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下凡,老神在在

  1. 數理邏輯(含不完備定理),分析事實也,必然存在。

  2. 物理事實,經驗事實也,偶然存在。

  3. 「上帝=數理邏輯+造物能力」,可設想為真。

  4. 「3之上帝,即為完備」,可設想為真。

  5. 基於3與4,完備上帝,可能存在。

  6. 若不完備存在必然存在,完備存在自亦必然存在。

  7. 基於1至6,完備上帝必然存在。

  8. 偶然事實,無法證明或否證必然事實。

  9. 基於1至8,完備上帝,乃分析事實,非科學定律。

  10. 基於2、3、9,物理事實可能來自分析事實。

上帝既必存,必然非始因

  1. 因果世界,並非存在的全部。

  2. 基於1,非因果世界也存在。

  3. 生命物,源自非生命物。

  4. 因果世界,源自非因果世界。

  5. 產生生命物之非生命物,並非該生命物之生父母。

  6. 產生因果世界之非因果世界,並非因果世界之原因。

  7. 1至6同時為真,並非不可設想。

  8. 基於7,因果世界未必有第一因。

  9. 基於8,始因若存在,其在也偶然。

  10. 基於9,上帝若必存,必然非始因。

注:

1至8,我曾推論過。

冷飯熱炒了9與10,敬供各路無神論大神,搭配上則論證開胃。

完備上帝必然存在【從而使其為真】之證明

  1. 造物能力=使物成真之能力。

  2. 類比1,造理能力=使理成真之能力。

  3. 數理邏輯,不能完備自證其之真為真。(不完備定理)

  4. 物理事實,不能完備被證其之真為真。(歸納法證真之恆不完備性)

  5. 基於1至4,倘若上帝完備,必有造物能力與造理能力。

  6. 數理邏輯之為真,可得設想。

  7. 物理事實之為真,可得設想。

  8. 基於12567,完備上帝,可能存在。

  9. 偶然事實,不能使必然事實為真。

  10. 基於589,完備上帝,必有造物能力與造理能力,且必然存在。

  11. 基於3與10,本證明之為真,完備上帝所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