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應該蘊含可能』並不實在」之道德實在否證論

  1. 道德事實,獨立於人心認知而客觀存在。(道德實在論)

  2. 道德義務,限於人心可能認知的義務。(應該蘊含可能)

  3. 基於2,人心不能認知的義務,即非道德義務。

  4. 基於3之推論,1與2互不相容,至少有一為假。

  5. 基於4,若2為真,1必為假。

  6. 無論2是否為真,2為道德命題。

  7. 基於5與6,若2為真,便是「非獨立於人心認知而客觀存在之道德事實」。

  8. 但凡客觀事實,必然獨立於人心認知而客觀存在。

  9. 基於7與8,2不能為客觀事實。

  10. 基於9,應該蘊含可能,並非獨立於人心認知而客觀存在之道德事實。

  11. 所有可設想之合理道德規範體系,均需以2為構成要件要素。

  12. 基於10與11,道德規範體系,並非獨立於人心認知而客觀存在之道德事實。

  13. 基於12,道德實在論,並不可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