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必然孤獨嗎?社會學視角修正齊克果存在三階段理論

.

社會運動近年來吹起「反大台」號角,以小社群由下而上的參與取代由領導組織由上而下的動員與指揮,因為論者認為由大型組織領導的運動扼殺了內部成員的聲音。一般而言,人們參與社會運動是為了拒絕服從於社會的一些陋習和不良的規範,然而參與運動本身卻又是服從於另一個組織和團體。抗爭理應是個發聲的場合:人們能夠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有些人反而感覺自己只是換一個場域被利用、被限制。這些個體面臨的困境是存在主義之父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早在19世紀就提出來的。齊克果會說,這些參與運動的人與其他一起上街頭人民一起奮鬥、遵循這個抗爭社群的倫理道德,這很不錯,然而他們仍並非處於人存在的最高境界,因為遵循社群規範使人往自我探索的反方向走,然而自我探索才能帶領人走向最高層次的存在,而完全個人的、孤獨的個體才可能自我探索。反之,身為社會學三大家之一的韋伯(Max Weber)則不如齊克果喜愛思考存在的本質,而認為只要這些社運人士有想清楚自己想爭取的是甚麼,並據理力爭,便是種好的實踐。身處19世紀的他們看見了一樣的社會問題,指出社會中的個體面臨的困境,卻各自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本文嘗試以他們兩位對個體和群體的相關討論,說明齊克果的存在主義哲學與社會學的相似與分歧之處,並提出整合的可能。

「一樣」的問題

他們提出了一樣的問題:社會中的個體都一樣在追求世俗的目標:例如名利和效率。齊克果提出「一個眾人」(a mass man)的概念1,說明大部分的人都在從眾,思想、行為都庸俗地和其他人一樣。個體都變得與群體中的其他個體一樣,是因為社會有一股力量、一種機制,讓個人傾向於模仿眾人的行為,齊克果稱他為「調平過程」(process of leveling)2,對照韋伯的理論,這個調平過程之一就是「理性化」(rationalization)3的潮流。大多數人的行動都變得「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意思是將當代提倡的「效率」與「功利」當成絕對的價值來盲目追求。舉例來說,反送中運動中為了將鎮暴效率最大化、讓經濟迅速回歸穩定,因此警察透過暴力手段打壓抗爭人民、政府對運動領袖祭出嚴刑峻罰等等皆是工具理性式的行動。

病態群體中的個體

邏輯上,個體與群體中其他個體都一樣未必會是個問題,畢竟大家可以一起一樣「好」。然而齊克果預設社會永遠會有缺陷,因此遵守社會框架的個體無論如何都也將有缺陷。我們可以將社會框架裡解為對於個體有導引作用的制度與結構,例如在送中條例通過以及一連串鎮暴手段之下,香港民主派人士的行動受到影響而變得漸趨保守,無法完全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他認為這是一個「存在」的問題。在他的存在三階段理論4裡,他指出人的存在有三種形式,分別由低至高共三個階段,亦可理解為三個層次,此處不詳加說明第一階段的內容。第二階段(倫理階段)的存在是個體存在於群體當中,遵守社會規範,並且一定程度地為了他人而活,然而這種存在會使人迷失自我,只能了解到自己對於群體或他人有何貢獻,卻無法向內探索自己想追求的,或活出自己的特色。因此在《恐懼與戰慄》一書中,他提到人若要尋求更進一步的存在,則必須跳躍至信仰階段(leap to faith)。之所以用「跳躍」,是因為這兩個階段之間有一個巨大的門檻,個體必須捨棄許多東西,承擔許多風險和負面情緒,才有辦法擁抱心中真實的信仰。個體離開倫理階段,意味著不再遵循社會規範、不再從眾,因此他將找不到方法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和選擇,承擔被眾人譴責的風險,以及隨之而來的恐懼和戰慄。因此真實的信仰永遠是非理性的、不合理的、指向和社會大眾相反方向的。換言之,齊克果認為個體真正存在的方式是存在於群體之外:歷經恐懼與戰慄、以非理性的行動對抗群體、找回心中最純粹的信仰。

