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同意江宜樺回校任教嗎?!/馮一凡

分類:哲學

11月29日大選開票後,行政院長江宜樺因為國民黨敗選而突擊式地下台,人民的下巴也差點掉下來。我們原本以為,在洪仲丘事件或者324行政院事件的警察權擴張後,院長會為了平復群眾的憤怒,而主動下台;我們原本也以為在黑心食品連環爆事件中,院長可能會為政府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力而辭官;結果台灣人民等不到為施政錯誤或過失下台的院長,反倒因為國民黨敗選自請下台,隨後,就傳出江宜樺可能會回到台大政治系教書的消息。我對於江宜樺返校服務,有很大的疑慮,我認為不只是台大,所有學校系所跟所有學術研究機關,對於收留江宜樺的選項,都應該審慎考慮。

政治哲學是什麼?

這件事要從政治哲學是一門怎麼樣的學問談起。在我的理解裡,政治哲學研究總是伴隨對於特定價值的關懷和探究,政治哲學總是不斷詢問:到底我們應該保持有什麼樣的政治價值與理想?例如,對於「怎樣的民主理論是好的?」不同的學者會各自隨著不同的價值與思想脈絡去發展論述,為自己的價值辯護。若一個政治哲學家終生為某個學說或價值辯護,通常代表他衷心認為,這項學說或價值的實踐,能夠協助人類獲得追求幸福與良善。例如:小彌爾(John Stuart Mill)認為言論自由可以促進發現真理的可能性。

如果一個研究者同意小彌爾的看法,那麼他會為小彌爾辯護,並回應其他不同的看法與批判的論點。一個政治哲學的研究者的論述,是他必須發自內心相信的;甚至我們可以合理地宣稱不只是政治哲學研究,任何領域的研究者如果不能相信自己的研究成果,又何必將這些研究或文章投稿公布於研究同儕及大眾面前?無論寫論文或寫書,代表你是發自內心去相信這樣的主張,而不是反串。如果你根本不相信自己寫的文章,就代表你在欺騙。在價值論述的領域,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是對的或者好的,卻宣稱他是對的或好的,這恐有欺瞞同儕或是讀者的疑慮。

江宜樺曾於2006年中國時報民意論壇〈龍小姐,您誤解了憲政民主〉一文寫過這麼一段: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我們或許可以認定江宜樺在2006年時作為「江老師」,他認為憲政民主的內涵保障了人民去擁有挑戰失能與濫權的不義政府的權利,是故,他不能忍受龍應台的言論而投書反對她。然而,在今年324行政院暴力驅離當中,我們不僅看到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放任警察「拍」學生肩膀「拍」得渾身是血,他還主張學生「應該非常清楚若有政策上的歧見,應該在別的場合解決,而非用激進方式處理」(見新聞江宜樺:警方以抬人、拍肩驅離民眾)。這樣的主張,明顯與他前篇投書力陳的核心價值大相逕庭。在江宜樺變身「江院長」時,儼然放下憲政民主的理想,轉而擁抱政府的權威與秩序。

江宜樺到底怎麼了?

從「江老師」到「江院長」,這中間到底是怎麼了?有幾個可能的「小劇本」:

  1. 江宜樺在學校研究成果與文章只是應付大眾或學界研究的標準。也就是說,他本來就不相信他寫的文章,只是為了在學術圈打滾,博個美名。
  2. 江宜樺沒有改變立場,只是在政治現實下不得不這樣做。亦即,江宜樺認為這是必要之惡,但他並沒有改變初衷,甚至十分痛心。
  3. 這段時間的江宜樺的確產生了一些改變,就像許多哲學家,不同階段的思想都可能有變化。

首先,如果江宜樺只是為了在學界打滾,而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文章。那就像一個藥廠開發出連他們也不敢使用的藥物,卻上市發售。在學術倫理上,這不僅可能有欺騙與缺乏誠信的問題,而那些相信藥廠研究的人採用後,也可能導致不良的結果。若是如此,學校聘任這樣的老師恐非最佳選擇。

或者,江宜樺根本就沒有改變過,他只是基於政治現實而不得不為,這個情況下會有何問題?若仍保持我們上面那則投書中的政治哲學立場,江宜樺勢必很難面對自己從318太陽花學運開始到324行政院事件當天的作為,因為那無法通過自己相信的政治哲學立場的檢驗,而當政治作為與理念開始發生矛盾與衝突時,重視理想的人通常會選擇離去,不然就得義無反顧地承擔罵名。但我們並沒有看到江宜樺在當時掛冠求去,反而是在11月29日選舉國民黨敗選後才選擇下台,這代表他承擔的是國民黨的興衰,而不是對自我政治理念的追求。這樣我們該接受一個把政黨成敗看得比自己研究領域中發現真實還重要的教授嗎?

