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取悅大人, 小孩的教養還能幹嘛?

郝廣才在金鼎獎的講台上發言,許多台灣人喜歡坐在台北車站大廳地上,這顯示了因為不讀書而導致的教養問題。他認為,這就像廁所排不到就在大廳大便一樣——我不知道他是嗑了哪本書才讓他覺得這類比是恰當的,總之把那本書拿離我的孩子遠一點。當柯文哲發現建中生不用掃廁所,也糾正說這違反了教育的宗旨實在不行。

將郝廣才看成偶像的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也認為教養相當重要,他除了同意郝廣才「讀書才能更有教養」的見解外,又以「金錢買不到掃廁所教育」的論點來支持「學生的廁所就該自己掃」,他主張:在「自己掃廁所」之中,蘊含了重要的教養與道理。

關於教養,教育者都有一套這種格式的理論:之所以學生必須額外做X、思考X、背誦X(擦窗戶、掃廁所、讀文言文、愛校服務、多讀書等),是因為這會提供某種教養。

教養是個好東西,最好人人都有——但到底什麼是教養?我們怎麼知道教養不是在鞏固社會階級、作為免費勞動力的藉口?怎麼知道沒有浪費學生寶貴的時間?

教養與德行

德行與教養是兩個經常被混淆的概念。

「德行」就字面上來看與道德有關,然而這不是我在這裡使用這個字的意思。這裡的德行,更接近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稱的 “Arete” ,意指能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與人為善的能力。一個擁有德行的人,他有能力發展各種自我潛能,甚至能在各困境中做出正確判斷,包括道德判斷。

確實有些教養符合德行,譬如說,一個有教養的人通常懂得尊重他人,而「懂得尊重他人」通常也是德行、是能實現人生幸福的能力。但即使這樣,教養和德行畢竟有所不同,譬如這樣的例子:

(1) 小壞喜歡把小狗手腳綁起來沉入水中玩。

我們大概不會在這時候說「小壞真是沒教養」,我們會說「小壞的道德低落」——「道德高上」通常是種德行。

但這並不意味缺乏德行在道德上肯定更壞,譬如像這樣的例子:

(2) 小貪是個不懂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往往是一種德行,然而一個不懂珍惜的人不見得更壞,只是他大概會在人生中自食其果。

總而言之,德行之所以對我們重要,是因為它對我的人生有意義,而不是因為這對社會發展或文化發展有貢獻,除非社會發展、文化發展有助於我的人生幸福的實現。

但教養則不是,教養被認為對社會、文化是有意義的。也就是說,教養的內容立基於文化與社會,而非人生幸福。

區分兩種教養:習俗的、市民的

進一步來說,德行是一種能力,而教養則是一種「規範」。

當我們在哲學中說一個東西是「規範」,意思是:它會限制我的自主行動(出於我的意願所採取的行動),這限制無論是他人有所干涉,還是我們自我約束而造成的。

一個有教養的人,他隨時遵守著某些規範,我們會說,他行禮如儀、行事得體、不逾規矩。教養為什麼重要?這是因為和教養有關的這些規範,對於社會、文化能夠帶來好處。

來看一個典型的例子:

(2) 小吵會在捷運很大聲地講電話。

在這時我們說:小吵真沒教養。為什麼需要有這樣的教養,我們的理由大概是:因為這影響了捷運上需要安靜的其他人,讓其他人困擾,更一般地說,不尊重他人的生活

但是也有些「教養」並不涉及對其他人的困擾,譬如:

(3) 小真常坐在車站大廳的地上。

即使小真沒有擋到他人,郝廣才也認為:這真是沒教養。我並不知道為什麼郝廣才認為這是教養,也不知道愛讀書的他會不會讀烙哲學專欄。但我想這裡的理由大概是:觀感不好,更一般地說,不符合我們的文化規範

這裡由並不算太糟,因為有時候「符合文化規範」確實能對社會、文化造成不少好處,譬如說,大稻埕店家都使用懷舊的招牌,將使城市變得更好,甚至還能振興觀光。

我們可以看到, (2) 的教養和 (1) 的教養有一個主要的不同,在 (1) 中涉及對他人生活的尊重,但在 (2) 中幾乎沒有這樣的東西。

為了進一步討論,我將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市民的教養」;將和文化與社會的發展有關,卻不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習俗的教養」。

習俗的教養以市民的教養為前提

我們來看這樣的例子:

(4) 小滋吃湯麵聲音很大。

如果我在台灣吃麵聲音很大,我可能會被批評沒教養。但如果我到日本,在拉麵店大聲吃麵,卻可能被認為這是對拉麵師父的尊重。

我要怎麼教小孩?習俗的教養會根據文化有所不同,甚至有「矛盾」。當我們進行教養時,孩子該學習怎樣的文化?

我認為,習俗的教養主要有兩種考量。第一種是實用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他最容易用到的、讓他不被認為怪異的。第二種是認同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孩子對「我們的文化」的認同。如果是這樣,我們將發現,在進行習俗的教養的同時,依據同樣的考量方式,市民的教養要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譬如,今天孩子走進日本拉麵店,批評其他大聲吃麵的顧客沒教養,那沒教養的是誰?或是如果有人走到台北車站大廳,看到有人坐在地上,也不管那文化如何養成,就公然批評那是沒教養的,那沒教養的是誰?

