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一定要清晰明瞭嗎?

如題,小弟我遇到一個問題,我是藝術大學的學生,我們在創作的時候總會有跟師長討論的時候,極常會被問到為何要這麼做(做作品的動機),但就我本身的經驗,我認為越無法講明的東西越有一種可能性,而這種追求可能性的渴望也就會轉換成一種做作品的動能,並且在其中(創作者在做作品之中)也就會越了解自己的動機,也因此,我就很好奇,在尚未行動之前,如果動機不明確就是想不清楚嗎?還是說的確有一些可能(動機)會在行動中發現,想聽聽大家的看法,謝謝。

哈囉你好,雖然透過內文敘述有點難判准你所需討論的具體面向,但個人能先以同為藝術創作者的過往經驗和與相關資訊回應一些想法,希望能幫助到你~
1.關於「為何這麼做?」這個問題必定是創作討論中會一直提到的,但個人想此問題可能並不僅只是指涉於「動機」而已(甚至有可能創作動機是離創作最遠的那份素材),形式構成、媒材語彙、史觀脈絡的參照…等等課題都有成為其問題所回應的可能面向,個人認為可能要先確立創作討論中所思辯的課題是作品本體?還是是創作者主體?抑或是對象物?判斷好討論的確切對象之後再捕捉與其相關之課題範疇,或許這樣在回應教授時就能更理解教授在問哪一傾向的問題囉~
2.關於「動機」我則會想到Bernard Williams的《Internal and External Reasons》,但由於個人沒辦法很完整的敘述其思想,因此有關於內在與外在理由的思辯就提供您文章名稱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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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有藝術創作經驗的人比較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這好像跟一個人如何說明自己的創作有關。

如果純粹只討論哲學,那我覺得動機(或者說行動的理由)確實是有可能在行動中發現。

當然,哲學家通常把行動界定成有意識的行為,所以沒有動機就不會有行動,嚴格來說總是存在於行動之前。但實際上「動機」之所以對我們有意義,是因為它能協助我們了解行動者為何要如此行動,而我們常常在行為的過程當中有新的體悟,對行動更加了解。這些新的了解可能讓我們放棄行動、改變行動、或持續行動,而若我們在事後需要就自己的行動動機進行完整的報告,也應該把這些改變都列入。

此外,沈肱泓提到的那篇,我很久以前剛好有介紹過,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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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師長真正的意思不是「做事要有動機」,而更像是要求要用語言明確的說明這個作品的意義,這樣除了創作者以外也能理解要如何觀賞與給出感想。
這個過程可能有點像是化學反應能被語言記錄成化學式,即使沒有化學式化學現象還是會發生,但是有化學式,即使不實際做實驗也能推算結果一樣。
如果以這樣的前提去思考為何要說明「做作品的動機」,我認為「因為感覺到可能性」其實算是足夠的說明。隨著作品變多、能比較的內容變多,那樣的可能性究竟是在指怎樣的可能,也許會變得更容易用文字表達,但是也沒人說單純的因為可能性而想嘗試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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