最後,如果江宜樺的這些作為並非欺騙也不是背叛,而是奠基在自己政治哲學立場或理念的改變上,這種情況是可以接受的嗎?在歷史上,並不是沒有過翻盤改變立場的思想家,但在這種情況下,江宜樺就有必要面對整個政治哲學領域同儕及學生的檢驗,但我不確定政治哲學界是否仍有這個意願去接受他的改變,也不確定江宜樺是否能將這樣的改變用政治哲學的論述自圓其說。

近日有些抗議江宜樺回校任教的活動,控訴江宜樺已經背離他所宣揚的那些政治理念,認為江宜樺應該為324行政院事件流血衝突負責,更不再適任大學教師。可能有些人會反對這樣的說法,認為江宜樺作為一個大學教師,他只要告訴學生,例如誰說了什麼或誰又主張什麼這些即可,學生其實不需要相信老師表現出來的態度或去學習這樣的態度。我頗不以為然,如果只是知識的灌輸,只要找個厲害的補習班老師或是由其他老師來授課就好。大學教師除了將知識傳遞給學生,很重要的一環是情意的教化。若我們期望政治哲學課程有健全公民素養的效果,那麼,作為一個教導政治哲學的老師,除了教導政治哲學相關知識,也是學生學習的典範,讓學生依據自己的身教建構自己的政治理念。當台上的老師認為324行政院驅離當中,是學生很激進,而警方只是柔性拍肩,我們恐怕很難接受這種身教成為學生在政治理念與實踐上的典範?

當然我們不是江宜樺本人或他肚子裡的蛔蟲,的確不能肯定他真的想回來教書,更不能確認他心中的小劇場是怎麼演出。此外,我們也不適宜粗暴地宣稱江宜樺從前的那些研究成果與意見應該完全捨棄,因為這些研究與文章終究是經過同儕審查,某種程度上也代表政治哲學領域在相關議題研究上的對話與足跡。不過我們可以思考的是,基於我們或政治學系學生對政治哲學課程教學的期待,我們是否應該拒絕江宜樺,或者至少該審慎考慮一個言行不一的政治哲學研究者該不該被重新信任呢?

本文轉載自 udn 鳴人堂,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我覺得這邊應該沒有學術倫理的問題。想像一下Nozick幫Rawls的正義理論辯護。當然,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是Nozick應該沒有因此違反學術倫理,比較好的說法或許是,Nozick這個人(的思想)不一致。不一致不見得等同於違反學術倫理(不然John Gray應該早就…)。

我覺得可以focus在你提到的:他根本就是在替他也不相信的東西辯護,而且是公開地辯護。這樣的行為對他產生的影響是,他變成一個沒有公信力的人,也就是說,我們很難相信他說的話,因為我們不知道他是說真話還是假話,即使是在公共場合。大學作為一個求真的公共場所,因此有好的理由拒絕一個講話缺乏真實性的人,或者經常講假話的人。當然也可以從個體的角度來批評他,例如G A Cohen問的那個問題,「如果你是一個平等主義者,你怎麼那麼有錢?」,但我覺得這個批評相較於上面那個公共性及講真話與真實性的批評稍微弱一些些。

我認為政治哲學(研究)必須有一個價值判斷在裡面,你提出來的論點,你必須為其背書。如果江宜樺曾經有過這些論點,那麼我覺得他應該捍衛這些論點,但顯然他當官後並沒有。人或許會變,但我認為這個就是江宜樺要為自己辯護的,不是我們替他設想。John Gray跟江宜樺的問題應該是不一樣的,我會認為John Gray是修正自己的主張,而江宜樺顯然還不認為自己可能沒有一致性。

簡之,我認為學術倫理的瑕疵就是因為他為一個他可能不怎麼相信的論點辯護,這跟造假說穿了沒甚麼兩樣。
這也是我舉藥廠為例的目的,不敢使用又要賣給別人,這的確是很大條的問題。或許直接帶到學術倫理不是一個很明確的論點,因為這樣的指控好像有點危險,我之後可能會嘗試用比較委婉的方式處理。