具體的實踐方法是個體向內尋求答案,他在《清心致於一事》中提出人們通常心懷二意:一端是世俗的願望(可視為韋伯說的工具理性),一端是真實的願望(當然,這在齊克果眼裡必然是非理性的),世俗的這端在他的時代則明顯膨脹。這些願望表面上看似都是好的、善的,但只有內心身處真實的願望是真正好的、永恆的、是唯一善(oneness)。所謂唯一善,是指那些就其本身為好的事物,而非作為手段為好的事物。如果一個好的事物背後指向其他的目的,那麼它就只是手段,而非齊克果提倡個體應該尋回(recollect)的唯一善。有趣的是,唯一善的概念與韋伯提出的「價值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相當契合。價值理性相對於工具理性,是人們心中絕對的價值。例如反送中運動裡的抗爭者,儘管知道抗爭成本很高,而且很可能是不符合效率的,卻仍然為了「民主」、「主權」等價值而上街抗爭。韋伯認為價值理性式的行動很重要卻很難,因為理性化的潮流之下人很難避免工具理性式的行動,因此提倡個體應尋回真正想要的東西,儘管價值理性以工具理性的角度來看,永遠是非理性的。

複習一下,齊克果認為個體真正存在的方式是存在於群體之外:歷經恐懼與戰慄、以非理性的行動對抗群體、以找回心中最純粹的信仰。但問題來了:反送中的這群社運人士算不算存在於群體之外?如果硬是要用齊克果的理論來回答,答案是不算,因為這群人仍然屬於這個群體,而非以個體的姿態存在於群體之外。我認為齊克果可能沒料到的是,這群人竟能以一個群體的姿態歷經恐懼與戰慄、以非理性的行動對抗群體。他的理論只區分了群體和個體,卻忽略了群體可以再細分為不同大小的規模。

對於「群體」的想像不同

社會學家不同於齊克果,他們通常仍然關注個體對群體的影響,並將希望放在群體身上。儘管他們像齊克果一樣認為社會病了,也一樣認為在理性過盛的時代個體應該以非理性的方式對抗社會,但他們通常並不認為社會必然無藥可救。悲觀的社會學家如韋伯,認為理性化像一個鐵牢籠(iron cage)難以擊破,然而他仍然認為個體有可能影響社會的發展趨勢。另一種社會學視角則是在個體與群體之間,找到一個「小群體」、「小社會」。

閱讀齊克果的文字,感受到個體若要真正存在實在太過悲情。被認為是個人主義的齊克果覺得,當社會生病了,個體應斷開所有與社會的羈絆和連結,將自己一人孤立在宇宙中,還要承受恐懼與戰慄,才有辦法成為真實地、永恆地存在的個體。社會學的視角能夠稍微修正他的理論,調和一下,讓存在並非必然是一件如此孤獨而辛酸的過程。社會學認為,在個人與大社會之間,還可能存在著很多的小社會,一個同溫層、一個團體、一個家庭、兩個人都可以形成一個「群體」。

小群體vs.大社會

當我們了解韋伯和齊克果試圖解決的問題是一樣的,再以這個視角看齊克果的三階段存在理論,將發現個體其實可以「結伴」一起對抗社會,而並非得要像齊克果說的一樣只有個人能夠對抗社會。一小群人在病態的社會中找到了相同的唯一善,按照齊克果原先的理論,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唯有成為絕對的個體,無法向任何人合理化自己行為,這個行為或願望才不是別人希望他做的,而能帶領他找到自我和唯一善,讓他擁抱真實的、好的信仰。

然而社會學並不這麼極端,而是肯認好的「小群體」存在的可能。當整個社會病了,個體能夠組成小群體,一方面對抗並改善大群體,一方面也作為一個小型社會,帶給小社會中的個人一個依靠。例如反送中運動裡,上街頭抗爭的200萬相對少數人民。而我認為,齊克果曾說過的一段話代表他或多或少會同意這個社會學式的看法。

他曾提到:“the larger the crowd, the more probable that which it praises is folly, and the more improbable that it is truth, and the most improbable of all that it is any eternal truth.”5 這段話的大意是,群體越大,它所頌揚的越不可能是永恆的真實。把這句話反過來理解,便是群體越小,它所頌揚的越可能是真實

