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很基本,我們通常不會問:「為什麼要追求快樂」,而是問:「怎麼樣才能更快樂」。哲學家比較奇怪,他們會問:「什麼是快樂?」
一般人會許會對這個問題嗤之以鼻,畢竟「快樂不就是一種心理狀態嗎?」但這個回答有點空泛:心理狀態有很多種,快樂到底是哪一種?
運用愉悅與痛苦來分析快樂
或許可以從日常語言找尋線索:我們常用「快樂」來形容心情愉悅(pleasure)的人,用「不快樂」來形容痛苦(pain)的人。快樂與愉悅和痛苦密切相關。
英國哲學家彌爾(John Stuart Mill)在《效益主義》裡表達了類似的想法:
效益或快樂最大化原則,這些被當作道德規範的基礎之信條,主張行動的對與它提升快樂的程度成比例,行動的錯與它降低快樂的程度成比例。這裡的快樂意指愉悅以及沒有痛苦;這裡的不快樂意指痛苦以及喪失愉悅。1
簡言之,彌爾認為快樂可以用愉悅與痛苦來理解,所謂的快樂就是指:愉悅且沒有痛苦的狀態。
不過這說法似乎有瑕疵:如果快樂是指愉悅且沒有痛苦,那只要有一點點痛苦,不管你再怎麼愉悅,都不算是快樂。這有點怪,例如,被按摩時人或許會有痛苦,但這不妨礙你總體上變得快樂。
或許更好的說法是:快樂是「愉悅比痛苦多」,不快樂是「愉悅比痛苦少」。按摩使人快樂,因為它帶來的愉悅比痛苦多。
快樂到底是一種感覺嗎?
上述說法用愉悅和痛苦的比較來說明快樂,不過愉悅又是什麼?按照先前「快樂就是一種感覺」的想法,愉悅就是一種正面的感覺(sensation),例如在熱天沖冷水澡的感覺。相對地,痛苦就是負面的感覺,例如赤腳踩到釘子的感覺。
這種理解看起來還算合理。談論快樂時,我們常聯想到興高采烈的感覺。而談論不快樂時,我們常聯想到陰鬱的感覺。
為了簡略文字,我將上述主張稱為「關於快樂的感覺享樂論」(sensory hedonism about happiness),整理如下:
快樂的感覺享樂論
a. 快樂是愉悅高於痛苦一定程度的狀態,並且
b. 愉悅與痛苦的本質是感覺的立場
感覺享樂論看起來還可以,不過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例如,麻薩諸塞大學的哲學家費爾德曼(Fred Feldman)就認為快樂不該用感覺來理解。考慮這個例子:
(苦行僧案例)李四是個苦行僧,經過長久修行,他終於達到當初訂定的修行目標:一種無喜無悲的心態,也就是沒有任何愉悅與痛苦感覺的狀態。
直覺上,李四有因為自己達到無喜無悲的狀態,而變得快樂。然而李四沒有愉悅與痛苦的感覺,如果感覺享樂論為真,我們就不能說他因此變得快樂。感覺享樂論可以說明在夏天吃冰淇淋的你,但無法說明修練有成的苦行僧。
如果快樂不由感覺決定,那快樂到底是什麼?
費爾德曼認為,要解釋這類難纏案例,可以從愉悅的另一層面切入:作為態度的愉悅(attitudinal pleasure)。之所以稱為態度,是因為這樣的愉悅總是關於某件事情。例如:「我對德國輸球感到愉悅」,這裡的愉悅便關於「德國輸球」這件事情。
相對地,痛苦的另一個層面則是:作為態度的不悅(attitudinal displeasure)。像是「我對你的舉止感到不悅」、「你的遲到令我不悅」。
態度本質上關於某些事物,要擁有態度,我們必須想到相關的事物。相對地,感覺的本質在於它的主觀感受,它不關於任何事物,而且可以被人沒有想到的東西所引發。
如果我們把享樂論用來分析快樂的單位,換成態度的愉悅/不悅,主張一種「態度」的享樂論,我們就可以說明苦行僧李四:雖然李四無喜無悲,沒有愉悅或痛苦的感覺,但他可以對「自己達到修行的目標」抱持愉悅的態度。感覺的享樂論無法說明李四的快樂,但態度的享樂論可以。
感覺享樂論者反擊之一:空無也是感覺
感覺享樂論者可能會試圖挽救自己的理論,例如主張:就算人處於無悲無喜的狀態,自身也會帶有一種空無的感覺,苦行僧就是以這種感覺來判斷自己真的達成「無悲無喜」。如果我們把空無的感覺也算是愉悅的感覺,那麼苦行僧案例沒有成功證明快樂可以獨立於愉悅的感覺而存在。
然而,如果連空無的感覺都算是愉悅的感覺,那這種意義下的「愉悅感」還算得上是愉悅嗎?按照一般的語意直覺,愉悅的感覺應該會關聯到令人雀躍的感受。與其說這種特殊意義下的感覺算是「愉悅感」,不如說它是別的東西。
態度的享樂論者會說,空無的感覺就是空無的感覺,沒有好壞,在我們的例子裡,空無的感覺對李四來說算是一種愉悅,是因為李四對它有正面態度。所以,我們需要假設愉悅的態度,才能完整說明李四為何有變快樂。
感覺享樂論者反擊之二:那是特例!