不過我認為這的確只是種可能性,如果要成立需要符合我對這個劇本的設定。

二版如下


上週六11月29日七合一大選後,江宜樺為了國民黨敗選,突擊式地下台,讓大家下巴快掉下來了。我們以為在洪仲丘事件或者324行政院事件的警察權擴張後,他應該會為了平復群眾的憤怒,而主動下台;我們也以為在黑心食品連環爆事件中,將江宜樺可能會為政府的把關不利而辭官;但是台灣人民等不到他為此下台的一天,反倒是國民黨敗選後,很乾脆地自請下台。這篇文章不是要談台大如果想要收留他之類的行政程序爭議,也不僅是討論江宜樺是否應該回「台大」,而我認為所有學校相關系所及學術研究機關應該審慎考慮是否接受江宜樺的重新返「校」服務。

政治哲學是什麼?

這件事要從政治哲學是一門怎麼樣的學問談起。我理解的政治哲學研究會有動機目的或關懷,以及研究者企圖去探究,到底我們應該保持有什麼樣的政治價值與理想。舉例來說,怎麼樣的民主理論是好的。這個不同的學者背後會有他們選擇相信的價值與思想脈絡,並且發展出一套論述,為自己的價值辯護。這裡的好是規範上的好,或者說是研究者相信這些價值與制度設計真的能追求到幸福與良善。例如:小彌爾(John Stuart Mill)認為言論自由可以促進發現真理的可能性。

如果一個研究者同意小彌爾的看法,那麼他會為小彌爾辯護,並回應其他不同的看法與批判的論點。一個政治哲學的研究者的論述,是他必須發自內心相信的;甚至我們可以合理地宣稱不只是政治哲學研究,任何領域的研究者如果不能相信自己的研究成果,又何必將這些研究或文章投稿公布於研究同儕及大眾面前?無論寫論文或寫書,代表你是發自內心去相信這樣的主張,不太可能有類似我只是單純研究,而不相信這樣的價值與理想的事情發生,如果你根本不相信自己寫的文章,就代表你在欺騙。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是對的或者好的,卻宣稱他是對的或好的,這恐有欺瞞同儕或是讀者的疑慮。

江宜樺曾於2006年中國時報民意論壇〈龍小姐,您誤解了憲政民主〉一文寫過這麼一段: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我們或許可以認定江宜樺在2006年時作為「江老師」,他認為憲政民主的內涵就如前面所引的段落,人民擁有挑戰失能與濫權的不義政府的權利,是故,他不能忍受龍應台的言論而投書反對他。然而我們在今年324行政院事件中,我們不僅看到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放任警察「拍」學生肩膀「拍」得渾身是血,江宜樺還認為學生「應該非常清楚若有政策上的歧見,應該在別的場合解決,而非用激進方式處理」(見新聞江宜樺:警方以抬人、拍肩驅離民眾)這樣的主張,這很明顯與他前篇投書的立場大相逕庭,江宜樺變身轉換成「江院長」時,儼然擁抱的是政府的權威與秩序。

江宜樺到底怎麼了?

從「江老師」到「江院長」這中間到底是怎麼了?這有幾個可能的「小劇本」:

  1. 江宜樺在學校研究成果與文章只是應付大眾或學界研究的標準。也就是說,他本來就不相信他寫的文章,只是為了在學術圈打滾,博個美名。
  2. 江宜樺沒有改變立場,只是在政治現實下不得不這樣做。亦即,江宜樺認為這是必要之惡,但他並沒有改變初衷,甚至十分痛心。
  3. 這段時間的江宜樺的確產生了一些改變,就像許多哲學家,不同階段的思想都可能有變化。

首先,如果江宜樺只是為了在學界打滾,而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文章。那就像一個藥廠開發出一個他們也不敢使用的藥物。這會有學術倫理的問題,不僅可能有欺騙與缺乏誠信的問題,甚至相信研究成果的人採用後會導致不良的結果。若是如此,學校聘任這樣的老師恐非是最佳的選擇。

或者,江宜樺根本就沒有改變過,他只是基於政治現實而不得不為,這個情況下會有何問題?江宜樺若仍保持我們上面那則投書中的政治哲學立場,江宜樺勢必很難面對自己從318太陽花學運開始到324行政院事件當天的作為,因為這是沒有辦法通過自己相信的政治哲學立場的檢驗,而當政治作為與理念開始發生矛盾與衝突時,重視理想的人通常會選擇離去,不然就得義無反顧地承擔罵名。但我們並沒有看到江宜樺在當時掛冠求去,反而是在11月29日選舉國民黨敗選後才選擇下台,這代表他承擔的是國民黨的興衰,而不是對自我政治理念的追求,這樣我們有必要接受一個把政黨成敗看得比自己研究領域中發現真實還重要的教授嗎?