一個事實是,當社會往來越來越便利、文化交通越來越頻繁,人與人的互相尊重就變得更實用、並且對多元社會處境的認同就變得無比重要。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中、在多元文化的理念中,市民的教養將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因為我們需要看到他人文化與我的文化的區別,當我批評他人的行為沒教養,我的理由不該是「因為那在我的文化看來,是(習俗的)沒教養的」,而該是「干涉了我的生活、使我困擾,真是沒(市民的)教養」。

教養與各種大人的藉口

教養很重要,然而我們也需要注意,究竟哪些教養確實是現代社會所必須的,而哪些其實只不過是「大人的藉口」。

我們可以同意,有些沒禮貌的事是沒教養的,不管是在哪個文化中,我們都應該讓孩子不要:

(5) 小煩總是打斷別人發言,而且喜歡貼人標籤。

這是一種市民的教養,同時我們也會認為,如果一個文化將這看成習俗,這文化是令人喜愛的。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卻往往走得更遠,我們要求孩子不要這樣:

(6) 小乖會直接叫老師的名字,上課還會舉手批評老師的論點。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對老師的不尊重。但如果我們追問下去,我們就會知道,這只是大人的藉口。

之所以小乖被認為沒教養,其實只是因為希望老師能具有一種教育權威,一種上對下的、利於灌輸式教育的權力結構。這不是要求「對人的尊重」,而是要求「超出對人的尊重」。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的權力關係?有人認為這會使學生更容易學習學識,但取而代之的,也使學生失去了能與教育者平等對待、反思權威的能力。

對於教養,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總喜歡教訓孩子的社會來說,我們需要不斷思考的是,當我們把一個又一個規範丟在孩子身上,最終我們希望培養出怎樣的人?我們讓孩子習慣擁有多少的自主性?

談教養因此實在不該過於理想浪漫,除非你失敗了,否則你就是正對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進行加工。教育者必須認識到這一點。

感謝投稿,我是這篇文章的編輯。我覺得文章的完成度滿高的。以下是一些意見。

#1.
建議把「市民的教養」改成「公民的教養」。不然可能會有人覺得你的措辭跟city有什麼特別關係。

#2.

你拿捷運大聲講電話和車站大廳席地而坐來比較,認為前者違背市民的教養。我在想有沒有可能有些地方的大眾運輸工具是可以大聲講話的(而且乘客也都習慣這樣做)。如果有的話,你會因此承認前者是習俗的教養,還是會說該地的習俗不夠好?

#3.

最後一節你談到大人的藉口,我覺得可以提到「習俗的教養」,直接說「有些習俗的教養其實只是大人的藉口」。這讓這一節和上一節的關係更緊。

#4.

你可能需要進一步定義「尊重」,並凸顯它的客觀內涵。否則有人會說「你覺得在捷運大聲講電話不尊重你,郝廣才覺得車站大廳一堆人做地上不尊重他,這有什麼問題嗎?」

或許一個判準是:我們需要避免的「不尊重的行為」,是那種不需要藉由人的文化認同,就足以令人感到不適的行為。例如在捷運大聲講話,只要是通勤的人稍感疲憊,不管文化認同怎樣,應該都不會喜歡有人在旁邊吵。

郝廣才在金鼎獎的講台上發言,許多台灣人喜歡坐在台北車站大廳地上,這顯示了因為不讀書而導致的教養問題。他認為,這就像廁所排不到就在大廳大便一樣——我不知道他是嗑了哪本書才讓他覺得這類比是恰當的,總之把那本書拿離我的孩子遠一點。當柯文哲發現建中生不用掃廁所,也糾正說這違反了教育的宗旨實在不行。

將郝廣才看成偶像的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也認為教養相當重要,他除了同意郝廣才「讀書才能更有教養」的見解外,又以「金錢買不到掃廁所教育」的論點來支持「學生的廁所就該自己掃」,他主張:在「自己掃廁所」之中,蘊含了重要的教養與道理。

關於教養,教育者都有一套這種格式的理論:之所以學生必須額外做X、思考X、背誦X(擦窗戶、掃廁所、讀文言文、愛校服務、多讀書等),是因為這會提供某種教養。

教養是個好東西,最好人人都有——但到底什麼是教養?我們怎麼知道教養不是在鞏固社會階級、作為免費勞動力的藉口?怎麼知道沒有浪費學生寶貴的時間?

教養與德行

德行與教養是兩個經常被混淆的概念。

「德行」就字面上來看與道德有關,然而這不是我在這裡使用這個字的意思。這裡的德行,更接近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稱的 “Arete” ,意指能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與人為善的能力。一個擁有德行的人,他有能力發展各種自我潛能,甚至能在各困境中做出正確判斷,包括道德判斷。

確實有些教養符合德行,譬如說,一個有教養的人通常懂得尊重他人,而「懂得尊重他人」通常也是德行、是能實現人生幸福的能力。但即使這樣,教養和德行畢竟有所不同,譬如這樣的例子:

(1) 小壞喜歡把小狗手腳綁起來沉入水中玩。

我們大概不會在這時候說「小壞真是沒教養」,我們會說「小壞的道德低落」——「道德高上」通常是種德行。

但這並不意味缺乏德行在道德上肯定更壞,譬如像這樣的例子:

(2) 小貪是個不懂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往往是一種德行,然而一個不懂珍惜的人不見得更壞,只是他大概會在人生中自食其果。

總而言之,德行之所以對我們重要,是因為它對我的人生有意義,而不是因為這對社會發展或文化發展有貢獻,除非社會發展、文化發展有助於我的人生幸福的實現。

但教養則不是,教養被認為對社會、文化是有意義的。也就是說,教養的內容立基於文化與社會,而非人生幸福。

區分兩種教養:習俗的、公民的

進一步來說,德行是一種能力,而教養則是一種「規範」。

當我們在哲學中說一個東西是「規範」,意思是:它會限制我的自主行動(出於我的意願所採取的行動),這限制無論是他人有所干涉,還是我們自我約束而造成的。

一個有教養的人,他隨時遵守著某些規範,我們會說,他行禮如儀、行事得體、不逾規矩。教養為什麼重要?這是因為和教養有關的這些規範,對於社會、文化能夠帶來好處。

來看一個典型的例子:

