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過得開心就好?

一般人碰上朋友之間不合/意見衝突/兩難/不快一類的問題時很容易用「自己過得開心就好了」這一類的發言,雖然接下來的開展都算是我自己建立起的思想實驗,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嚇自己,不過在經過下面推論之後這句話最沒下限的情況真的讓我覺得「講到這裡天都黑一邊」…

首先,這種價值觀基本上把「開心」當作最主要甚至唯一的精神追求,很容易就會想到快樂論
快樂論視「快樂」為人所追求的最高價值,其他價值都在其之後,因此快樂成為最高道德價值
然後馬上就有一個思想實驗搭上線,「快樂機器」,假設有一台機器,你躺進去以後可以在你腦中製造出你當前以及日後所能設想到的所有使自己快樂的情境直到你安養天年,並且你完全不用擔心這台機器的保養與運作問題,保證你到自然死亡都無憂無慮的活在幸福美滿的快樂情境中,你是否會選擇進入這台機器?

如果以快樂論為唯一價值觀,那人應該會毫不猶豫的進入機器

接下來再配上百萬殺人實驗修改版,原版是「按鈕殺了一個與自己無關的人獲得美金一百萬」,改成「按鈕殺了所有人甚至炸了地球獲得屬於自己的快樂機器」

如果快樂論還是成立,人會毫不猶豫地按下按鈕然後進入快樂機器,因為有了快樂,他人存在與否毫無意義

於是「只要自己過得開心就好了」這句話最極端可以是「如果能夠獲得屬於自己的快樂機器,我根本不在乎自己以外任何人的死活」

這種價值觀回到現實社會場景,相當於人把與自己有關係的人事物全部視作「快樂機器的零件」,人與他人產生互動的唯一理由成為藉此直接或間接獲得「快樂」體驗,其餘的道德價值全然無關緊要,只有「讓自己過得開心」才具有意義(快樂還可以代換成任一不具有共通性的價值意義)

聽到這種結論,普世道德派的動機論者肯定暴跳如雷,然而道德悲觀主義卻可以主張:「抱持此種心態與維持禮節、奉公守法、安分守己、日常活動完全看不出異樣、甚至不違背羅爾斯的正義論預設(因為正義論以無知之幕使所有人無知於系統中個體的道德心理預設),而且基於他人心不可得、他人猶如地獄、人是孤獨而孤立的個體、因此若人人抱持此心態生活社會將會更加『美好』」而認為毫無問題,甚至認為這才是人類社會本質。

以我自己來說依然傾向性善派,不過在得知康德、羅素一系的理性/邏輯知識性道德體系因不完備定理崩解而不可能成為完美客觀道德後,我目前為止很難想到理由說服自己上述那種「最糟的情況」不可能發生,我是否漏掉那些考量?或者有推論環節出問題?

不完備定理有攻擊到康德嗎?這一點有沒有什麼參考來源,我滿難想像的。

另外關於人生最高價值的問題,我認為還是可以先了解亞里斯多德的德行論,特別是對幸福與德行的刻畫,不知道是否符合你的需求。

因為定言令式依賴先驗善意志依據理性邏輯而建立,而善意志本身難以被證實「完全」適用於客觀外界

想請教:

  1. 你這裡的「先驗」,是 a priori 還是 transcendental?
  2. 在你看來,有什麼東西能被證實「完全」適用於客觀外界?
  3. 定言令式如何依據理性邏輯而建立?
  4. 假使你的宣稱是正確的,不完備定理如何說明因此這樣的理論是有問題的?

快樂論如果是錯的,
究竟是因為「以追求自己的最大快樂作為行為取捨的最高依據」本身就是錯的,
還是因為「如果人人都只以追求自己的最大快樂作為行為取捨的最高依據,結果正好會讓彼此都無法追求自己的最大快樂」?

如果是後者,「快樂論是錯的」的判斷理由,似乎恰好就是快樂論本身。(?)

