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廣才在金鼎獎的講台上發言,許多台灣人喜歡坐在台北車站大廳地上,這顯示了因為不讀書而導致的教養問題。他認為,這就像廁所排不到就在大廳大便一樣——我不知道他是嗑了哪本書才讓他覺得這類比是恰當的,總之把那本書拿離我的孩子遠一點。當柯文哲發現建中生不用掃廁所,也糾正說這違反了教育的宗旨實在不行。
將郝廣才看成偶像的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也認為教養相當重要,他除了同意郝廣才「讀書才能更有教養」的見解外,又以「金錢買不到掃廁所教育」的論點來支持「學生的廁所就該自己掃」,他主張:在「自己掃廁所」之中,蘊含了重要的教養與道理。
關於教養,教育者都有一套這種格式的理論:之所以學生必須額外做X、思考X、背誦X(擦窗戶、掃廁所、讀文言文、愛校服務、多讀書等),是因為這會提供某種教養。
教養是個好東西,最好人人都有——但到底什麼是教養?我們怎麼知道教養不是在鞏固社會階級、作為免費勞動力的藉口?怎麼知道沒有浪費學生寶貴的時間?
教養與德行
德行與教養是兩個經常被混淆的概念。
「德行」就字面上來看與道德有關,然而這不是我在這裡使用這個字的意思。這裡的德行,更接近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稱的 “Arete” ,意指能實現夢想、成就幸福、與人為善的能力。一個擁有德行的人,他有能力發展各種自我潛能,甚至能在各困境中做出正確判斷,包括道德判斷。
確實有些教養符合德行,譬如說,一個有教養的人通常懂得尊重他人,而「懂得尊重他人」通常也是德行、是能實現人生幸福的能力。但即使這樣,教養和德行畢竟有所不同,譬如這樣的例子:
(1) 小壞喜歡把小狗手腳綁起來沉入水中玩。
我們大概不會在這時候說「小壞真是沒教養」,我們會說「小壞的道德低落」——「道德高上」通常是種德行。
但這並不意味缺乏德行在道德上肯定更壞,譬如像這樣的例子:
(2) 小貪是個不懂珍惜的人。
「懂得珍惜」往往是一種德行,然而一個不懂珍惜的人不見得更壞,只是他大概會在人生中自食其果。
總而言之,德行之所以對我們重要,是因為它對我的人生有意義,而不是因為這對社會發展或文化發展有貢獻,除非社會發展、文化發展有助於我的人生幸福的實現。
但教養則不是,教養被認為對社會、文化是有意義的。也就是說,教養的內容立基於文化與社會,而非人生幸福。
區分兩種教養:習俗的、市民的
進一步來說,德行是一種能力,而教養則是一種「規範」。
當我們在哲學中說一個東西是「規範」,意思是:它會限制我的自主行動(出於我的意願所採取的行動),這限制無論是他人有所干涉,還是我們自我約束而造成的。
一個有教養的人,他隨時遵守著某些規範,我們會說,他行禮如儀、行事得體、不逾規矩。教養為什麼重要?這是因為和教養有關的這些規範,對於社會、文化能夠帶來好處。
來看一個典型的例子:
(2) 小吵會在捷運很大聲地講電話。
在這時我們說:小吵真沒教養。為什麼需要有這樣的教養,我們的理由大概是:因為這影響了捷運上需要安靜的其他人,讓其他人困擾,更一般地說,不尊重他人的生活。
但是也有些「教養」並不涉及對其他人的困擾,譬如:
(3) 小真常坐在車站大廳的地上。
即使小真沒有擋到他人,郝廣才也認為:這真是沒教養。我並不知道為什麼郝廣才認為這是教養,也不知道愛讀書的他會不會讀烙哲學專欄。但我想這裡的理由大概是:觀感不好,更一般地說,不符合我們的文化規範。
這裡由並不算太糟,因為有時候「符合文化規範」確實能對社會、文化造成不少好處,譬如說,大稻埕店家都使用懷舊的招牌,將使城市變得更好,甚至還能振興觀光。
我們可以看到, (2) 的教養和 (1) 的教養有一個主要的不同,在 (1) 中涉及對他人生活的尊重,但在 (2) 中幾乎沒有這樣的東西。
為了進一步討論,我將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市民的教養」;將和文化與社會的發展有關,卻不涉及對他人生活尊重的教養,稱之為「習俗的教養」。
習俗的教養以市民的教養為前提
我們來看這樣的例子:
(4) 小滋吃湯麵聲音很大。
如果我在台灣吃麵聲音很大,我可能會被批評沒教養。但如果我到日本,在拉麵店大聲吃麵,卻可能被認為這是對拉麵師父的尊重。
我要怎麼教小孩?習俗的教養會根據文化有所不同,甚至有「矛盾」。當我們進行教養時,孩子該學習怎樣的文化?
我認為,習俗的教養主要有兩種考量。第一種是實用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他最容易用到的、讓他不被認為怪異的。第二種是認同上的,我們要教養的,是孩子對「我們的文化」的認同。如果是這樣,我們將發現,在進行習俗的教養的同時,依據同樣的考量方式,市民的教養要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譬如,今天孩子走進日本拉麵店,批評其他大聲吃麵的顧客沒教養,那沒教養的是誰?或是如果有人走到台北車站大廳,看到有人坐在地上,也不管那文化如何養成,就公然批評那是沒教養的,那沒教養的是誰?
一個事實是,當社會往來越來越便利、文化交通越來越頻繁,人與人的互相尊重就變得更實用、並且對多元社會處境的認同就變得無比重要。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中、在多元文化的理念中,市民的教養將比習俗的教養更加根本。
因為我們需要看到他人文化與我的文化的區別,當我批評他人的行為沒教養,我的理由不該是「因為那在我的文化看來,是(習俗的)沒教養的」,而該是「干涉了我的生活、使我困擾,真是沒(市民的)教養」。
教養與各種大人的藉口
教養很重要,然而我們也需要注意,究竟哪些教養確實是現代社會所必須的,而哪些其實只不過是「大人的藉口」。
我們可以同意,有些沒禮貌的事是沒教養的,不管是在哪個文化中,我們都應該讓孩子不要:
(5) 小煩總是打斷別人發言,而且喜歡貼人標籤。
這是一種市民的教養,同時我們也會認為,如果一個文化將這看成習俗,這文化是令人喜愛的。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卻往往走得更遠,我們要求孩子不要這樣:
(6) 小乖會直接叫老師的名字,上課還會舉手批評老師的論點。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對老師的不尊重。但如果我們追問下去,我們就會知道,這只是大人的藉口。
之所以小乖被認為沒教養,其實只是因為希望老師能具有一種教育權威,一種上對下的、利於灌輸式教育的權力結構。這不是要求「對人的尊重」,而是要求「超出對人的尊重」。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的權力關係?有人認為這會使學生更容易學習學識,但取而代之的,也使學生失去了能與教育者平等對待、反思權威的能力。
對於教養,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總喜歡教訓孩子的社會來說,我們需要不斷思考的是,當我們把一個又一個規範丟在孩子身上,最終我們希望培養出怎樣的人?我們讓孩子習慣擁有多少的自主性?
談教養因此實在不該過於理想浪漫,除非你失敗了,否則你就是正對他人的自由與自主性進行加工。教育者必須認識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