(2) 小吵會在捷運很大聲地講電話。

在這時我們說:小吵真沒教養。為什麼需要有這樣的教養,我們的理由大概是:因為這影響了捷運上需要安靜的其他人,讓其他人困擾,更一般地說,不尊重他人的生活

但是也有些「教養」並不涉及對其他人的困擾,譬如:

(3) 小真常坐在車站大廳的地上。

即使小真沒有擋到他人,郝廣才也認為:這真是沒教養。我並不知道為什麼郝廣才認為這是教養,也不知道愛讀書的他會不會讀烙哲學專欄。但我想這裡的理由大概是:觀感不好,更一般地說,不符合我們的文化規範

這裡由並不算太糟,因為有時候「符合文化規範」確實能對社會、文化造成不少好處,譬如說,大稻埕店家都使用懷舊的招牌,將使城市變得更好,甚至還能振興觀光。

我們可以看到, (2) 的教養和 (1) 的教養有一個主要的不同,在 (1) 中涉及對他人生活的尊重,但在 (2) 中幾乎沒有這樣的東西。

為了進一步討論,我將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公民的教養」;將和文化與社會的發展有關,卻不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習俗的教養」。

要強調的是,公民的教養和習俗的教養都是以社會、文化作為立基的。

譬如,在 (2) 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在本來說好要安靜的車廂中大聲說話會讓人不適,讓通勤者疲憊甚至精神耗弱。為了不讓他人有此感受,我們壓低聲量。

但如果在大家習慣吵鬧的運輸工具上,當我們大聲說話,並不意謂著不尊重他人。而是在這樣的文化中,「壓低/提高聲量」和尊重與不尊重是無關的。旅客在買票時,往往也都做好了承受吵鬧的心理準備。

習俗的教養以公民的教養為前提

我們來看這樣的例子:

(4) 小滋吃湯麵聲音很大(沒有到聽了會精神耗弱的程度)。

如果我在台灣吃麵聲音很大,我可能會被批評沒教養。但如果我到日本,在拉麵店大聲吃麵,卻可能被認為這是對拉麵師父的尊重。

我要怎麼教小孩?習俗的教養會根據文化有所不同,甚至有「矛盾」。當我們進行教養時,孩子該學習怎樣的文化?

我認為,習俗的教養主要有兩種考量。第一種是實用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他最容易用到的、讓他不被認為怪異的。第二種是認同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孩子對「我們的文化」的認同。如果是這樣,我們將發現,在進行習俗的教養的同時,依據同樣的考量方式,公民的教養的根本和重要性就會突顯出來。

譬如,今天孩子走進日本拉麵店,批評其他大聲吃麵的顧客沒教養,那沒教養的是誰?或是如果有人走到台北車站大廳,看到有人坐在地上,也不管那文化如何養成,就公然批評那是沒教養的,那沒教養的是誰?

一個事實是,當社會往來越來越便利、文化交通越來越頻繁,人與人的互相尊重就變得更實用、並且對多元社會處境的認同就變得無比重要。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中、在多元文化的理念中,公民的教養將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因為我們需要看到他人文化與我的文化的區別,當我批評他人的行為沒教養,我的理由不該是「因為那在我的文化看來,是(習俗的)沒教養的」,而該是「干涉了我的生活、使我困擾,真是沒(公民的)教養」。

教養與各種大人的藉口

教養很重要,然而我們也需要注意,究竟哪些教養確實是現代社會所必須的,而哪些教養,特別是習俗的教養,其實只不過是「大人的藉口」。

我們可以同意,有些沒禮貌的事是沒教養的,不管是在哪個文化中,我們都應該讓孩子不要:

(5) 小煩總是打斷別人發言,而且喜歡貼人標籤。

這是一種公民的教養,同時我們也會認為,如果一個文化將這看成習俗,這文化是令人喜愛的。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卻往往走得更遠,我們要求孩子不要這樣:

(6) 小乖會直接叫老師的名字,上課還會舉手批評老師的論點(沒有到很機掰的程度)。

如果這是一種習俗的教養,我們會發現這和另一個公民的教養相牴觸了:人與人之間必須互相尊重、平等看待。

但或許有人會說,有一種公民的教養,要求不能對老師不尊重。但如果我們反省下去,就會知道這只是大人的藉口。

之所以小乖被認為沒教養,其實只是因為希望老師能具有一種教育權威,一種上對下的、利於灌輸式教育的權力結構。這不是要求「對人的尊重」,而是要求「超出對人的尊重」。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的權力關係?有人認為這會使學生更容易學習學識,但取而代之的,也使學生失去了能與教育者平等對待、反思權威的能力。

對於教養,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總喜歡教訓孩子的社會來說,我們需要不斷思考的是,當我們把一個又一個規範丟在孩子身上,最終我們希望培養出怎樣的人?我們讓孩子習慣擁有多少的自主性?