1個讚

1.善意志本身是a priori,但善意志的「根源」有可能transcendental

2.好問題,這本身就是我眼下所面對的哲學終極問題,所以我現在也還不算有成形的答案,甚或問題變成「當沒有東西能夠被證實完全適用於外界時,你該以何種心境看待世間萬物?」,然而我知道的卻是感官經驗與邏輯知識本身所建構起的世界觀仍非全然真實

3.康德以善意志這項人類先天本能為基準點,利用人類邏輯理性能力建立定言令式

4.不完備定理則說明任一完備封閉而內部全無矛盾的邏輯體系無法以其本身驗證為真

現在這邊的道德危機在於,道德悲觀主義有一種很要不得(或者他們認為這才是正道)的思考出發點在於:「我無法確認客觀善存在,同時他人心又不可得,客觀觀察上又往往性惡呈現遠多於性善,所以凡事能利用性惡就利用性惡,能用其他機制達成同樣效果的外顯行為就不需要以道德為預設」

講到最白,道德悲觀主義基本上無所不用其極的將人性道德預設用奧肯剃刀抹除,雖然在物自身不可知這點上性惡一樣無法證成為絕對,然而目前確實缺乏足以壓倒性反制此類道德悲觀主義的論點,而這可能正是我在哲學上最重大的目標

或許,兩者都是
後者在公共領域配套實效主義算是相對能處理,前者一元化以後文明社會將淪為道德淪喪之快樂機器反烏托邦,這是我最倍感「說到這裡,天就黑一邊」的部分

有個小瑕疵,快樂機器那段可能打不到對方,因為對方可以主張「自己過得開心就好了,有事實基礎的開心才算數」。你應該要挑一些真的會讓那些主張「自己過得開心就好」的人為難的反例。不過這個不影響你主要要談的問題。

這正是我目前對此問題的主要困境,只顧自己開心最終會對主張者造成何種道德問題或實踐問題其實非常難以回答,尤其這類主張者通常是薩德侯爵一般認為犧牲他人以達成自己的快樂為理所當然之自我中心者,同時又會借用尼采的超人說主張「超人眼裡沒有弱者」,因而在主張者自己遭到更強力者以一樣或更加劇的方式對待之前都能夠理所當然地如此主張,並且通常這類「強者」在預期自己將遭受此處境時大概也會採取盧克萊修之「死亡以後就沒有需要擔心的事物」選擇自我了斷,同時自己所提出的道德價值僅屬於自己因而全然不考量他人,在自己開心而他人遭犧牲時毫不在乎,在自己將成為犧牲品時迴避或最極致的逃離人間(自盡),因此在主張者自我中心的情況下很難看出有破綻,除非預設人在宇宙中有難以迴避的客觀或內在道德準則,但如此一來卻難以解釋暴君一類極端惡者,還有由於其自我中心主義,事實與否主張者也可不在乎,只要能使其獲得快樂官能即可。

我想提供一種「自己過得開心就好了」的詮釋。譬如,看到某某名校畢業的博士,拿了高學歷而回鄉種田什麼的,有人會批判這種想法。也有人會說「自己過得開心就好了」。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這是立基於文化多元或價值多元,認為種田也是一種有價值的選擇,由於不太符合(資本主義)社會主流觀點,才有「就好了」一類說法。

當然這不是完全排斥快樂論,因為在既有價值體系中得不到高地位,所以轉向其他價值來追求另一種自我實現,和快不快樂通常有直接相關。

於資源有限的情形下,以資源滿足個人慾望(並把這個現象當作快樂),通常不脫以下五種選項:交易資源、竊奪他人資源、自產資源、守株待兔、調整慾望。

快樂論是不是指:只要自己能有最大的快樂,以上這五種選項都是於原則上彼此等價的快樂手段?

Immanuel Kant defines happiness simply as getting what is desired – complete satisfaction with one’s condition. This definition is impossible to be realized by everyone on earth simultaneously - 例如: 外面下雨了,也許農民很快樂因為它減輕了乾旱,但是你不快樂因為它干擾了你的自行車之旅。

「快樂機器」在某種意義上是精神上的快樂。相同的物理環境, 有些人過著快樂的生活, 有些人過的很苦。這種差異顯然是不同的「精神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