最後,如果江宜樺的這些作為是基於自己政治哲學立場或理念的改變,這樣是可以接受的嗎?若是如此,江宜樺就有必要面對整個政治哲學領域同儕及學生的檢驗,但我不確定政治哲學界是否仍有這個意願去接受他的改變,也不認為江宜樺有辦法將這樣的改變用政治哲學的論述自圓其說。

當然我們不是江宜樺本人或他肚子裡的蛔蟲,不能確認他心中的小劇場是怎麼演出,或許也不能說江宜樺的從前那些研究應該完全捨棄,畢竟這些文章仍然經過同儕審查,代表政治哲學領域在相關議題研究上的對話與足跡。不過我們可以思考的是,如果我們要保護這樣的思想資產不受破壞,是否應該拒絕江宜樺,或者審慎考慮一個言行不一的政治哲學研究者該不該被重新信任呢?

首先,如果江宜樺只是為了在學界打滾,而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文章。那就像一個藥廠開發出一個他們也不敢使用的藥物。這會有學術倫理的問題,不僅可能有欺騙與缺乏誠信的問題,甚至相信研究成果的人採用後會導致不良的結果。若是如此,學校聘任這樣的老師恐非是最佳的選擇。

我覺得跟藥廠類比不太恰當耶。讓我們假設最壞的情況:

  • 藥廠的科學家掌握了藥品瑕疵的實驗證據,但選擇隱瞞。
  • 政治哲學家掌握了自己畢生辯護的理論的某個立論瑕疵,但選擇隱瞞。

前者的後果是導致使用者健康受損,這是道德上錯的,應該沒有什麼爭議。但是後者好像沒有什麼顯著的壞後果?我們應該會覺得,如果你沒看出該政治理論的那個瑕疵,導致你很相信那個理論,那是你自己的問題(我們甚至可以說,所有人文學者花一輩子的時間,就是在面對自己的這個問題)。如果你抱怨「我很信任江教授欸,他竟然明明想道了關鍵的反例,卻不公布!」這似乎顯示的是你信任權威、欠缺獨立思考意願。

不知道你怎麼看這類反駁?

最後,如果江宜樺的這些作為是基於自己政治哲學立場或理念的改變,這樣是可以接受的嗎?若是如此,江宜樺就有必要面對整個政治哲學領域同儕及學生的檢驗,但我不確定政治哲學界是否仍有這個意願去接受他的改變,也不認為江宜樺有辦法將這樣的改變用政治哲學的論述自圓其說。

我覺得這個論點很有趣。建議你可以寫得具體一點:若江宜樺是因為立場改變而變成這樣,那麼他需要完成哪些學術任務,才能證明自己夠格繼續當教授?或許你可以再次點一串他的作為和他的政治理論相悖的地方,然後描述一個他可以接下去建立理論的方向(威權政治哲學?保守主義?)。

講到這一點,我們似乎可以另外寫一篇文章,來說明馬政府的作為到底有哪些政治哲學理論會支持XD

我覺得我的重點還是在於一個研究者是否相信他的研究。如果研究者不信任自己的研究,但卻宣稱是好的,或是可信的(也就是選邊站了),會有甚麼學術倫理議題,而我認為是欺騙或不誠實。

只是錯誤需要用甚麼樣程度的回應或代價,或許可以討論,因為可能的確沒這麼嚴重,這不否認就是XD。

至於第二個建議,我覺得好像不錯,但可能會有點酸。

我覺得這個結尾很OK,因為思想跟行動之間的一致性確實是經常被用來判斷該不該信任某一個人的判準之一。

前面這個部分,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如果是因為政治哲學這個學科的特殊性,使得江宜樺不應該再擔任大學教職。那麼你要怎麼回應,其他學科教授的言行不一問題呢?假設今天江宜樺是數學教授,他就任前也常在報紙撰文宣揚自由主義,我們因此相信他是自由主義者,然而他上任後執行威權反自由主義的政策,這樣的江宜樺還有資格回校任教嗎?

