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快樂嗎?

直覺上,幸福(Well-being)對人來說很重要。我們大概很難想像明智的人刻意讓自己不幸福。我們也習慣用幸福的概念來解釋人的行為動機。為什麼官員要貪汙?因為官員相信貪污得到的錢,能讓自己過得更幸福。即便有人因為不幸福而自殺,我們也會解釋成,他是為了避免未來繼續不幸福。

為什麼我們會以幸福來理解人的動機?一個自然的解釋是:幸福是我們所追求的重要價值。為何在道德上不該傷害他人?因為傷害他人損及了別人追求的重要價值。為何我們有理由關注一項政策對人民福祉的影響?因為幸福是人民追求的重要價值。幸福的重要性促使哲學家思考一個問題:「幸福到底是怎樣的東西?」

幸福的來源不等於幸福本身

首先,問幸福是怎樣的東西,並不是在問:「有什麼事物會導致幸福?」雖然我們通常都會同意,「吃得好、睡得暖」是健康或幸福的一種來源。而且在一般的聊天脈絡中,人們確實常說:「我覺得幸福就是吃得飽、睡得暖」。但如果我們硬要這麼說,那麼在這個意義下,「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就不是幸福。

我們不能說幸福就是「吃得好、睡得暖」,或者就是「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因為這種回答混淆了「幸福本身」跟「幸福的其中一種來源」。

不過以上的嘗試並非徒勞無功。許多人在回答幸福是什麼時,第一個直覺是說出最能讓自己感到幸福的事情,把它們列成一個幸福來源的清單。譬如說: 聽音樂、跟朋友出去玩、跟家人在一起……等等。但人們很快就會意識到,每個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個人條件,而列出不同的清單。

譬如說:聽音樂可以在我的清單裡,但不一定要在你的清單中。而這表明了一個關於幸福的事實:幸福的來源可以因人而異。

幸福就是「快樂」…嗎?

目前我們蒐集到兩個關於幸福的線索:

  1. 幸福是我們所追求的重要價值**
  2. 幸福的來源可以因人而異**

對於「幸福是什麼?」的好答案應該要相容於這兩個線索,並加深我們對於幸福的理解。有些人認為這個答案滿足上述條件:「幸福就是快樂(happiness)」。

直覺上,追求快樂是人類常見的動機。為什麼人們會去聽音樂?因為聽音樂會為人們帶來快樂。快樂的來源也可以依照個人條件而有所不同,有些人能從吃茄子中得到快樂,有些人則不能。所以,說「幸福就是快樂」似乎挺合理的。

有些哲學家認為,快樂的程度就是愉悅與痛苦抵銷後的總和。愉悅(pleasure)泛指那些正面的經驗:當你在冷天沖熱水澡,或是看精采的電影得到的那些正面感受。相對地,痛苦則泛指那些負面的經驗(pain):踩到釘子和失戀帶給你的負面感受。

我們可以在概念上量化快樂、愉悅與痛苦的程度來說明一些比較複雜的體驗。例如,我們可以想像按摩帶來的愉悅值是+5,痛苦值是-2,最終愉悅與痛苦的加總值即是+3,這意味著按摩所帶來的快樂程度就是+3。雖然按摩會痛,但總體而言是好的。

幸福的快樂論

上述將幸福等同於愉悅與痛苦之加總的主張,稱為幸福的快樂論(hedonism about well-being)

快樂論會如此解釋幸福的來源:

提昇幸福就是提昇快樂,降低幸福就是降低快樂。

哲學家建構完理論,接下來通常就是問:這個理論有什麼結果?這個問題重要,它可以協助你了解理論,並發現理論合理和不合理之處。

快樂論的結果之一,是它可以很容易說明為何我們認為病痛、失戀會使人不幸福;享受美食、觀賞美景使人變得幸福。

快樂論的另一結果是這個:所有不會影響主體經驗的事物,同樣也不會影響主體的幸福程度。如果一個事物無法影響我的經驗,它就無法影響我的愉悅或痛苦。換言之,快樂論蘊含經驗要求(The experience requirement):

經驗要求:要影響主體的幸福程度,必須影響主體的經驗。

經驗要求看起來還算合理。想像你今天去一家蛋糕店排隊買蛋糕,結果蛋糕賣完了。因為你沒有經驗到蛋糕的美味,它沒有讓你變得更幸福。換言之,蛋糕需要透過你的經驗來影響你的幸福程度。當我們說美味的蛋糕能帶給人們幸福,其實是在說,看著蛋糕或是吃下蛋糕等相關的經驗,會使我們變得幸福。

或許有些人會說,你可能因為看到其他人在吃蛋糕,頓時覺得自己變得更幸福了。或者說,你可能因為想到最後一塊蛋糕被別人拿走了,而覺得自己變得比較不幸福。即便蛋糕沒有被你吃到,也不表示它無法影響你的幸福程度。

