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由主義和高級自由主義:以經濟自由與市場機制為中心

古典自由主義和高級自由主義:以經濟自由與市場機制為中心

導論:

自由主義(liberalism)是西方政治思潮中,不論在理論和實踐中皆佔據主導地位理論。但自由主義又同時是個爭議的概念,不同的「自由主義」間,內容可能有所重疊,也可能南轅北轍。這樣的分歧,有時也容易產生誤解。
我將藉由政治哲學家Samuel Freeman的區分,在哲學意義上——一組關於政治、社會和經濟安排的主張(包含理論和實際運作)——討論兩種自由主義的內涵: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和高級自由主義(High liberalsim,或稱當代自由主義)(註1)。
在提供這兩種自由主義的初步定義後,我將引介Freeman提出的兩個主題來釐清兩者的異同,首先是兩種自由主義如何看待個人財產權和經濟自由;其次是如何評價「市場」作為社會財富、薪資的分配機制。最終,我將指出,從這兩個議題來看,兩種自由主義皆同意「國家應對人民平等關懷與尊重」,但在具體上有不同詮釋,故皆屬於「自由主義」的脈絡中。藉由上述釐清,能對自由主義有更多認識,而不致淪為名詞使用的誤解。
首先,古典自由主義指的是一種支持自由放任主義(laissez-faire)並接受有效率的市場分配即為正義的分配,但在為了保護效率,可能允許再分配的自由主義。主要支持者為亞當斯密(Adam Smith)、大衛休謨(David Hume,)和古典經濟學家、當代則如大衛高蒂爾(David Gauthier)、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和弗里德里希・海耶克(Friedrich Hayek)
而高級自由主義(或稱當代自由主義),相較於經濟自由,則更重視個人自由和政治自由,在其視野中,平等地被他人尊重並在政治上享有平等公民的地位,對於個人的社會生活而言至關重要。代表人物自然是當代政治哲學不能繞過的羅爾斯(John Rawls)。
值得一提,但囿於篇幅只能留待另文討論的是,有些人認為,古典自由主義和當代的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主張一致,故後者亦屬於自由主義的一種,例如它們皆同樣主張政府自由放任、重視市場、和個人的自由。但反對者(如Freeman,我亦認同此主張)認為,自由意志主義者並不接受自由主義的基本內涵,故根本不屬於自由主義。如其試圖以建立於私人經濟契約關係的權力來取代正當、公平行使的公共權力(public power);或者是其根本上反對政府介入市場(不論是基於公平或是基於維持效率的市場),這些主張都與「自由主義」的根本內涵產生衝突。

個人財產權和經濟自由

古典自由主義和高級自由主義較大的不同,在於如何看待個人財產權和經濟自由,如私人契約、交易等自由。古典自由主義認為,經濟自由應該與良心自由、政治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這類基本自由(basic liberty)一樣重要,並受到相同程度的保障。相對的,高級自由主義則不認為經濟自由應被視為基本自由,因為個人的財產權、經濟自由其實會被社會制度給定義,例如「所有權」的概念、行使範圍、保障程度,都與「法律、社會制度如何定義財產」有關,故高級自由主義認為,保障經濟自由的重點不在於自由本身,而在於如何確保這些「定義經濟自由」的社會制度為正當的(或正義的),才能導出正當的「經濟自由」內涵和保障範圍。是以,是社會制度證成經濟自由的保障,而不是經濟自由證成定義它的社會制度(註2)。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古典自由主義認為經濟自由為重要自由之一,但其也不會主張「經濟自由」應無條件受到保障(白話點說,只要政府介入財產權即為不正當)。例如古典自由主義的經濟學家Milton Friedman,就主張,保障經濟自由的目的在於確保經濟運作的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和最終帶來的社會效益(social utility)(註3)。故古典自由主義認為,若保障經濟自由會減少整體經濟效率、影響最終產出的社會效益,那還是可以對其限制。
從經濟自由作為手段,在不同自由主義中要追求甚麼目的的問題出發,我們現在可以兩種自由主義,提出一個初步的區分——高級自由主義重在制度的正義與否,藉以證成經濟自由的保障;古典自由主義重在促進整體經濟效率和社會效益,並藉此證成經濟自由的保障——從兩個不同目的,可以導引出下一個議題:市場機制在不同的目的中,扮演什麼角色?

市場作為分配機制:效率或正義?