第二個是,我有一種感覺,政治哲學到底是什麼跟江宜樺有沒有資格回大學任教兩件事之間應該是沒有太大的關聯。扣緊文章的主張,大學應該拒絕江宜樺返校任教的原因是江宜樺言行不一。如果我理解的沒錯的話,這個論證的結構應該是這樣:

  1. 言行一致是在大學任教的必要條件之一
  2. 江宜樺言行不一致
  3. 大學不應該聘用江宜樺

但是1)並不是一個那麼不證自明的前提,所以你馬上就會碰到的挑戰應該是,為什麼言行一致是在大學任教的必要條件?我覺得可以花一些篇幅解釋1)以及替1)辯護,這樣一來,加上後面三個小劇本,論證會更完整。

這段看看就好。如果Gray可以從一個Liberal變成一個anti-liberal。我看不出來為什麼江宜樺從自由主義者變成威權主義者就必須受到這麼大的道德批評。

我突然有個疑惑(不是質疑),是關於這篇文章的第一個論點。想趁機了解一下:

如果說江宜樺完全不相信他所說的東西,那我們可以說他完全沒有關於自由主義的知識嗎?如果說,他透過各種行動表現出對於自己的知識缺乏相信的話,爭議點可能不只是道德瑕疵而是知識問題,因為他缺乏知識所以不應該任教。因為我記得知識的基本定義是「被證實、被合理說明的真實信念」(a justified true belief)。雖然知識論的課堂上的閱讀好像都在處理證成的問題,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可以被稱為相信,其實我完全不熟就是了…順便問一下

我覺得這個建議滿有啟發性的。我一直在想,我們對於江宜樺回歸的疑慮,到底是來自哪裡。我覺得光是說「他必須相信自己捍衛的學說」或「言行一致」還不夠,可以舉出更有建設性的舉證(例如前者關於學術倫理的相關要求,後者關於言行不一的教授會帶來什麼後果),讓文章更新穎。

我自己的想法是,我會建議大學拒收江宜樺,就跟我在424時會建議政治系聲明不支持江宜樺一樣,都是期望學術機構基於良心發聲。這是學術機構的政治表態,而跟學術倫理或「言行不一」的教育意義比較沒有直接關係。但我不確定我這個想法可以走多遠就是了。

我覺得這個想法很有趣。如果自由主義是一種價值立場,那麼,對自由主義有知識,是否蘊含「了解和接納」自由主義的價值?

我覺得一個進路是,區分自由主義可以被了解的不同面向。例如說,我不需要接納自由主義,也可以說我「看得懂」自由主義的一些特定論證。

我認為要從學術能力的角度來論證是有困難的,以下提出兩點:

  1. 一個對不能說謊提出許多有力道德論證的老師如果說了謊,我們是否會因此就不信任他的研究成果?如果是,那麼我們相信他的研究成果的原因在於這個老師本身的人格與權威,而不在於其道德論證。但這顯然不是一個判斷其學術能力好壞的好判准,因此我認為要從學術能力去論證江宜樺不適任是有困難的,他可以訴諸意志的軟弱來為其學術能力辯護。
  2. 況且思想也並非必定可以從幾個簡單的主張來判定其全貌,例如一般人認為康德會主張說謊是絕對禁止的,但有些厲害的詮釋者仍然有辦法建構出一套容許例外的詮釋。江宜樺如果夠厲害,他大可建構一套理論來主張自己的思想全貌是容許某些條件下的例外的。或者更簡單一點,他可以主張在體會過政治現實後,他的思想發生了轉向,並且更了解原先理論的缺陷,而可以提出更精密的相反理論。純粹從學術能力的角度來看,這些反而可能是加分,而非扣分的。
    因此,我認為若要主張江宜樺不再適合教書,必須訴諸學術能力以外的理由才可行。

第三板


上週六11月29日大選開票,江宜樺為了國民黨敗選,突擊式地下台,讓大家下巴快掉下來了。我們以為在洪仲丘事件或者324行政院事件的警察權擴張後,他應該會為了平復群眾的憤怒,而主動下台;我們也以為在黑心食品連環爆事件中,江宜樺可能會為政府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利而辭官;結果台灣人民等不到他為施政錯誤或過失下台的一天,反倒因為國民黨敗選自請下台。這篇文章不是要談台大如果想要收留他之類的行政程序爭議,也不僅是討論江宜樺是否應該回「台大」,而我認為所有學校相關系所及學術研究機關應該審慎考慮是否接受江宜樺的重新返「校」服務。

政治哲學是什麼?