談教養因此實在不該過於理想浪漫,除非你失敗了,否則你就是正對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進行加工。教育者必須認識到這一點。

郝廣才在金鼎獎的講台上發言,認為人在台北車站大廳席地而坐,顯示了因為不讀書而導致的教養問題。他認為,這就像廁所排不到就在大廳大便一樣——不管是哪本書讓他覺得這類比恰當,我希望那本書離我的孩子遠一點。當柯文哲發現建中生不用掃廁所,也糾正說這違反了教育的宗旨實在不行。

黃益中同意郝廣才「讀書才能更有教養」的見解外,也以「金錢買不到掃廁所教育」的論點來支持「學生的廁所就該自己掃」,他主張:在「自己掃廁所」之中,蘊含了重要的教養與道理。

教育者似乎常提出這種格式的理論:之所以學生必須額外做X、思考X、背誦X(擦窗戶、掃廁所、讀文言文、愛校服務、多讀書等),是因為這會提供某種教養。

教養是個好東西,最好人人都有——但到底什麼是教養?我們怎麼知道教養不是在鞏固社會階級、作為免費勞動力的藉口?怎麼知道沒有浪費學生的時間?以下我將初步分析「教養」並試圖說明什麼樣的教養教育是必要的。

教養與德行

哲學上的「德行」(virtue)跟教養常被混淆。

「德行」就字面上來看與道德有關,然而然而這樣講並不完全對。哲學家談的德行,更接近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講的「Arete」,Arete 是一種能力:讓個人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與人為善的能力。在這種意義下,擁有德行的人有能力發展各種自我潛能,甚至能在各困境中做出正確判斷,包括道德判斷。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這會是亞里斯多德價值哲學的重點:價值哲學最終是關於人該如何活,而好的德行,在亞里斯多德眼裡,能協助你活出好的人生。

古今對照,確實有些當代的教養符合亞氏德行。例如,有教養的人通常懂得尊重他人,而「懂得尊重他人」通常也是德行、是能實現人生幸福的能力。但即使這樣,教養和德行畢竟有所不同,譬如這樣的例子:

(1) 小壞喜歡把小狗手腳綁起來沉入水中玩。

我們大概不會在這時候說「小壞真是沒教養」(就像我們不會說「某人居然搶銀行,真是沒禮貌」),我們會說「小壞的道德低落」,而「道德高上」通常是種德行。

德行常常跟道德有關,不過並不總是:

(2) 小貪是個不懂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往往是一種德行,然而一個不懂珍惜的人不見得在道德上更壞,只是他大概會在人生中自食其果。

總而言之,德行之所以對我們重要,是因為它對 我自己的 人生有意義,而不是因為這對社會發展或文化發展有貢獻,除非社會發展、文化發展有助於我的人生幸福的實現。

但教養則不是,教養被認為對社會、文化有意義。在很大程度上,教養的內容立基於文化與社會,而非人生幸福。

習俗的教養、公民的教養

我們可以這樣說:德行是一種能力,而教養則是一種「規範」。

當我們在哲學中說一個東西是「規範」,意思是:它會限制我的自主行動(出於我的意願所採取的行動),這限制無論是他人有所干涉,還是我們自我約束而造成的。

一個有教養的人,他隨時遵守著某些規範,我們會說,他行禮如儀、行事得體、不逾規矩。教養為什麼重要?這是因為和教養有關的這些規範,對於社會、文化能夠帶來好處。

來看一個典型的例子:

(3) 小吵習慣在捷運大聲講電話。

在這時我們說:小吵真沒教養。如果要問為什麼這不好,我們的理由大概是:這影響了捷運上需要安靜的其他人,讓其他人困擾,更一般地說,不尊重他人的生活

但是,也有些「沒教養」不會造成其他人困擾,譬如:

(4) 小真常坐在車站大廳的地上。

即使小真沒有擋到他人,郝廣才也認為:這真是沒教養。我並不知道為什麼郝廣才認為這是教養,也不知道愛讀書的他會不會讀烙哲學專欄。但我想這裡的理由大概是:觀感不好,更一般地說,不符合我們的文化規範

持平而論,這裡由並不算太糟,因為有時候「符合文化規範」確實能對社會、文化造成不少好處,譬如說,大稻埕店家都使用懷舊的招牌,將使城市變得更好,甚至還能振興觀光。

我們可以看到,(3)的教養和(4)的教養有一個主要的不同,(3)涉及對他人生活的尊重,但在(4)則幾乎不涉及。

為了進一步討論,我將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公民的教養」;將和文化與社會的發展有關,卻不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習俗的教養」。

要強調的是,公民的教養和習俗的教養都是以社會、文化作為立基的。

在本來說好要安靜的車廂中大聲說話會讓人不適,讓通勤者疲憊甚至精神耗弱。為了不讓他人有此感受,我們壓低聲量。但如果在大家習慣吵鬧的運輸工具上,當我們大聲說話,並不意謂著不尊重他人。而是在這樣的文化中,「壓低╱提高聲量」和尊重與不尊重比較無關。旅客在買票時,往往也都做好了承受吵鬧的心理準備。

習俗的教養以公民的教養為前提

我們來看這樣的例子:

(5) 小滋吃湯麵聲音很大(沒有到聽了會精神耗弱的程度)。

如果我在台灣吃麵聲音很大,我可能會被批評沒教養。但如果我到日本,在拉麵店大聲吃麵,卻可能被認為這是對拉麵師父的尊重。

我要怎麼教小孩?習俗的教養會根據文化有所不同,甚至有「矛盾」。當我們進行教養時,孩子該學習怎樣的文化?

我認為,習俗的教養主要有兩種考量。第一種是實用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他最容易用到的、讓他不被認為怪異的。第二種是認同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孩子對「我們的文化」的認同。如果是這樣,我們將發現,在進行習俗的教養的同時,依據同樣的考量方式,公民的教養的根本和重要性就會突顯出來。

譬如,今天孩子走進日本拉麵店,批評其他大聲吃麵的顧客沒教養,那沒教養的是誰?或是如果有人走到台北車站大廳,看到有人坐在地上,也不管那文化如何養成,就公然批評那是沒教養的,那沒教養的是誰?