若我們同意這句話,並將這個視角加入他的三階段理論,那麼個體從倫理階段到信仰階段將不需要「跳躍」,也不再需要歷經如此巨大、孤身一人的恐懼與戰慄,因為社會的倫理和真實的信仰有重疊的可能。當社會病了,個體可以不要盲從整個社會,而在身邊找一些有相同信仰的人一起組成小群體、對抗大社會。這時,這個信仰既是非理性的又是理性的、這個人既存在於信仰階段又存在於倫理階段、既保有個性又存在於社會之中,也因此他既恐懼卻又有足夠的勇氣讓他舉著顫抖的手去做。當這樣的小社會越來越多,也許有一天整個社會的病能被治好,成為一個齊克果和韋伯都曾想像的美麗世界。

反送中運動是近年來社運中「反大台」的最佳代表,也融合了齊克果和社會學的視角。抗中人士可以說是在親中群體之外,但抗中人士也自成群體,而且是人數不少卻沒有大型領導組織的運動。它一方面指出個人確實可能迷失於群體中,因此在動員與決策方面去除大型組織,讓整個運動裡由更多小組織構成;但另一方面多元的小組織聚集起來成為一個200萬人的大規模運動,說明了個人能在保有自我的同時從群體中得到勇氣。齊克果對於個體的存在給予嚴格的條件,讓存在只能以「個人」為單位,然而如果齊克果穿越時空和社會學對話,我想他會肯定反送中運動中的這「群」抗爭者是真真實實的存在、步上了最高的信仰階段。

NOTES

  1. 齊克果在《致死之病》原文第34頁提到mass man的概念,以及對它的負面評價。“Surrounded by hordes of men, absorbed in all sorts of secular matters, more and more shrewd about the ways of the world–such a person forgets himself, forgets his name divinely understood, does not dare to believe in himself, find it too hazardous to be himself and far easier and safer to be like the others, to become a copy, a number, a mass man.”
  2. 齊克果在 Two Ages: A Literary Review 一書中頻繁提及此概念,但運用較抽象的方式說明,詳見本書260-269頁關於個體與群體的討論。
  3. 本文所有關於韋伯提出的理性化相關概念,包含理性化、工具理性、價值理性、鐵牢籠等皆參考《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
  4. 齊克果的存在三階段理論散落於他的許多不同作品,本文無法細講三個階段的內容,詳細可參考香港01哲學的這篇文章
  5. 取自《清心致於一事》第13章。 Kierkegaard, Søren. 1948. Purity of Heart is to Will One Thing. Trans. by D.V. Steere. New York: Harper & Row.

REFERENCES

  1. Kierkegaard, Søren. 1948. Purity of Heart is to Will One Thing. Trans. by D.V. Steere. New York: Harper & Row.
  2. Kierkegaard, Søren. 1978. Two Ages: The Age of Revolution and the Present Age: A Literary Review. Trans, by H. Hong & E. Hong.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 Press.
  3. Kierkegaard, Søren. 1980. The Sickness Unto Death. Trans, by H. Hong & E. Hong.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 Press.
  4. Kierkegaard, Søren., & Hannay, A. 1985. Fear and trembling. Harmondsworth, Middlesex, England: Penguin Books.
  5. Weber, Max. 1958.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New York: Scribner.

第二段就出現五個需加註英文的詞,而且都沒有定義這些詞是什麼意思,我感覺大多數讀者看到這邊就會放棄閱讀這篇文章。

邏輯上,個體與群體一樣未必會是個問題

邏輯上,個體是單數,群體是複數。「一匹白馬」不可能與「十匹白馬」一樣。

社會永遠會有缺陷,因此個體無論如何都會發現遵守社會框架的自己有點不對勁

為什麼?性別或種族歧視者很少發現自己不對勁。

這是一個「存在」的問題。在他的存在三階段理論裡,第二階段(倫理階段)的存在是個體存在於群體當中……

你是預設讀者已經讀過齊克果,已經熟悉這些階段嗎?

1個讚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和建議。關於同時出現過多的專有名詞,我得再想想如何處裡,希望有想法的人能協助我!存在的三階段理論我並非預設讀者了解,只是若完整介紹三個階段,將會有些離題,例如第一階段(審美階段)和本文就沒有甚麼關聯,所以才直接這樣說明。但確實可能會讓人讀起來有點突兀,所以我會在簡短說明一下!感謝!