這件事要從政治哲學是一門怎麼樣的學問談起。我理解的政治哲學研究會有動機目的或關懷,以及研究者企圖去探究,到底我們應該保持有什麼樣的政治價值與理想。舉例來說,怎麼樣的民主理論是好的。這個不同的學者背後會有他們選擇相信的價值與思想脈絡,並且發展出一套論述,為自己的價值辯護。這裡的好是規範上的好,或者說是研究者相信這些價值與制度設計真的能追求到幸福與良善。例如:小彌爾(John Stuart Mill)認為言論自由可以促進發現真理的可能性。

如果一個研究者同意小彌爾的看法,那麼他會為小彌爾辯護,並回應其他不同的看法與批判的論點。一個政治哲學的研究者的論述,是他必須發自內心相信的;甚至我們可以合理地宣稱不只是政治哲學研究,任何領域的研究者如果不能相信自己的研究成果,又何必將這些研究或文章投稿公布於研究同儕及大眾面前?無論寫論文或寫書,代表你是發自內心去相信這樣的主張,不太可能有類似我只是單純研究,而不相信這樣的價值與理想的事情發生,如果你根本不相信自己寫的文章,就代表你在欺騙。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是對的或者好的,卻宣稱他是對的或好的,這恐有欺瞞同儕或是讀者的疑慮。

江宜樺曾於2006年中國時報民意論壇〈龍小姐,您誤解了憲政民主〉一文寫過這麼一段: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我們或許可以認定江宜樺在2006年時作為「江老師」,他認為憲政民主的內涵就如前面所引的段落,人民擁有挑戰失能與濫權的不義政府的權利,是故,他不能忍受龍應台的言論而投書反對他。然而我們在今年324行政院事件中,我們不僅看到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放任警察「拍」學生肩膀「拍」得渾身是血,江宜樺還認為學生「應該非常清楚若有政策上的歧見,應該在別的場合解決,而非用激進方式處理」(見新聞江宜樺:警方以抬人、拍肩驅離民眾)這樣的主張,這很明顯與他前篇投書的立場大相逕庭,江宜樺變身轉換成「江院長」時,儼然擁抱的是政府的權威與秩序。

江宜樺到底怎麼了?

從「江老師」到「江院長」這中間到底是怎麼了?這有幾個可能的「小劇本」:

  1. 江宜樺在學校研究成果與文章只是應付大眾或學界研究的標準。也就是說,他本來就不相信他寫的文章,只是為了在學術圈打滾,博個美名。
  2. 江宜樺沒有改變立場,只是在政治現實下不得不這樣做。亦即,江宜樺認為這是必要之惡,但他並沒有改變初衷,甚至十分痛心。
  3. 這段時間的江宜樺的確產生了一些改變,就像許多哲學家,不同階段的思想都可能有變化。

首先,如果江宜樺只是為了在學界打滾,而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文章。那就像一個藥廠開發出一個他們也不敢使用的藥物。這會有學術倫理的問題,不僅可能有欺騙與缺乏誠信的問題,甚至相信研究成果的人採用後會導致不良的結果。若是如此,學校聘任這樣的老師恐非是最佳的選擇。

或者,江宜樺根本就沒有改變過,他只是基於政治現實而不得不為,這個情況下會有何問題?江宜樺若仍保持我們上面那則投書中的政治哲學立場,江宜樺勢必很難面對自己從318太陽花學運開始到324行政院事件當天的作為,因為這是沒有辦法通過自己相信的政治哲學立場的檢驗,而當政治作為與理念開始發生矛盾與衝突時,重視理想的人通常會選擇離去,不然就得義無反顧地承擔罵名。但我們並沒有看到江宜樺在當時掛冠求去,反而是在11月29日選舉國民黨敗選後才選擇下台,這代表他承擔的是國民黨的興衰,而不是對自我政治理念的追求,這樣我們有必要接受一個把政黨成敗看得比自己研究領域中發現真實還重要的教授嗎?

