理論蘊含」好像比較常見?

覺得這個格式有點怪。如果「道德主體」指涉的東西在後面沒有出現,前面就不用提「對任何道德主體而言」了吧?可以參考一下我平常會用的寫法:

  • 對任何道德主體A而言,若種族B的道德能力或修養比A高,那麼種族B在福祉分配上的優先權高於A。
  • 道德能力或修養比較高的種族,在福祉分配上享有比較高的優先權。

我看了一下你們的討論,想法跟周詠盛談到「義務╱超義務」的看法類似。假若我們發現所有有法國國籍的人都快死了,要救他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必須一對一輸血2000毫升,而輸血的人幾乎沒有可能活下來。在這個情況下,「自願輸血」應該很明確會是超義務行為。

覺得思想實驗設定可能要再補充一些,讓某些雙贏方案成為不可能,例如香腸伯提到的「用醫院血庫的血」。補充的方式或許可以是使用(3)裡一對一輸血的設定,或者增加需求量。

這篇文章的結尾是,如果我們用物種區分取代泛心論,就有機會解決德人思想實驗帶來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如果這個結尾有道理,新儒家就顯得很笨。我建議:

  • 說明一下新儒家(或許在其他議題底下)有什麼好理由接受泛心論。泛心論的說服力在哪。
  • 說明一下物種區分的問題。

『我們可以取修養境界義的「天人合一」,而不應取泛心論式的「天人合一」』這要說好像有點誤導,因為泛心論式的「天人合一」也強調用修養境界來分不是嗎?

覺得「泛心論」這個詞有點困擾。因為在這個討論裡,它不斷暗示石頭也有道德地位。不知道有沒有其他詞可以避開這個蘊含?那種只包括人類和動物的?

第一小節有點突兀,花太多比例在介紹思想實驗的背景。如果是我寫,第一小節的大綱大概會是下面這樣,但不確定以中哲傳統看來是否恰當:

  1. 思想實驗是用假想情況協助我們做出抽象概念判斷的技巧,這幾年很紅的電車問題就是一個。
  2. 很多人以為思想實驗是西方哲學的專利,其實中哲也有。
  3. 在當代,馮耀明是位長於運用分析方法來研究中國哲學的學者,他為了說明新儒家的問題,曾經提出一個有點科幻的思想實驗。

感謝你的建議,有的我就直接修改採用了,以下是幾個比較不一樣的意見:

我想了一下,還是覺得原本的表述比較好。首先,「對任何道德主體而言」一句,是為了排除動物、植物和礦物,我不太想討論該要求有沒有約束到動植礦物,因為泛心論的說法好像會那樣,可是這有點離題了。其次,採取「X種族…X=怎樣的種族」這種寫法,是因為我認為兩相對照之下,可以很明確地看出兩種觀點對於X種族有不一樣的判斷標準。

關於思想實驗的設定,我們的討論顯然超出了馮耀明一開始的設想,我不太肯定要不要認真花篇幅處理設定,牽扯到的理論問題越來越多,有種洞越補越大的感覺。本文的初衷是介紹思想實驗如何應用在中哲,所以我選擇在正文裡提到一些,然後保持一種開放修改的態度,這應該可以更突顯出思想實驗的功能何在。

雖然我可以想到一些泛心論的好處,但可能不是新儒家自己會接受的,然後我猜馮耀明大概真的覺得新儒家很笨。我傾向用一個注來提供方向,譬如新儒家能不能有其他區分物種的標準。

這有點困難,畢竟泛心論是馮耀明自己的用詞,而且泛心論者也真的就是那樣講。我會用注來說明一下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