嗨,感謝投稿,也謝謝葉多涵的建議,我大致上同意。

我覺得葉多涵指出的問題,也呈現在文章的其他部分。這篇文章大致上只使用抽象宣稱來討論事情,很少舉出具體案例,這會讓讀者不容易想像文章討論的事情到底是什麼。

例如說,「社會中的每個個體都是一樣的」那一段,並沒有說明「一樣」指的是什麼,明顯不會是大家都長得一樣或者有一樣的宗教信仰和零食品味。若這裡的「一樣」指的是照該段韋伯所說,大家都「一樣」注重效率和賺錢,那「社會中的每個個體都是一樣的」反而是不必要的含糊,應該直接說「社會中的每個個體都一樣注重效率和賺錢」。

反過來說,在「注重效率和賺錢」這說法出現之前,我感覺該段似乎刻意不把事情描述完整。當然你可能並不是刻意這樣做,而是出於某種寫作習慣,但這種現象在各段都有出現,並且對文章來說不是好事情。

以下是一些建議:

  1. 我建議用一個具體案例來開頭,我對兩位思想家不熟,不過我想像你可以描述某人遇到的困境,然後說明韋伯和齊克果分別會提出什麼解決方案。

  2. 此外,我建議每段都至少要有一個具體案例。事實上,除非我們對於句子的說明力很有把握,否則每個普遍宣稱都搭配一個具體案例會是比較保險的選擇。

  3. 如果能用一句話界定齊克果和韋伯看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案,對寫文章來說會很方便。你可以知道自己要說明的目標長什麼樣子,然後花兩三段說明它;讀者可以知道兩者到底哪裡有重要不同。而且你可以把這些重要的句子放在文章開頭或重要的段落開頭,這樣的話文章結構會更容易被讀者掌握。

  4. 承(3),這樣一來你也可以更容易刪除文章當中「兩位思想家有講過,但是對於說明本文主旨來說並無必要」的內容。這會讓文章更好懂。

1個讚

謝謝家安的建議,很詳細,我照了這些建議試著去修改了,自己也感覺專有名詞的意思和文章的主旨都說得比較清楚,因為文章從頭到尾能有一個具體的事例可以想像。還請有空再過目,若還是有一些說不清楚或多餘的地方請不吝指教!

感謝你的修改,我也覺得現在的版本有比較明白。

我有一些問題,以齊克果為例,我無法理解為什麼齊克果看見的東西算是「困境」。齊克果認為從眾不好,因為社會永遠有缺陷(我也想問他指的可能是哪些缺陷),所以人需要跳躍至信仰階段。我看起來,齊克果對於人該怎麼活有一個特定想法,標準很高,但我並不覺得這個想法特別吸引人,坦白說我覺得他對人要求滿高的,感覺不是很好相處。你得「存在於群體之外」,齊克果才對你滿意。

我不懂齊克果,在想說我是不是漏掉了什麼。我在想說,如果我們能說明:齊克果的說法可望處理一些一般人也會認為的困境,而不只是表達齊克果自己對人的期待,整個論證會更有說服力。

1個讚

感謝補充,我覺得反大台的例子很有幫助,也讓齊克果的說法看起來更相關。

1

希望能增加一點說明讓讀者了解這裡的缺陷長怎樣。如果缺陷可以跟反大台有關,或許舉一個例子就行了。

2

這段文字的價值判斷「這種存在是不真實的,也並非最高層次的存在,因為他人與群體永遠有缺陷」也需要說明,否則會變成只是齊克果本身的看法。

此外,「不真實」看起來是某種隱喻,我會建議避免使用隱喻。可以用類似「無法呈現真正的自我」之類。

3

我講一下我的理解,你可以幫我看一下是否正確。

齊克果主張人應該遵循內心的真實願望而行動,不該依循受其他人影響而生的世俗願望。如果你照著世俗願望而行動,就不是作真正的自己。因此人必須在群體之外,不受群體影響。

對照反送中,抗中人士可以說是在親中群體之外,但抗中人士也自成群體,而且不少人。(或許我們可以說齊克果當時的朋友數量限制了他的想像?)

1個讚

已依據建議修改與補充內容,非常感謝建議!
第三點的理解也是正確的,感覺是很簡短而清楚的結論。我有將下面反送中的部分加入文末,上面的整理我不確定是否應該插入文內做為整篇文章的小結,所以就暫時先沒有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