一個事實是,當社會往來越來越便利、文化交通越來越頻繁,人與人的互相尊重就變得更實用、並且對多元社會處境的認同就變得無比重要。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中、在多元文化的理念中,公民的教養將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因為我們需要看到他人文化與我的文化的區別,當我批評他人的行為沒教養,我的理由不該是「因為那在我的文化看來,是(習俗的)沒教養的」,而該是「干涉了我的生活、使我困擾,真是沒(公民的)教養」。

教養與各種大人的藉口

教養很重要,然而我們也需要注意,究竟哪些教養確實是現代社會所必須的,而哪些教養,特別是習俗的教養,其實只不過是「大人的藉口」。

我們可以同意,有些沒禮貌的事是沒教養的,不管是在哪個文化中,我們都應該讓孩子不要像小煩這樣:

(6) 小煩總是打斷別人發言,而且喜歡貼人標籤。

這是一種公民的教養,同時我們也會認為,將這種禁令當作習俗,能讓文化加分。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卻往往走得更遠,我們要求孩子不要這樣:

(6) 小乖會直接叫老師的名字,上課還會舉手批評老師的論點(沒有到很機掰的程度)。

如果這是一種習俗的教養,會發現這和另一個公民的教養相牴觸了:人與人之間必須互相尊重、平等看待。

但或許有人會說,有一種公民的教養要求不能對老師不尊重。但如果我們反省下去,就會知道這只是大人的藉口:如果老師和學生的權力位階對調,需要保持禮貌的就是老師了。

之所以小乖被認為沒教養,其實只是因為希望老師能具有一種教育權威,一種上對下的、利於灌輸式教育的權力結構。這不是要求「對人的尊重」,而是要求「超出對人的尊重」。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的權力關係?有人認為這會使學生更容易學習學識,但取而代之的,也使學生失去了能與教育者平等對待、反思權威的能力。

對於教養,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總喜歡教訓孩子的社會來說,我們需要不斷思考的是,當我們把一個又一個規範丟在孩子身上,最終我們希望培養出怎樣的人?我們讓孩子習慣擁有多少的自主性?

因此,如果我們想要主張「掃廁所能夠提供學生教養」,我們就不能只有「那能養成做人的道理和品格」的說法。必須要明確指出,究竟這能提供怎樣的教養?為何必要?為何這種教養方式有效?

談教養教育不該理想浪漫,因為你正在以限制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的方式,對他人的概念觀進行加工。

我潤完一輪,有個地方有點在意:

這邊好像很容易會被反駁:「有礙觀瞻」也是一種困擾。

郝廣才在金鼎獎的講台上發言,認為人在台北車站大廳席地而坐,顯示了因為不讀書而導致的教養問題。他認為,這就像廁所排不到就在大廳大便一樣——不管是哪本書讓他覺得這類比恰當,我希望那本書離我的孩子遠一點。當柯文哲發現建中生不用掃廁所,也糾正說這違反了教育的宗旨實在不行。

黃益中同意郝廣才「讀書才能更有教養」的見解外,也以「金錢買不到掃廁所教育」的論點來支持「學生的廁所就該自己掃」,他主張:在「自己掃廁所」之中,蘊含了重要的教養與道理。

教育者似乎常提出這種格式的理論:之所以學生必須額外做X、思考X、背誦X(擦窗戶、掃廁所、讀文言文、愛校服務、多讀書等),是因為這會提供某種教養。

教養是個好東西,最好人人都有——但到底什麼是教養?我們怎麼知道教養不是在鞏固社會階級、作為免費勞動力的藉口?怎麼知道沒有浪費學生的時間?以下我將初步分析「教養」並試圖說明什麼樣的教養教育是必要的。

教養與德行

哲學上的「德行」(virtue)跟教養常被混淆。

「德行」就字面上來看與道德有關,然而這樣講並不完全對。哲學家談的德行,更接近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講的「Arete」,他所謂的 Arete 是指優良發揮自己能力的狀態,也就是說:這能讓我們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與人為善。在這種意義下,擁有德行的人能優良發展各種自我潛能,甚至能在各困境中做出正確判斷,包括道德判斷。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這會是亞里斯多德價值哲學的重點:價值哲學最終是關於人該如何活,而好的德行,在亞里斯多德眼裡,能協助你活出好的人生。

古今對照,確實有些當代的教養符合亞氏德行。例如,有教養的人通常懂得尊重他人,而「懂得尊重他人」通常也是德行、是協助實現人生幸福。但即使這樣,教養和德行畢竟有所不同,譬如這樣的例子:

(1) 小壞喜歡把小狗手腳綁起來沉入水中玩。

我們大概不會在這時候說「小壞真是沒教養」(就像我們不會說「某人居然搶銀行,真是沒禮貌」),我們會說「小壞的道德低落」,而「道德高上」通常是種德行。

德行常常跟道德有關,不過並不總是:

(2) 小貪是個不懂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往往是一種德行,然而一個不懂珍惜的人不見得在道德上更壞,只是他大概會在人生中自食其果。

總而言之,德行之所以對我們重要,是因為它對我自己的人生有意義,而不是因為這對社會發展或文化發展有貢獻,除非社會發展、文化發展有助於我的人生幸福的實現。

但教養則不是,教養被認為對社會、文化有意義。更進一步說,教養的內容立基於文化與社會,而非人生幸福。

習俗的教養、公民的教養

我們可以這樣說:德行是一種能力或狀態,而教養則是一種「規範」。

當我們在哲學中說一個東西是「規範」,意思是:它會限制我的自主行動(出於我的意願所採取的行動),這限制無論是他人有所干涉,還是我們自我約束而造成的。

一個有教養的人,他隨時遵守著某些規範,我們會說,他行禮如儀、行事得體、不逾規矩。教養為什麼重要?這是因為和教養有關的這些規範,對於社會、文化能夠帶來好處。

來看一個典型的例子:

