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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性別平等意識的提升,有越來越多的台灣人認為,在母親節時送媽媽洗衣機、掃地機器人的家電用品是不合理的,因為那乍看之下好像「幫上忙」,實際上卻只是性別刻板印象的展現,送媽媽家電產品的人之所以會認為自己「幫上忙」,正是因為他們認為「家事是媽媽的工作」。假如我們都同意家事應該是所有家人的事,那具體來說該怎麼做,我認為在此之前,我們首先需要了解母親們在處理家務時所面臨的困境,如此我們才可能做出適當的決定,以下本文將介紹三個常見的問題。1
家事那麼多,我來幫忙
在今天台灣有孩子的異性戀雙親家庭中,有越來越多的家庭屬於小家庭,且母親、父親皆需要外出工作、賺錢養家,這意味著家長在照料孩童上較難找到幫手,且在工作之後尚有許多家務需要處理。台灣之外,其他國家亦有類似情況,為了仔細了解家庭型態的變遷而產生的新形態問題,社會學家霍希爾德(Arlie Hochschild)耗費數年做訪談研究,最終他採取其中一位受訪者的建議,將此種「下班後仍有家務要處理」的情況稱作「第二輪班」(second shift),霍希爾德注意到,儘管人們的價值觀已漸漸改變,有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外出工作並不專屬於男性,但隨著女性投入職場,家事的分配卻未變得均等,而是仍由女性作為主要負責人,這些女性在結束職場工作的「第一輪班」後,回到家又緊接著開始「第二輪班」。2
有些人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困難,女性如果覺得負擔太大,那說出來就好、可以告訴伴侶「自己需要幫忙」。起初,霍希爾德的受訪者之一妮娜正是採取這個策略,他暗示伴侶彼得自己需要協助,彼得接受暗示但將此理解為「妮娜的問題」,漸漸的,「向伴侶喊話」讓妮娜身心俱疲。3
妮娜和彼得的例子顯示,僅是在媽媽或妻子出聲提醒有家務要做時回應「我來幫忙」其實不算是真正解決問題,甚至還造成身為母親的女性額外的負擔。因為無論是在被提醒後才意識到家務的存在,或是宣稱自己接下來的舉動是在「幫忙」,都暗示著家務是母親的事。這種自認「善心」的回應也可能增加母親的壓力,使其減少對家人喊話的頻率。
家事一起做,怎麼分?
家事當然不是媽媽一個人的責任,應該大家一起做,但是怎麼分呢?說到「分配工作」,無論是在學校或職場上應該都不讓人陌生,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列出代辦工作供並根據人力分配。但是家事也應該這樣分配嗎,有些人並不認同,在霍希爾德的受訪者中,南茜向自己的伴侶伊凡提議家事應該一人一半,所以在一星期裡,一人應該負責三天晚餐、星期天則外出用餐。伊凡雖然同意家事應該一起做,卻表示自己「不喜歡那麼嚴格的日程表」。每當輪到伊凡負責晚餐時,他總是找藉口或說自己忘記了。4
無獨有偶,在家事分配上,某些台灣男性也不喜歡家務清單。長期研究台灣的人類學家法里斯(Catherine Farris)注意到,台灣的社會文化常常將家庭塑造成一種企業屬性,強調男女雙方皆在家庭裡「持股」,也就是說,大家應該要為了家庭一起付出、一起收穫。然而,同時卻也強調,在資本主義下,家庭是一個可以幫助人們對抗資本主義、避免異化的地方。這兩種說法並陳的結果是,先強調要一起付出(所以男女都外出工作、賺錢養家)等到負責大多數家務的女性抱怨為什麼自己的負擔比較重的時候,就提醒女性不要斤斤計較、不要算那麼清楚。5
育兒、隱私、母親
「小孩三歲前最好自己帶」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在各大網站流傳的文章主題,文章大部分呼籲的對象是母親,所以「自己帶」就是「媽媽帶」,因此也常有疲勞的母親戲稱「孩子三歲前是媽媽(一個人)的」。
人類在嬰幼兒時期往往需要照護者的大量關注和照顧,但一個孩童之所以能接受無微不至的照顧,常常是母親犧牲隱私的結果。哲學家戴考(Judith Wagner DeCew)認為隱私權是一種「群集概念」(cluster concept),包含資料(限制取得個人資料的管道)、身體整全(限制他人經由各種方式接近個人,也保護個人不受討厭的打擾或侵入)、表達(保護個人在有助於界定自己為人的活動上,不受政府或其他人的介入和壓迫)。6
按照戴考的說法,對男性而言,家往往是可以提供隱私的重要領域,只要劃分公、私領域並強調其重要性就可以確保政府不會介入家庭、干涉自己的生活,也就是說,要提防壓迫和被剝奪隱私,男性只需要防範政府;然而,對女性而言,要避免被壓迫和享有隱私卻不是只需要防範政府的干預,由於女性時常是家庭各項照顧的提供者及幼兒的主要照護者,女性在家裡便很難避免被其他家庭成員打擾,也因此較難完整的享受隱私。例如,很多母親都曾抱怨,比起爸爸,小孩更傾向尋求媽媽的協助。此外,出於厭女機制,如果女性過於專注在自己的事情上而不是提供關愛與照顧,還可能因此被認為失職而遭受譴責。7
小結
本文藉由闡釋母親在家事上常遭逢的三個困境試圖指出:「如果只知道,在母親節時送媽媽家電產品可能會被媽媽嫌棄」依然不足。我們需要有更好的敏感度並了解長久以來深植於人心的性別刻板印象究竟帶給媽媽多少麻煩,才有可能不成為麻煩製造者的一份子。母親節將至,現在正是我們分享並批評這篇文章的時候:為什麼要在母親節討論家事分配?家事難道只是媽媽的事情嗎?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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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家庭裡,家事的主要負責者不是媽媽而是其他女性,因此本文中所有提到「媽媽」或「母親」的部分亦可配合實際情況置換為家中的家務料理主要負責者及幼兒的主要照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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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ie Hochschild. 2017,《第二輪班》,張正霖譯,群學。譯自The Second Shift: Working Parents and the Revolution a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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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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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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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ris, C.S.P.2000. ‘Contradictory Implications of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 Under ” East Asian Modernity” in China and Taiwan’. in R. J. Lee, & C. Clark (Eds.), Democracy and the status of women in East Asia, Boulder, Colorado: Lynne Rie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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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w, Judith Wagner.1997.In Pursuit of Privacy: Law, Ethics, and the Rise of Technolog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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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e Manne. 2019,《不只是厭女》,巫靜文譯,麥田。譯自Down Girl: The Logic of Misogyn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