首先欲釐清的是,大部分的自由主義其實皆認可「市場」的特定功能,故並不是「除了自由放任主義外的思潮皆要求集體計劃經濟或廢除市場制度」。自由主義普遍接受的市場功能,除了它是可以實現人們自由選擇職業、工作的基本自由的較佳制度外,也認為市場是(相較於非市場制度)較有效率的分配商品的制度。不過,高級自由主義與古典自由主義,對於如何評價「市場」作為分配機制所產生的結果,仍然有所分歧。
在古典自由主義的視野中,「有效率」的市場,即意味著確保其欲追求的「整體經濟效率」和「社會效益」。我們可以認為,古典自由主義會主張,只要市場是有效率的,此時其所分配的商品、薪資和財富結果,皆能評價為正當的結果,若政府介入市場結果進行重分配,即可能侵害個人的經濟自由。在這種視野下,政府只有在「市場失靈」,或可能發生失靈時才有介入的正當性,如法律上的反壟斷法,即重視市場中的企業是否可能藉由壟斷,來減少整體效益。
相對的,高級自由主義並不會認為「市場效率」即證成其結果。那市場的目的是什麼?根據高級自由主義理論內涵的不同,市場會進一步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羅爾斯便認為,自由主義要確保的,最重要的並不是商品、薪資或財富的分配,而是在於確保每個人作為自由平等民主社會公民的自尊(the self-respect of free and equal democratic citizen),此也可以稱為基本善(註4)。故在經濟運作上最有效率的市場,並不代表體制內所有人的基本善皆受到確保,是以,為了追求制度的正義,政府可以介入市場的結果(即便會造成效率的減損)。

結語:相同的自由主義前提,不同理論詮釋

從經濟自由到市場機制,可以看出古典自由主義和高級自由主義的不同處,但在結語中,我想釐清,這兩種自由主義,其實分享了相同的前提,但是有不同的詮釋。
首先,借用德沃金(Ronald Dworkin)的政府正當性論證(註5),即政府的正當性(legitimacy)應來自於其對人民命運(for the fates of all those it governs)展現的平等關懷(equal concern)和對人民對於生活的自我責任(person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own lives)展現的平等尊重(full respect)。我們可以認為,古典自由主義和高級自由主義,皆共享了此一預設,來確保自由主義「公權力」的正當性。
但是,兩者在如何詮釋政府的此一義務處,產生分歧:古典自由主義認為,只要盡可能給予他們自由(和平等的機會),讓他們在市場內自由競爭,即便結果不平等,但也是合理的結果(我們不會說賽跑,比賽的設計者不關心跑輸的人)。相對的,高級自由主義認為,放任市場自由競爭,其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介入(不介入也是一種介入),以前述的賽跑為例:賽跑本身就是被追求聖者的目的定義的制度。是以,政府要確保對每個人平等關懷,並不只是讓他們在「市場」內自由競爭,確保他們的選擇,而應有更多要求(註6)。
在本文中,我並沒有意圖論證兩種自由主義,何者是較佳(或者,更一致)的自由主義版本,而是以具體的議題,討論他們作為自由主義的一種,如何產生分歧、卻可能有相同的前提。在這釐清下,我們才不致陷入基本的理論誤解,而能更進一步討論,在當代社會中,我們可能會需要哪種自由主義。

註1:Samuel Freeman, Liberalism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p2
註2:類似認為財產權無法獨立於社會體制存在,故體制需要證成的論證,可參Thomas Scanlon,盧靜譯,為什麼不平等至關重要,174-176。
註3:Milton Friedman, Capitalism and Freedom, 26.
註4: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386-388.
註5:Ronald Dworkin, Justice for Hedgehogs, 352.
註6:此處涉及高級自由主義的理論不同處,故不在此處理,可參考本人另文:楊劭楷/《美國多元假象》戳破政治正確?試以運氣平等主義

這一段建議不要寫,理由是:
1.你提到古典自由與自由意志論主張相似
2.你說自由意志論不是自由主義
3.那麼,跟他似乎相似的古典自由主義,不會因為相似的理由也被你踢出自由主義嗎?如果不會,那麼為什麼只有古典自由不會被踢出去(而自由意志論卻會被踢出去)?

這篇文只想比較兩種自由主義(古典v.s高級),卻又提到跟古典很像的自由意志論(然後一竿子打翻它)。我想除非你想看展成三方攻防,不然叫出第三個的(還偷鞭)意義有限。

1個讚

我原本是想引出下一篇的,但交代的篇幅可能不夠,我把它拿掉好了~感謝學長建議~

但是我怎麼又找不到編輯內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