除了苦行僧案例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例子,是有愉悅態度而無愉悅感覺的呢?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感覺的享樂論者可以這麼說:
如果只有在苦行僧案例需要用愉悅的態度來說明之,那我們可以在其他案例繼續使用感覺的享樂論來解釋快樂,不需要放棄既有的說法。
不過,費爾德曼還真的有其他例子:
(科學家案例)假設有位腦神經科學家,想透過實驗,來弄懂產生愉悅感覺的神經機制。他研發出一種藥物,能夠抑制特定腦部區域的運作。他吃了藥,真的沒有了任何愉悅或痛苦的感覺。儘管如此,他依舊因為實驗成功,而對此抱持愉悅的態度。
這位科學家沒有愉悅和痛苦,但直覺上我們依然可以判斷他有因為研究進展而變得快樂。
苦行僧案例和科學家案例顯示,感覺的享樂論所面臨的一種問題:它無法解釋為什麼人可以又平靜又快樂。
我們可以用愉悅感來理解愉悅的態度嗎?
然而,就算感覺的享樂論者同意苦行僧與科學家有變得快樂,他們依舊可能會說:「人對一件事情抱持愉悅的態度」,就是指「這件事情造成他的愉悅感」。所以,愉悅態度的本質其實是感覺,所謂態度的享樂論,只是感覺享樂論的一個分支。
費爾德曼反對這個說法。他指出,人可以因為沒意識到的事情產生愉悅感,卻不能對一件沒意識到的事情抱持愉悅的態度。考慮這個例子:
(電極案例)張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科學家在腦中植入了電極,只要電流通過這個電極,張三就會有彷彿在享受溫暖陽光時的愉悅感覺。
在這個案例中,「電流通過電極」造成張三的愉悅感覺,但張三顯然沒有對「電流通過電極」抱持愉悅的態度。所以,「人對一件事情抱持愉悅的態度」不是指「這件事情造成他的愉悅感」。
或許反對者會想這樣修改:說「人對一件事情抱持愉悅的態度」,就是指「人意識到這件事情,而且這件事造成他的愉悅感」。按照這個說法,因為張三沒有意識到「電流通過電極」,所以他沒有對「電流通過電極」抱持愉悅的態度。
但仔細想想,這個修改只是治標不治本:假設我們讓張三知道電極的存在,於是他意識到「電流通過電極」,而且「電流通過電極」造成他的愉悅感。但張三仍然沒有對「電流通過電極」抱持愉悅的態度。如果張三是個討厭被操弄的人,他甚至會對其抱持不悅的態度。所以,這種說法也不成立。
基於以上討論,這顯示愉悅的態度與感覺不太一樣,而且你不能單用感覺來理解愉悅的態度。
小結
我引介了當代哲學家如何用愉悅與痛苦來分析快樂。並指出用感覺來理解愉悅與痛苦,難以解釋我們為什麼李四能對空無的感覺產生愉悅;反而用態度來理解愉悅與痛苦,可以解釋苦行僧案例與科學家案例。
當然,你可以想像,有死忠的感覺享樂論者,會說快樂還是需要愉悅的感覺,而且苦行僧與科學家都不會變得快樂,但這似乎需要額外的理由證成。我們大概不會想聽到這樣的反駁:因為感覺的享樂論為真,所以苦行僧與科學家不會變得快樂。
Notes
1.“The creed which accepts as the foundation of morals, Utility, or the 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holds that actions are right in proportion as they tend to promote happiness, wrong as they tend to produce the reverse of happiness. By happiness is intended pleasure, and the absence of pain; by unhappiness, pain, and the privation of pleasure.”
參考文獻
Mill, S. 1863. Utilitarianism
Feldman, Fred. 2010. What Is This Thing Called Happines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22-36. pp. 106-126.
Feldman, Fred, 1988. Two Questions about Pleasure, in Philosophical Analysis. Ed. by David Austin. pp. 59-81.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