最後,如果江宜樺的這些作為是基於自己政治哲學立場或理念的改變,這樣是可以接受的嗎?若是如此,江宜樺就有必要面對整個政治哲學領域同儕及學生的檢驗,但我不確定政治哲學界是否仍有這個意願去接受他的改變,也不確定江宜樺是否能將這樣的改變用政治哲學的論述自圓其說。

近日有些抗議江宜樺回校任教的活動,控訴江宜樺已經背離他所宣揚的那些政治理念,認為江宜樺應該為324行政院事件流血衝突負責,已不適任大學的教師。可能有些人會反對這樣的說法,認為江宜樺作為一個大學教師,他只要告訴學生,例如誰說了什麼或誰又主張什麼這些即可,學生其實不需要相信老師表現出來的態度或去學習這樣的態度。我頗不以為然,如果只是知識的灌輸,只要找個厲害的補習班老師或是由其他老師來授課就好。大學教師除了將知識傳遞給學生,很重要的一環是情意的教化。作為一個教導政治哲學的老師,教導政治哲學相關知識以外,也是一個學生學習的典範,讓學生依據自己的身教建構自己的政治理念。當一個台上的老師認為學生抗議是激進的,而324行政院事件有警察的發生柔性拍肩,我們能接受這樣的政治理念與實踐將會成為學生的典範?

當然我們不是江宜樺本人或他肚子裡的蛔蟲,的確不能肯定他真的想回來教書,更不能確認他心中的小劇場是怎麼演出,我們也不適宜粗暴地宣稱江宜樺從前的那些研究成果與意見應該完全捨棄,這些研究與文章終究是經過同儕審查,某種程度上也代表政治哲學領域在相關議題研究上的對話與足跡。不過我們可以思考的是,基於我們或政治學系學生對政治哲學課程教學的期待,我們是否應該拒絕江宜樺,或者至少該審慎考慮一個言行不一的政治哲學研究者該不該被重新信任呢?

v.4 朱家安潤稿

11月29日大選開票後,行政院長江宜樺因為國民黨敗選而突擊式地下台,人民的下巴也差點掉下來。我們原本以為,在洪仲丘事件或者324行政院事件的警察權擴張後,院長會為了平復群眾的憤怒,而主動下台;我們原本也以為在黑心食品連環爆事件中,院長可能會為政府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力而辭官;結果台灣人民等不到為施政錯誤或過失下台的院長,反倒因為國民黨敗選自請下台,隨後,就傳出江宜樺可能會回到台大政治系教書的消息。我對於江宜樺返校服務,有很大的疑慮,我認為不只是台大,所有學校系所跟所有學術研究機關,對於收留江宜樺的選項,都應該審慎考慮。

政治哲學是什麼?

這件事要從政治哲學是一門怎麼樣的學問談起。在我的理解裡,政治哲學研究總是伴隨對於特定價值的關懷和探究,政治哲學總是不斷詢問:到底我們應該保持有什麼樣的政治價值與理想?例如,對於「怎樣的民主理論是好的?」不同的學者會各自隨著不同的價值與思想脈絡去發展論述,為自己的價值辯護。若一個政治哲學家終生為某個學說或價值辯護,通常代表他衷心認為,這項學說或價值的實踐,能夠協助人類獲得追求幸福與良善。例如:小彌爾(John Stuart Mill)認為言論自由可以促進發現真理的可能性。

如果一個研究者同意小彌爾的看法,那麼他會為小彌爾辯護,並回應其他不同的看法與批判的論點。一個政治哲學的研究者的論述,是他必須發自內心相信的;甚至我們可以合理地宣稱不只是政治哲學研究,任何領域的研究者如果不能相信自己的研究成果,又何必將這些研究或文章投稿公布於研究同儕及大眾面前?無論寫論文或寫書,代表你是發自內心去相信這樣的主張,而不是反串。如果你根本不相信自己寫的文章,就代表你在欺騙。在價值論述的領域,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是對的或者好的,卻宣稱他是對的或好的,這恐有欺瞞同儕或是讀者的疑慮。

江宜樺曾於2006年中國時報民意論壇〈龍小姐,您誤解了憲政民主〉一文寫過這麼一段: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我們或許可以認定江宜樺在2006年時作為「江老師」,他認為憲政民主的內涵保障了人民去擁有挑戰失能與濫權的不義政府的權利,是故,他不能忍受龍應台的言論而投書反對她。然而,在今年324行政院暴力驅離當中,我們不僅看到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放任警察「拍」學生肩膀「拍」得渾身是血,他還主張學生「應該非常清楚若有政策上的歧見,應該在別的場合解決,而非用激進方式處理」(見新聞江宜樺:警方以抬人、拍肩驅離民眾)。這樣的主張,明顯與他前篇投書力陳的核心價值大相逕庭。在江宜樺變身「江院長」時,儼然放下憲政民主的理想,轉而擁抱政府的權威與秩序。

江宜樺到底怎麼了?