(3) 小吵習慣在捷運大聲講電話。

在這時我們說:小吵真沒教養。如果要問為什麼這不好,我們的理由大概是:這影響了捷運上需要安靜的其他人,侵犯到其他人的生活空間,更一般地說,不尊重他人的生活

但是,也有些「沒教養」不會造成其他人困擾,譬如:

(4) 小真常坐在車站大廳的地上。

即使小真沒有擋到他人,郝廣才也認為:這真是沒教養。我並不知道為什麼郝廣才認為這是教養,也不知道愛讀書的他會不會讀烙哲學專欄。但我想這裡的理由大概是:觀感不好,更一般地說,不符合我們的文化規範

持平而論,這裡由並不算太糟,因為有時候「符合文化規範」確實能對社會、文化造成不少好處,譬如說,大稻埕店家都使用懷舊的招牌,將使城市變得更好,甚至還能振興觀光。

我們可以看到,(3)的教養和(4)的教養有一個主要的不同,(3)涉及對他人生活的尊重,但在(4)則幾乎不涉及。

為了進一步討論,我將涉及尊重、不實質干涉他人生活的教養,稱之為「公民的教養」;將和文化與社會的發展有關,卻不涉及尊重他人生活的教養,稱之為「習俗的教養」。

為什麼「坐在地上有礙觀瞻」不涉及尊重他人生活?在這裡我們要弄清楚,究竟這裡的「有礙觀瞻」是意謂著「覺得不好看」,還是「覺得自己的生活被實質干涉」?

我認為,只要在這裡不伴隨文化歧視,那麼最多只是「覺得不好看」而已。什麼是「生活空間被干涉」的有礙觀瞻?像是這個「令人反胃」的例子,在這例子中,觀看者不只是覺得不好看,而是在生理上產生確實的不良反應:

(5) 小噁在餐廳吃漢堡的時候一邊用手摳腳。

另外要強調的是,公民的教養和習俗的教養都是以社會、文化作為立基的。

在本來說好要安靜的車廂中大聲說話會讓人不適,讓通勤者疲憊甚至精神耗弱。為了不讓他人有此感受,我們壓低聲量。但如果在大家習慣吵鬧的運輸工具上,當我們大聲說話,並不意謂著不尊重他人。而是在這樣的文化中,「壓低╱提高聲量」和尊重與不尊重比較無關。旅客在買票時,往往也都做好了承受吵鬧的心理準備。

習俗的教養以公民的教養為前提

我們來看這樣的例子:

(6) 小滋吃湯麵聲音很大(沒有到聽了會精神耗弱的程度)。

如果我在台灣吃麵聲音很大,我可能會被批評沒教養。但如果我到日本,在拉麵店大聲吃麵,卻可能被認為這是對拉麵師父的尊重。

我要怎麼教小孩?習俗的教養會根據文化有所不同,甚至有「矛盾」。當我們進行教養時,孩子該學習怎樣的文化?

我認為,習俗的教養主要有兩種考量。第一種是實用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他最容易用到的、讓他不被認為怪異的。第二種是認同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孩子對「我們的文化」的認同。如果是這樣,我們將發現,在進行習俗的教養的同時,依據同樣的考量方式,公民的教養的根本和重要性就會突顯出來。

譬如,今天孩子走進日本拉麵店,批評其他大聲吃麵的顧客沒教養,那沒教養的是誰?或是如果有人走到台北車站大廳,看到有人坐在地上,也不管那文化如何養成,就公然批評那是沒教養的,那沒教養的是誰?

一個事實是,當社會往來越來越便利、文化交通越來越頻繁,人與人的互相尊重就變得更實用、並且對多元社會處境的認同就變得無比重要。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中、在多元文化的理念中,公民的教養將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因為我們需要看到他人文化與我的文化的區別,當我批評他文化的行為沒教養,我的理由不該是「因為那在我的文化看來,是(習俗的)沒教養的」,而該是「干涉了我的生活、使我困擾,真是沒(公民的)教養」。

教養與各種大人的藉口

教養很重要,然而我們也需要注意,究竟哪些教養確實是現代社會所必須的,而哪些教養,特別是習俗的教養,其實只不過是「大人的藉口」。

我們可以同意,有些沒禮貌的事是沒教養的,不管是在哪個文化中,我們都應該讓孩子不要像小煩這樣:

(7) 小煩總是打斷別人發言,而且喜歡貼人標籤。

這是一種公民的教養,同時我們也會認為,將這種規勸當作習俗,能讓文化加分。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卻往往走得更遠,我們要求孩子不要這樣:

(8) 小乖會直接叫老師的名字,上課還會舉手批評老師的論點(沒有到很機掰的程度)。

如果這是一種習俗的教養,會發現這和另一個公民的教養相牴觸了:人與人之間必須互相尊重、平等看待。

但或許有人會說,有一種公民的教養要求不能對老師不尊重。但如果我們反省下去,就會知道這只是大人的藉口:如果老師和學生的權力位階對調,需要保持禮貌的就是老師了。

之所以小乖被認為沒教養,其實只是因為希望老師能具有一種教育權威,一種上對下的、利於灌輸式教育的權力結構。這不是要求「對人的尊重」,而是要求「超出對人的尊重」。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的權力關係?有人認為這會使學生更容易學習學識,但取而代之的,也使學生失去了能與教育者平等對待、反思權威的能力。

對於教養,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總喜歡教訓孩子的社會來說,我們需要不斷思考的是,當我們把一個又一個規範丟在孩子身上,最終我們希望培養出怎樣的人?我們讓孩子習慣擁有多少的自主性?

