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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起,上帝向我們充分證明了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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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1,我們再不相信上帝存在,就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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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於道德內容的合理歧見,卻並未從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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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1與2,3是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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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4答為否,我們可否根據3之現象而知道上帝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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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4答為是,基於1至3,道德還能(或應)是上帝的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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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6答為否,道德還能是客觀而有最高行為指導權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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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6答為是,基於1至3,上帝關於道德的意旨究竟是如何?
- 上帝向我們充分證明了祂的存在
我想到了一個實驗,普林斯頓大學的迪恩雷丁是心理學家,他組織了一批志願者,一半的人有強大的冥想經驗,他試圖證明是意識使得粒子坍塌,實驗結果確實如他的預測,哪知道科學界不接受他的研究成果,只視為怪力亂神。
即使上帝已向人類證明祂的存在,不信的人依舊不會相信,他們會想出各種天馬行空的假說去消弭證據。就像當初量子力學的疊加態,科學家為了解釋粒子的怪異行為,想出了多重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