但是這些說法反而支持了經驗要求。看到別人在吃蛋糕、想到最後一塊蛋糕被別人拿走時,你的經驗確實因為這些與蛋糕有關的因素而改變了。這些案例反而表明:就算你沒吃蛋糕,蛋糕依然需要透過你的經驗,才有機會影響你的幸福程度。

經驗要求可以很自然地解釋幸福與主體的緊密關聯。如果一個幸福理論不蘊含經驗要求,它就必須解釋這件難以想像的事:主體沒有經驗到的事件,何以可能影響他的幸福。快樂論蘊含經驗要求,這是一個解釋上的優點。

對快樂論的反駁:經驗機器

不過其實在哲學上快樂論受到強烈抨擊。最著名的反駁之一,是由諾齊克(Robert Nozick)提出的「經驗機器」思想實驗:

假設有一台機器能夠透過刺激你的大腦,來給你任何你想要的經驗,譬如說:看電影、交朋友或是寫小說的經驗。並且在機器裡面你會以為自己的經歷都是真實發生的。如果你擔心膩味,還可以定期更改你想經驗的歷程。此外,你也不需擔心機器外的其他人會不會過得很糟,想像其他人也有機會進入這樣的機器。在這些前提下,你是否要進入這台機器,在機器中度過一輩子?

我們該怎麼理解這個思想實驗?首先,經驗機器會給予我們極大程度的快樂,因為這台機器能夠提供你想要的各種經驗。再者,在決定是否進入這台機器時,不需要考慮道德問題,因為其他人也可以進入這台機器過上快樂的生活,不需要由你來照顧。排除了道德因素後,我們可以期待,一般人是依照機器中的生活是否比現在的生活更幸福,來決定要不要進入這台機器。如果我們會,那麼這顯示快樂論還蠻有道理的,一個快樂的人生就是我們認為的幸福人生。如果不會,那麼快樂論就會面臨挑戰:為什麼一個極度快樂的人生會是人們不想要的?

你或許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但諾齊克預測我們不會想要進入這台機器過一輩子。他主張我們之所以不想進入經驗機器,是因為:

  1. 我們想要事物本身,而不只是想要擁有這些事物的體驗。
  2. 我們想要成為特定的人,要是進入機器中,我們的經驗是由機器決定的,自然也無從回答我們是怎麼樣的人。
  3. 我們想要跟真實世界互動,經驗機器斬斷了我們與現實的連結。

如果你被這個回答說服,那你的直覺與過去大多數哲學家相同。「經驗機器」的反駁,可說是快樂論在二十世紀受威脅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如果你沒有被這個回答給說服,那麼你的立場與新近的快樂論者相同。近年來,已經有不少的哲學家提出對經驗機器的質疑,試圖為快樂論翻案。

*作者廖育廷,中正哲學準碩士生,目前研究的主題是幸福。

*本文的完成特別感謝烙哲學社群的建議與指教。

NOTES

1.薩姆那(L. W. Sumner)將幸福的來源可以因人而異的特性稱為主體相對性(subject relativity)
2.布拉比(Ben Bramble)認為經驗要求是主張快樂論的正確動機
3.經過我的刪減與調整,經驗機器的內容較原文精簡

參考文獻

Sumner, L. W., 2003, Welfare, Happiness,and Ethics, New York:Oxford , pp. 20.
Nozick, R.,1974,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Oxford: Blackwell, pp.42-45.
Bramble, B., 2016, A new Defense of Hedonism about Well-Being: Ergo, 3, pp.87-90.

1個讚

嗨,感謝投稿,我是這篇文章的編輯,以下是我的建議。

1.

文章裡有一些一般人看起來會很怪,或者其合理性不是很明顯的句子,例如:

一般來說在這裡不會用「幸福」。(如果我的語感對,一般人應該會避免在自己不認同之處使用「幸福」)

但是一般人確實會這樣說。如果你要如此陳述,你得要讓一般人能跟你有相同認知,不然讀起來不容易進入狀況。一個寫法是「我們可以想像,例如在聊天脈絡,一個人會說『健康就是吃得好、睡得暖』,不過…」

不過在這裡我會建議你直接把這句話刪掉,因為同一個段落的其它文字的說明已經足夠了。

2.

在說明上,這個段落似乎並不需要。

3.

這篇文章說明快樂論和經驗機器,中文世界已經有很多文章討論經驗機器:



https://phiphicake.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28.html

避免內容重複,我建議這篇文章多寫一點上述文章沒寫到的東西。例如進一步說明快樂論有說服力的地方。

Ok,我已經按照建議修改過了!

哈囉,我覺得文章內容差不多了,只剩下兩個地方:

1.

請把正文裡的所有標點符號改成全形,包括:

:?()

那些用來在中文裡標註英文詞的()也要改成全形。

2.

我們交稿給udn是一篇一篇交,程序上不能假定你的下一篇一定會通過。因此這句可能要刪掉:

改好後我會幫你潤稿。

嗨~

1.

請幫我確認潤稿。

2.

這段建議換個例子,因為這個例子跟這個主題底下常見的偷情案例太像了,而偷情案例會顯示相反的論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