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言命令與傲驕的康德

倫理學(ethics)無所不在,一旦我們開始考慮「在這時候,必須(做/或不做某件事情,這通常是一個命令)」的時候,就碰到了道德問題。

但從直覺來看,「要去為朋友探病」和「不殺死無辜的人」這兩個命令,雖然好像都是好事,似乎有不同的道德價值,後者感覺比前者「道德」多了。這要怎麼解釋呢?

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認為,要看命令有沒有道德價值,首先要區分究竟這個命令是定言的(categorical)還是假言的(hypothetical)。

定言命令就是說,這個命令不需要其他假設,它本身就是我們應該這麼做的理由,在這時,它因為是義務(如果它是的話)而讓我們有這麼做的動機。

假言命令就不是這樣,它往往需要其他外在條件,譬如說,「因為想讓朋友開心」,這就不見得是出於義務了。

可以說,之所以「要去探病」感覺和道德不怎麼有關,那是因為這通常是一個假言命令:因為想讓朋友開心,所以應該去探病。

哏好難想。在想有沒有比較貼時事的,否則應該會有點無聊。

我所知道的康德道德理論有時是很違反人情和經驗的,純粹由邏輯推論而成。

定言命令以自身為目的,同時代表無上命令,也就是若違反則本身無法存在。

例如

無論如何不可說謊,因為每個人都說謊,就騙不到人。

欠錢不還就再也借不到錢了。

反而一般為了某種道德目地的行為,皆是假言命令。

中國其實有類似的意思

不得已,當為而為之,殺人皆義也;有心為之,雖善皆意也。(張載 中正篇)

季札掛劍,把寶劍放在墓地不算浪費物品,因為信守承諾是定言命令。

如果上述是對的

窮的要死的阿草手上有一筆借款,但債主快死了而且是沒借據,康德應該要押他到墳前把借金燒給債主。不過康德不是中國人,把錢還給債主的子孫就可以了,然後爬回家吃土。

覺得如果涉及對康德的批判或是吐槽,我們的一般讀者應該會搞不懂是怎麼一回事。

阿草在幫愛彌兒刷牙,被咬得很慘。

阿草:「睡前刷牙,天經地義,不要亂動。」

康德:「睡前刷牙是為了預防蛀牙,哪有什麼天經地義…」

1.阿草發燒了,康德和愛彌爾去探病
阿草:謝謝你們來看我,我覺得好溫馨,我以後一定會報答你們的。
2.康德:我是出於對朋友的義務才來的喔,才不是為了讓你歡心讓你報答才來看你。如果是那樣的話我的行動就是假言…
3.阿草腦袋過度負荷(燒)
愛彌爾:假什麼啦!你業障重喔!你不要再說啦阿草要暈倒啦,快去幫他換毛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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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錯 xd

看起來好痛(抖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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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期待已久終於出爐了!

週一會發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