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主義,能當真嗎?

小明於政治哲學上,欣賞羅爾斯式的政治自由主義,認為國家應該對於各種善的生活形態價值應採取中立的態度,平等地尊重人民各自追求其理想善生活的自由權利。

於私生活上,小明酷愛到處旅行,體驗不同的文化環境,藉此豐富自己的人生閱歷與經驗。

有一天,小明偶然在阿拉伯世界撿到一盞神燈,打開蓋子,神燈裡跑出一個自由女神。這位喜獲自由的女神,為了感謝小明,賜給小明一個實現願望的機會,而願望內容正是:「讓政治自由主義從此成為世界各國一致採取的憲政理念與實務」。

那麼,這時候,小明應不應該(or可不可以)許願而讓上述願望內容實現?

無論此問題的正確答案為何,其理由,會是基於政治自由主義嗎?

這個問題看起來像是政治程序的問題:政治自由主義能不能接受獨裁地藉由魔法將所有國家轉為符合政治自由主義精神的體制。我猜是不行,因為這個程序其實是洗腦全世界,會侵犯很多人的自主性。

如果政治自由主義並不是正義(道德)所要求的政治制度,那麼,為了能讓給別人自主選擇其他符合正義或道德的政治制度,小明自然不應該如此許願。

因此,在此值得探討的情形乃是,假設政治自由主義就是唯一符合正義與道德的政治制度,小明到底有何理由不去如此許願呢?

朱家安說,小明透過此等許而願實現各國一致採取政治自由主義,錯是錯在程序未經他人同意,侵犯了他人的自主權。

如果這說法是對的,則革命家以武力推翻專制政權而建立政治自由主義政權,似乎就更無符合正義或道德的可能了。(讓我們假設自由女神實現此一願望的代價除了未經人民實際同意之外,別無其他,則比起武力革命,神力魔法顯然代價較小。)。甚至,多數人不顧少數人的反對而議決通過並強制實施政治自由主義憲政,也會有侵害了少數人自主權的問題。

依康德的義務論,道德義務是符合人性自律的絕對命令。就算道德義務內容違反了行為人當前的實際意願,行為人也必須遵守道德,才能符合其實踐理性與自由意志。所以,道德的權威性,建立於自主,而無犯於自主。基於此種思維,小明許願所實現的「全球一致採取政治自由主義的憲政狀態」,如果才是唯一可以符合正義與道德的政治制度,那便是唯一可以符合所有人之自由意志與實踐理性的狀態,自無侵犯他人自主權的問題。

如本例題所述,小明原本打算到處體驗各國多樣的文化環境,藉此豐富自己的人生閱歷。這是他的生涯規劃與生活價值選擇,並沒有錯,也應該受到自由主義的平等尊重。

如果小明許願以實現各國一致採取自由主義憲政的狀態,必將相當大程度地降低各國文化環境的既有多樣性,從而等於相當大程度地阻礙了小明原訂生涯規劃的實現。

所以,如果小明如此許願,是被政治自由主義所要求的行為,這個要求恐怕反而違反了政治自由主義本身對於小明原本生活價值選擇的平等尊重承諾。

並且,如果小明未經他人同意就選擇了如此許願,也會造成對他人實現類似生涯規劃的重大障礙。

基於這些考量,政治自由主義不僅不應要求小明如此許願,而且還應要求小明不得擅自如此許願才是。

於是我的疑問是,我們可以藉此例題演練(思想實驗)而獲得的結論是不是:政治自由主義,其實並不是一個具有排他性(唯一可以被正義所接受)的政治制度主張【因為它為了平等尊重個人的生活價值選擇,必須連帶地尊重各國(各社群)各自採取不同於政治自由主義之政治制度的多樣性選擇機會】?

如果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可否據此論定:政治自由主義是個自我挫敗的主張?或者說,就算政治自由主義是對的,它也不可能是唯一對的、唯一正義的政治制度理念?政治自由主義是對的,但不能當作普世真理?所以,政治自由主義者基於政治自由主義的信念,其實應該支持的是社群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