因此,如果我們想要主張「掃廁所能夠提供學生教養」,我們就不能只有「那能養成做人的道理和品格」的說法。必須要明確指出,究竟這能提供怎樣的教養?為何必要?為何這種教養方式有效?

談教養教育不該理想浪漫,尤其是當你正在以限制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的方式,對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進行加工。

我修好了,我想保留最後一句本來的寫法:

談教養教育不該理想浪漫,因為你正在以限制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的方式,對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進行加工。

這裡讓我有點在意:Arete的原意是excellence,不是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與人為善的能力;而更像是「良好功能」。

我建議介紹arete的時候說,亞里斯多德所謂的arete是指人能夠把自己的能力發揮到最優良的狀態,而對她來說,人的功能發揮到最優良的狀態便是能夠過得好、過的幸福。

我同意你說的,我修飾了一下。

郝廣才在金鼎獎公開發言,認為人在台北車站大廳席地而坐,顯示了因為不讀書而導致的教養問題。他認為,這就像廁所排不到就在大廳大便一樣——不管是哪本書讓他覺得這類比恰當,我希望那本書離我的孩子遠一點。當柯文哲發現建中生不用掃廁所,也批評說這違反教育宗旨。

黃益中同意郝廣才「讀書才能更有教養」的見解,並以「金錢買不到掃廁所教育」的論點來支持「學生的廁所就該自己掃」,他認為這些勞動蘊含了重要的教養與道理。

教育者似乎常提出這種格式的理論:學生必須額外做X、思考X、背誦X(擦窗戶、掃廁所、讀文言文、愛校服務、多讀書等),因為這會提供某種教養。教養是個好東西,最好人人都有——但到底什麼是教養?我們怎麼知道教養不是在鞏固社會階級、製造免費勞動力?怎麼知道沒有浪費學生的時間?

本文將從這裡開始逐步分析教養的內涵,並說明該如何看待「教養教育」這回事。

教養與德行

人們經常把「好孩子」或「好人」當成教養的標準。在哲學上,這種作法混淆了教養和「德行」(virtue)。

「德行」就字面上來看與道德有關,然而這樣講並不完全對。哲學家談的德行,更接近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講的「Arete」。Arete 是一種「優良發揮自己能力」的狀態,這是一種能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讓各能力能良好發揮的狀態。在這種意義下,擁有德行的人能好好發展各種潛能,甚至能在困境中做出正確判斷,包括道德判斷。

確實有些教養符合亞氏德行。例如,有教養的人通常懂得尊重他人,而「懂得尊重他人」通常也是德行、能協助實現人生幸福。但即使這樣,教養和德行畢竟有所不同,譬如這樣的例子:

小壞喜歡把小狗手腳綁起來沉入水中玩。

我們大概不會在這時候說「小壞真是沒教養」(就像我們不會說「某人居然搶銀行,真是沒禮貌」),我們會說「小壞的道德低落」,而「道德不低落」通常是種德行。

德行常常跟道德有關,不過並不總是:

小貪是個不懂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往往是一種德行,然而一個不懂珍惜的人不見得在道德上更壞,只是他大概會在人生中自食其果。

總而言之,德行之所以對我們重要,是因為它對我自己的人生有意義,但教養則被認為對社會、文化有意義,甚至有助於社會與文化的發展或維持。

妥善區分德行與教養,可以幫助我們初步釐清教養的意義:德行是一種為人生幸福而該有的能力或狀態,而教養則是一種來自文化與社會的規範。

習俗的教養、公民的教養

當我們在哲學中說一個東西是「規範」,意思是:它會限制我的自主行動(出於我的意願採取的行動),無論是因他人干涉,還是因自我約束而造成。

有教養的人隨時遵守某些規範:他行禮如儀、行事得體、不逾規矩。教養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來自於大家守規範對社會、文化帶來的好處。沒教養會減損這些好處,例如:

(1) 小吵習慣在捷運大聲講電話。

小吵影響了捷運上需要安靜的其他人,侵犯到其他人的生活空間,更一般地說,不尊重他人的生活

但是,也有些「沒教養」不至於構成不尊重,例如:

(2) 小真常坐在車站大廳的地上。

即使小真沒有擋到他人,郝廣才也認為:這真是沒教養。我其實不知道為什麼郝廣才認為這是教養,也不知道愛讀書的他會不會讀烙哲學專欄。但我想大概不出:觀感不好,更一般地說,看起來不符合文化規範

持平而論,這裡由並不算太糟,因為有時「看起來符合文化規範」確實對社會、文化有所好處,譬如說,大稻埕店家都使用懷舊的招牌,使城市變得更好,甚至振興觀光。

我們可以看到, (1) 的教養和 (2) 的教養有一個主要的不同: (1) 涉及「應該如何尊重他人生活」的問題,但在 (2) 只涉及「應該看起來如何」的問題。

為了進一步討論,我將涉及實質對他人干涉、涉及「應該如何尊重他人生活」問題的教養,稱之為「公民的教養」;將涉及他人觀瞻、涉及「應該看起來如何」問題的教養,稱之為「習俗的教養」。