從「江老師」到「江院長」,這中間到底是怎麼了?有幾個可能的「小劇本」:

  1. 江宜樺在學校研究成果與文章只是應付大眾或學界研究的標準。也就是說,他本來就不相信他寫的文章,只是為了在學術圈打滾,博個美名。
  2. 江宜樺沒有改變立場,只是在政治現實下不得不這樣做。亦即,江宜樺認為這是必要之惡,但他並沒有改變初衷,甚至十分痛心。
  3. 這段時間的江宜樺的確產生了一些改變,就像許多哲學家,不同階段的思想都可能有變化。

首先,如果江宜樺只是為了在學界打滾,而不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文章。那就像一個藥廠開發出連他們也不敢使用的藥物,卻上市發售。在學術倫理上,這不僅可能有欺騙與缺乏誠信的問題,而那些相信藥廠研究的人採用後,也可能導致不良的結果。若是如此,學校聘任這樣的老師恐非最佳選擇。

或者,江宜樺根本就沒有改變過,他只是基於政治現實而不得不為,這個情況下會有何問題?若仍保持我們上面那則投書中的政治哲學立場,江宜樺勢必很難面對自己從318太陽花學運開始到324行政院事件當天的作為,因為那無法通過自己相信的政治哲學立場的檢驗,而當政治作為與理念開始發生矛盾與衝突時,重視理想的人通常會選擇離去,不然就得義無反顧地承擔罵名。但我們並沒有看到江宜樺在當時掛冠求去,反而是在11月29日選舉國民黨敗選後才選擇下台,這代表他承擔的是國民黨的興衰,而不是對自我政治理念的追求。這樣我們該接受一個把政黨成敗看得比自己研究領域中發現真實還重要的教授嗎?

最後,如果江宜樺的這些作為並非欺騙也不是背叛,而是奠基在自己政治哲學立場或理念的改變上,這種情況是可以接受的嗎?在歷史上,並不是沒有過翻盤改變立場的思想家,但在這種情況下,江宜樺就有必要面對整個政治哲學領域同儕及學生的檢驗,但我不確定政治哲學界是否仍有這個意願去接受他的改變,也不確定江宜樺是否能將這樣的改變用政治哲學的論述自圓其說。

近日有些抗議江宜樺回校任教的活動,控訴江宜樺已經背離他所宣揚的那些政治理念,認為江宜樺應該為324行政院事件流血衝突負責,更不再適任大學教師。可能有些人會反對這樣的說法,認為江宜樺作為一個大學教師,他只要告訴學生,例如誰說了什麼或誰又主張什麼這些即可,學生其實不需要相信老師表現出來的態度或去學習這樣的態度。我頗不以為然,如果只是知識的灌輸,只要找個厲害的補習班老師或是由其他老師來授課就好。大學教師除了將知識傳遞給學生,很重要的一環是情意的教化。若我們期望政治哲學課程有健全公民素養的效果,那麼,作為一個教導政治哲學的老師,除了教導政治哲學相關知識,也是學生學習的典範,讓學生依據自己的身教建構自己的政治理念。當台上的老師認為324行政院驅離當中,是學生很激進,而警方只是柔性拍肩,我們恐怕很難接受這種身教成為學生在政治理念與實踐上的典範?

當然我們不是江宜樺本人或他肚子裡的蛔蟲,的確不能肯定他真的想回來教書,更不能確認他心中的小劇場是怎麼演出。此外,我們也不適宜粗暴地宣稱江宜樺從前的那些研究成果與意見應該完全捨棄,因為這些研究與文章終究是經過同儕審查,某種程度上也代表政治哲學領域在相關議題研究上的對話與足跡。不過我們可以思考的是,基於我們或政治學系學生對政治哲學課程教學的期待,我們是否應該拒絕江宜樺,或者至少該審慎考慮一個言行不一的政治哲學研究者該不該被重新信任呢?

感謝朱家安潤飾,

關於江宜樺那篇投書,我找不到原始的頁面只有網路上流傳分享的。

另外可能勞煩朱家安及編輯加上:

感謝沃草烙哲學寫作社群提供寫作上的建議與指導。
作者為淡江拉丁美洲研究所碩士。

已刊登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55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