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立性

2017 年 12 月 14 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發表了一篇名為《恢復網際網路自由》(Restoring Internet Freedom)的文件,廢止了自歐巴馬時代開始的網路中立性原則。

網路中立性原則有著豐富的內涵,在「非歧視」的意義上,它要求網路服務供應者(你家的網路是找誰牽的?)對內容保持「中立」:網路供應商不能對特定內容進行阻止或是限制流量,因此也不能以此為誘因來提供收費差異。

這個文件發佈以來,引起了許多人的反彈。包括漢堡王(http://forgetfulbc.blogspot.com/2018/01/bknn.html)。

為什麼要支持網路中立性原則?如果沒有網路中立性原則,意味著網路供應者具有相當大控制市場的權利。那些網速很慢的網站會讓我們失去耐性,因此這些網站就有誘因交錢給網路供應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希望走「快車道」,我們也有誘因付出更多的錢給網路供應者。

並且我們要注意到,這網速的下降並非是因為頻寬的限制所導致,而是網路供應商透過刻意降速,來為自己創造利基。有人擔心,這會使得大型網路供應者壟斷市場,並且對網路內容的多元化產生影響。

但也有些人認為,其實網路中立性原則是一種政府對自由市場的限制。他們樂見於網路供應商提供各種價位的服務,並且認為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網路供應的市場才會致力於拓展服務的內容和提供創新的服務。

在美國,這議題正在延燒著,而在網路時代的今天,台灣也將很快地面對這個議題,即便現在台灣還不算有網路中立性原則的正式相關立法。

▌烙哲學
◎ 作畫: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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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這個是聯想到兩個案例

一個是台灣的有線電視:就那幾家區域性壟斷然後內容畫質都很爛。

另一個則是之前小七有一次把對統一不利的報導下架。

台灣目前沒有任何對網路中立性的規範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