或許有人會質疑:「坐在車站大廳有礙觀瞻」難道不算是不尊重其他行人嗎?首先,我們要區分究竟「有礙觀瞻」是意謂著「不好看」,還是「有人的生活被實質干涉」。在這,我想只要不伴隨文化歧視,那麼最多只是「不好看」而已。坐在車站大廳確實可能讓很多人看了不順眼,但是這種程度的不順眼如果足以成為理由去限制人不能坐,那我們可能也要同意,例如說,為了不至於讓別人看了不順眼,大家應該避免把頭髮染成綠色。

當然,確實也有些「不尊重他人生活」的有礙觀瞻,像是這個「令人反胃」的例子,在這例子中,在我們的文化中,觀看者不只是覺得不好看,還會在生理上產生確實的不良反應:

小噁在連鎖餐廳一邊吃漢堡一邊用手摳腳。

當我在上面說「在我們的文化中」,要強調的是,公民的教養和習俗的教養都有社會文化基礎。在本來說好要安靜的車廂中大聲說話會讓人不適,讓通勤者疲憊甚至精神耗弱。為了不讓他人有此感受,我們壓低聲量。但如果在大家習慣較吵鬧的運輸工具上,當我們稍微大聲說話,並不意謂著不尊重他人。在這樣的文化中,這裡的「壓低╱提高聲量」標準和捷運文化有所不同。旅客在買票時,往往也都做好了承受這種程度吵鬧的心理準備。

習俗的教養以公民的教養為前提

小滋吃湯麵聲音很大(但不至於使旁人精神耗弱)。

在台灣,小滋可能會被批評沒教養。但在日本,小滋搞不好反而展現了對拉麵師父的尊重。

習俗的教養會隨著文化有所不同,甚至互相衝突。當我們進行教養時,孩子該學習怎樣的文化?更麻煩的是,如果教養都是相對的,那我們還能批評別人沒教養嗎?還能教小孩嗎?

以台灣現況來說,對小孩的教養常由一連串禁令或生活規則組成,教導者頂多說明「照著做才有教養」,但很少說明為什麼這些規則有助於教養,更重要的是,很少說明到底人為什麼要有教養。這種教養教育都是從「習俗的教養」出發,而很少提及「公民的教養」,若不經過反思,大家通常不會意識到這兩者的區分。

譬如,這兩個容易讓人覺得沒教養的例子:

小罵走進某間日本拉麵店,大聲批評其他大聲吃麵的顧客沒教養。
小廣走到台北車站大廳,看到小真等人坐在地上,上電視批評那是沒教養的台灣人,還以為是外勞。

小罵和小廣的批評,出在他們對「習俗的教養」的理解以及對眼前現象的衝突,但我們可以看到,這些衝突其根本是文化衝突,有些文化就是吃麵大聲、愛坐在地板上。當社會往來越來越便利、文化交通越來越頻繁,這些衝突就越容易出現。他們如果沒發現自己面對文化的衝突就貿然批評,反而會讓自己成為沒教養的人。

換句話說,在現代社會,強調尊重多元文化的「公民的教養」應該比任何的「習俗的教養」更根本:

  • 習俗的教養只適用於跟自己處於同一文化的人。
  • 人需要意識到自己得尊重不同文化,以及他們的生活方式。
  • 若我們要「跨文化」去批評別人沒教養,我們必須引用「公民的教養」,而非「習俗的教養」。

例如說,如果你要批評外國觀光客隨地大小便,引用習俗的理由(「在台灣我們不這樣幹,你要入境隨俗」)將顯得文化傲慢,而訴諸公民的理由(「這樣在生理上令人作嘔,而且會威脅環境衛生」)則更加合理。

從這裡可以看出上述區分的重要性:我們對他人習俗的教養抱持尊重,但為了能處理文化衝突和增進理解,我們必須以公民的教養彼此要求、協調,進而產生新的教養,依此來共同生活。

教養與各種大人的藉口

教養很重要,然而我們也需要注意,究竟哪些教養確實是現代社會所必須的,而哪些教養,特別是習俗的教養,其實只不過是「大人的藉口」。

我們可以同意,有些沒禮貌的事同時也沒教養,不管是在哪個文化裡,我們都應該讓孩子不要像小煩這樣:

小煩總是打斷別人發言,而且喜歡貼人標籤。

事實上這不僅適用於小孩,也適用於所有人,這是一種公民的教養。同時我們也會認為,將這種規則當作習俗,能讓文化加分。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卻往往走得更遠,例如我們要求孩子不要像小乖這樣:

小乖會直接叫老師的名字,上課還會舉手批評老師的論點(沒有到很機掰的程度)。

可能有人認為,有一種公民的教養就是要求不能對老師不尊重,或者認為「對老師超級尊重」是一種習俗的教養。但如果我們反省下去,就會知道這只是大人的藉口:這種「尊重老師」的教養,並非是在尊重對方的生活,也不在於對文化、社會有怎樣的貢獻,而是有其他的目的,例如讓老師有教育權威,讓灌輸式教育能順利。這不是要求「對人的尊重」,而是要求「超出對人的尊重」。

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的權力關係?有人認為這會使學生更容易學、老師教起來更方便。但這也使學生失去了能與教育者平等對待、反思權威的能力。

對於教養,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總喜歡教訓孩子的社會來說,我們需要不斷思考的是,當我們把一個又一個規範丟在孩子身上,最終我們希望培養出怎樣的人?我們讓孩子習慣擁有多少的自主性?

因此,不管是要辯護「掃廁所能夠提供學生教養」,還是其他任何的教養方案,我們都不能只說「那能養成做人的道理和品格」。我們必須明確指出,究竟這能提供怎樣的教養?為何必要?為何手段有效?

談教養教育不該理想浪漫,尤其是當你正在以限制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的方式,對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進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